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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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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31 11:1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

金羊网 2007-01-31 09:23:39


广州车管所因一宗诉讼的触动进而申请升级改造年审系统


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李凌云)办理车辆、驾照年审手续前必须要先清除违章记录(俗称“报销牛肉干”),已是广州车主众所周知的事情。不过最近突然从广州车管所传出消息:今年起可以不交罚款就年审!


起诉讼改变长年旧规

记者昨日向广州市岑村车辆管理总所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据称,这与两年前一宗旷日持久的诉讼有关。

2005年5月31日,车主谭驰到广州市车辆管理所东山分所办理年审,但车管所发现该车有4次违章尚未办理,便拒绝为他年审。谭驰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车管所退办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据此,他于当年7月将车管所告上法院。车管所在法庭上辩称,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登记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相抵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遂责令车管所对原告申请小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重新审核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此案于2006年2月终结。

此案对车管所造成很大触动。有关人士称,车管所于去年4月起,直接向公安部申请对年审系统进行改造,获得许可。去年年底,借系统升级,车管所逐步去除了年审校验中有关违法记录查询的功能。元旦前夕,改造完成。

新规定暂未对外公开

不过,记者昨日下午到黄埔大道赛马场检测站年审窗口询问时,却得到了仍需消除记录再年审的答复。但工作人员也表示,这里已查不到车辆违章记录了。记者随后向岑村总所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询问,也得到同样答复。

广州市岑村车管总所的有关人士表示,“不需消除记录即可年审”并没有成文规定,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也没有进行过修改,因此,目前对外车管所及下属分所机构对外仍宣称,要先交罚款才能办理年审。但实际上,由于系统升级,发现违章记录“自动拦截”的功能已经不存在。而在此之前,年审手续经电脑录入时,会自动查询车主有无违章记录,一旦发现有违章记录未处理,会自动跳出对话框,中止办理过程。

可以年审不代表不罚款

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车主在办理年审时,都会首先想到先去消除违章记录。记者昨天在赛马场车辆检测站遇上一位正在自动查询机查询违章记录的车主李先生。和许多受访车主一样,李先生十分赞同车管所升级后的新系统,“交警当场开罚单还好点,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处理单有时寄不到我手中,到年审时才发现有违章行为没处理,结果白跑一趟”。

不过,车管所有关人士重申,就算公开了新规,也并不代表可以不交罚款,因为处罚措施没变:15天的通知期,过后就是网站报纸公布,超过三个月“缓冲期”未交罚款,每天得交多3%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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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7-2-1 12:48:42 | 只看该作者

RE: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小园)回复(viking)的大作】
年审可以过 但如果车辆过户就受限制了 必须交齐违章及滞纳金方可过户转籍 GCD还是会秋后算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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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7-2-1 12:27:53 | 只看该作者

RE: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viking)回复(★小企鹅)的大作】

河源捞这回想宰广州车没辙了,去吃屎巴
地板
发表于 2007-2-1 13:42:25 | 只看该作者

RE: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广天_IC)回复(小园)的大作】


过户时违章自查,没说不能过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2-1 13:45:21 | 只看该作者

RE: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大成子)回复(★小企鹅)的大作】

谭驰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车管所退办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据此,他于当年7月将车管所告上法院。车管所在法庭上辩称,公安部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天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登记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相抵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应当适用效力较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遂责令车管所对原告申请小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重新审核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此案于2006年2月终结。
记者写错了,还是法院水平低?按交通法的规定只是不能附加条件不给予检验,公安机关可以给检验啊,只不过检验之后不给发检验合格标志而已啊。
6
发表于 2007-2-1 21:55:07 | 只看该作者

RE:年审旧规将改变 未“报销牛肉干”也能年审[金羊网]

【(大飞哥哥)回复(★小企鹅)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33.gif"><IMG SRC="/images/face/133.gif">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本来就是车辆检测机构的事,JC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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