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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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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2 18:1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通警察应该以疏导城市交通为责任,现在的GZJJ,凌晨时分,四处在非主干道开罚单,现在的广州车主,防的已经不是小偷,而是应该保国为民的,靠每一个市民的税收来养活的"人民警察".
停车难问题,是当今国内一线大城市面对的一个社会问题,深圳市政府为缓和市民停车难问题,发布了管理条例,允许在20:00-08:00,非主干道的小区路边停放车辆,北京的胡同,街道两旁也可以看到车辆的有序停放,再看看广州,凌晨24:00.一张张的罚单贴在停在非主干道上的并不影响交通的私家车上,而这些车辆由于楼盘停车位不足,而不得已停在路旁,为了不让人放心的治安问题,车主安装了价值不菲的防盗系统,但却防不住一张张的罚单.为了避免罚单,某些社区已经出现过,业主因为小区内车位不足,与保安发生冲突,冲动的开车将保安撞倒在地,这些日渐严重的社会问题,本就应由政府来处理,而现在却越演越烈.
和谐社会,民不聊生,何来和谐!
一已之言,不代表网方意见,如有不妥,删除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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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9-2 18:23:12 | 只看该作者
JJ只不过系侩子手,有罪吗?
板凳
发表于 2008-9-2 18:29:11 | 只看该作者
五好吵喇~~~罚够开亚运D钱就会放松架啦~~~~dff
地板
发表于 2008-9-2 18:51:27 | 只看该作者
不罚款JJ从那里搞钱啊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9-2 19:1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骏扬 于 2008-9-2 18:23 发表
JJ只不过系侩子手,有罪吗?

如果罚你200,JJ有部分落袋,你说他有没有罪?如果车主是主动违章,会有这么多牢骚?

[ 本帖最后由 KAKA 于 2008-9-2 19:13 编辑 ]
6
发表于 2008-9-2 19:16:45 | 只看该作者
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城市本来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私家车。
    一个朋友,小区是单位的宿舍区,没有物管,小区停车费是150一个月,现在车位不紧张,单位停车不用钱,应该是正在享受低用车成本的好处,但是他对我说,不要看现在,要看将来,正因为用车成本低,以后小区内买车的会更多,停车位总有一天会饱和,到时候解决的方式只能是抽签定停车权,多出10辆就意味着一个月总有10辆车没地方停。所以,他说,开车只能是在目前的环境下拥有的福利而已。
    土地和道路的资源在城市总是有限的,是稀缺的资源,即使是允许汽车都可以停路边,也总有停满的一天,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们总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当用车成本低的时候,买车就会变成冲动。
    所以开私家车,最好的方式还是买个车位,这可以保证自己家里有地方停,但同样不能保证开出去有地方停。停车费是10块一个小时,都停满了车,有钱又有什么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10文一个钟都停满的话,那些拥有稀缺资源(经营性停车场)的老板会把它提高到10块、15块、20块甚至更高,直至某个价格刚好能停满,外面又没有车在等停车。这就能够获取最大的收益,也就是常说的收益最大化。
    当然,占用公用资源而开设的停车场,应该是政府直接去收钱,因为这个钱是政府代表公众去收的,是一种调节供求的手段,即使价格高点,我觉得都可以接受,现在这种模式,的确有问题。
7
发表于 2008-9-2 19:20: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08-9-2 19:11 发表

如果罚你200,JJ有部分落袋,你说他有没有罪?如果车主是主动违章,会有这么多牢骚?


KAKA,JJ点有部分落袋,好像你都知道的哦,广州市现在哪个部门敢乱发钱?都是收支两条线的,每一分钱都是从财政来的,罚的每一分钱也是直接进国库的。
8
发表于 2008-9-2 19:26: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olice 于 2008-9-2 19:20 发表


KAKA,JJ点有部分落袋,好像你都知道的哦,广州市现在哪个部门敢乱发钱?都是收支两条线的,每一分钱都是从财政来的,罚的每一分钱也是直接进国库的。

形式不重要,财政拨款又是从哪来的?无论到匍京或是到证券所,都是赌钱。
9
发表于 2008-9-2 19:33:06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见到的JJ就活像一个个穿着警服拿着罚单的业务员,为了完成这个月的业务指标而努力工作,悲哀啊!~~~
10
发表于 2008-9-2 19:47: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AKA 于 2008-9-2 19:26 发表

形式不重要,财政拨款又是从哪来的?无论到匍京或是到证券所,都是赌钱。


一瓶蒸馏水是用珠江水来做的,珠江的水在上游有部分是某企业排出的废水,可以理解成喝这瓶水就是喝一部分废水吗?

至于证券所,你就别打击那么一大片了,这段时间,很多人正在做股东,我听得最多的是表述是“投资”,呵呵,我的亲戚朋友在“投资”都很多。
11
发表于 2008-9-2 19:58: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违章停车的话,我觉得JJ没有错。
我们需要的是能够守法生存的环境,而不是寄望于JJ的开恩!!!!
如果ZF有问责制的话,问题才可能得到解决。
塞车、停车难就怪罪于车太多,但收取购置税、路费、年费的时候有没有嫌车太多呢?
盲目地大量发展汽车工业、毫无规划地拓展汽车消费、收取大量的购置税、路费、年费,却不为车车提供相应的道路、停车配套,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如果大家一味迁怒于JJ,就变成了本末倒置,ZF会躲在背后看你们在鬼打鬼,然后捂着嘴偷笑。
12
发表于 2008-9-2 19:59:12 | 只看该作者
奇闻!从来都未听过其他国家的JC有指标.有任务!真係好有中国特色!
13
发表于 2008-9-2 20:01:41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记得巴士阿叔那句话:你有压力,我有压力,你做么挑逗我?!
14
发表于 2008-9-2 20:54: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午夜星河 于 2008-9-2 19:59 发表
奇闻!从来都未听过其他国家的JC有指标.有任务!真係好有中国特色!


美国也有。你5知姐。不过政策就是不合理!但你可以点?揭竿起义你又不敢,乖乖等人斩罢啦。

[ 本帖最后由 贴神 于 2008-9-2 20:55 编辑 ]
15
发表于 2008-9-2 21:18:50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无法改变 就只能学着接受
16
发表于 2008-9-2 21:24:35 | 只看该作者
政府的确是收支两条线,但我所知某超大型国企,也是收支两条线,但很明确的 是,收得多的那个地方,支肯定也多,哈哈
17
发表于 2008-9-2 22:16:52 | 只看该作者
JJ也是被逼出来半夜出来开罚单  警车不可以罚单 军车老大不可罚款 政府兄弟单位不可罚款 那广大老百姓就是羔羊了  迟早羔羊也被迫变成狼才可以保护自己了 社会的悲哀
18
发表于 2008-9-2 22:29:11 | 只看该作者
交通警察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问的很好`!  
现在社会上对交警大部分认识就是他们是由ZF供养的非盈利性的但又带着额定处罚经济任务的群体。

象楼主说的,非主干道停车,在08年5月开始执行的新交通法中的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我的理解:应该是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才必须作出处罚。
但我们的交警却认为:车没有放在正式停车场的,都属于违章停车。他们的理由:只有合经营资格的停车场才可以停放车辆。 按他们的思路,连停在自己家的车库都应该属于违法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19
发表于 2008-9-2 22:57:57 | 只看该作者
交通警察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以罚代管!
20
发表于 2008-9-2 23:21:54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就肯定不会站在交警一边啦,但是我都可以用我自己的角度回复一下18楼的同学。

我是做房地产的,我们的车车都放在售楼部对开的一些自己划的停车位,没有人看守,也没有人收费,没有人管理,但由于属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属于公共地方,所以交警不会抄牌。但也试过有时候看楼客人太多,有1-2台车车稍微出了少少,其实在珠江新城,边会堵塞交通,一样照抄你!!!
21
发表于 2008-9-3 02:42:48 | 只看该作者
我严重赞成以罚代管,但问题系,停车资源稀缺的今天,应该在保证有更多合理的停车位的前提下再去罚才对啊

问题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没得停了,而这里不让停,那里又不让停,你停了,JJ就过来罚你钱,凌晨00:00都来罚钱,真是够变态的了

严重要求ZF允许20:00-8:00时段非主干道可以停车!!!!!多点开辟临时停车位,否则大家都没得停,JJ过来搞罚款迟早出大问题啊!
22
发表于 2008-9-3 07:52: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pepco 于 2008-9-2 22:29 发表
我的理解:应该是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才必须作出处罚。
但我们的交警却认为:车没有放在正式停车场的,都属于违章停车。他们的理由:只有合经营资格的停车场才可以停放车辆。 按他们的思路,连停在自己家的车库都应该属于违法行为,简直不可理喻。


我还是那句话:不寄望JJ的开恩。
我们需要的是人大、ZF定出相应的合理、合法、清晰的停车法规,尽量提高公共交通资源使用效率的同时,对于公共交通资源的使用行为定出清晰注解,使大家都清楚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章,这样JJ就不敢跨越雷池半步。
最主要还是真正的依法治市。
23
发表于 2008-9-3 09:28:50 | 只看该作者
和谐社会,民不聊生.....悲哀啊!~~~
24
发表于 2008-9-3 09:32:1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现时既JJ不会指挥疏导交通,只会开罚单.
25
发表于 2008-9-3 09:5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楼 的帖子

以前不是过左8点没有黄线的道路可以停车咩,衣家d交警真系好黑人憎,条路塞到死五见据离指挥交通,但系就成日见到你d扑街鬼鬼鼠鼠甘lei埋一二角一见d车仔违章就冲出马路截停d车,违章系五岩但系有无必要甘样做呢?这种做法真系令我地呢d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怀疑,系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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