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CASPER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教:修POLO车质优价廉的地方

[复制链接]
2151
发表于 2006-10-27 12:16:34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转子引擎)回复(liuken)的大作】


输车牌号码查车辆基本信息,是在哪个网站啦,哪位同学提醒一下,谢谢!
2152
发表于 2006-10-27 13:23:11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higun)回复(C.A)的大作】


1

migration file (1000 Bytes, 下载次数: 0)

migration

migration
2153
发表于 2006-10-27 13:23:49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higun)回复(C.A)的大作】


2

migration file (1000 Bytes, 下载次数: 0)

migration

migration
2154
发表于 2006-10-27 13:28:39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C.A)回复(higun)的大作】


这样看来也是曾经把“J”改为“U”了,现在还留有手尾事良心发现还是继续制造混乱?毕竟不是那么多会去查汽车资料的<IMG SRC="/images/face/12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2155
发表于 2006-10-27 13:51:00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金枝玉叶)回复(C.A)的大作】


这种情况JC应该可以罚的。
2156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14:06:19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CASPER)回复(C.A)的大作】
  前一段时间走了几次广惠高速,因为有两次超速被罚的记录(呵呵,不好意思,直到前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这条路上部分路段限速100,俺一直当110来处理的),所以自然循规蹈矩地开。偶尔发现一些高速超车的,仔细看,原来有两种:1、军警车;2、挡牌车。每次大概都能见到十几二十部这种挡牌的,手法多样,花样翻新。
  

2157
发表于 2006-10-27 15:57:28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茶烟酒)回复(C.A)的大作】

鄙视改车牌的行为!
2158
发表于 2006-10-27 16:07:07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大龙猫)回复(笨猪跳)的大作】

坛中咁多同学提供线索,希望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做番D野!
2159
发表于 2006-10-28 00:01:55 | 只看该作者

RE:鄙视这个涂改车牌的车主

【(KFC305)回复(C.A)的大作】


失九礼晒新奇军。应该将军盾拆左先啦。<IMG SRC="/images/face/178.gif">
2160
发表于 2006-10-27 05:28:48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snoopy)回复(snoopy)的大作】

我临时停车位置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也不阻碍交通,而且我是主动要求马上驶离现场。根据以下依据,我认为我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JCSS如若开出罚单,理由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违规操作。

一、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之外,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四) 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第八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九)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其实自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一直是比较关注和认真学习,虽然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但也尽量按章行驶。我不要钻什么空子,但由于经常听见许多TX因违章停车被罚而对此比较关心,想想自己天天在路上跑临时停车有时也不可避免,当然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如若有不对地方,欢迎指点!? <IMG SRC="/images/face/179.gif"><IMG SRC="/images/face/164.gif">
2161
发表于 2006-10-27 07:38:37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taxi)回复(snoopy)的大作】


真够难缠!只出了一半的招数.............


碰到类似的人,只好早点闪了..........
2162
发表于 2006-10-27 08:45:31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金狼)回复(snoopy)的大作】

学到野:
把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背熟,下次背给JCSS听,一定以为你大律师
2163
发表于 2006-10-27 08:59:13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Heaven)回复(snoopy)的大作】

下次记得把车停到南停车场等人拉。不用心慌慌。<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2164
发表于 2006-10-27 09:03:17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jimmy)回复(snoopy)的大作】


我在那个位就吃过一张牛肉干 <IMG SRC="/images/face/132.gif">

下次要背完交法然后跟jcss说:“你可真难缠的!”
2165
发表于 2006-10-27 09:46:45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 在金狼的大作中提到:】
:【(金狼)回复(snoopy)的大作】
:
:学到野:


JCSS:“交通法第几条,我不知道” ——这种话说出来。。。。

第七章第87条。呵呵 我也记住了。
2166
发表于 2006-10-27 12:25:14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速马)回复(snoopy)的大作】


建议大家把『新交法』打印一份放车上备用,好跟那些想当然的交警理论,顺便也让他们学习一下!
2167
发表于 2006-10-27 12:15:04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西南海)回复(snoopy)的大作】
我去机场接人把车停在加油站旁边的小路上,让被接的人到出发厅三号门打电话再开过去拉了就走.

2168
发表于 2006-10-27 14:38:15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悦马)回复(snoopy)的大作】
“你可真够难缠的”以后有搞唔掂D野,由你出马<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2169
发表于 2006-10-27 15:04:27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 在snoopy的大作中提到:】
:【(snoopy)回复(snoopy)的大作】
:
:我临时停车位置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也不阻碍交通,而且我是主动要求马上驶离现场。根据以下依据,我认为我的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JCSS如若开出罚单,理由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违规操作。
: ......

似乎机场送客区有一个大大的“禁止停车”标志哦。就算停车等人,似乎都是不允许的,很多人都在外边兜圈也就是这样的原因,
真的要停,切记,不要熄火 耗一点油而已,眼观六路,阿SIR来了马上走。
另外,现在的阿SIR拍照乱停放的车,一般要摆一个“司机不在车上”的标志,才可以作为电子照片证据的,否则,任何一部车,只要用高速拍照机拍摄,似乎都是“停放”状态了。
2170
发表于 2006-10-27 17:04:27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gzajian)回复(snoopy)的大作】


我就打开个车门,亚sir影相话冇人嘅理由唔成立
2171
发表于 2006-10-27 18:51:53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真是精屁吖~~~<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

:【 在snoopy的大作中提到:】
我记住了JCSS临别的一句话:“你可真够难缠的”
2172
发表于 2006-10-27 20:34:45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强少)回复(snoopy)的大作】
告诉你在机场等候接人的好方法,如果是早到的话,就在候机大楼北面的加油站里等,阿sir不会赶。等客人下机后,告诉他不要在出口等,而是步行上2楼在出境大厅的入口等!!!然后你就开车当送人坐飞机一样,回到2楼,在那里你可以慢慢接人了。
2173
发表于 2006-10-28 00:42:42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eldan-chen)回复(snoopy)的大作】

最想不通,怎么个国际大毒市,这么一个现代花的机场居然会让那么多接机和坐机的人麻烦,我至今想不出一个好办法让人家不用提着行李走那么远.
<IMG SRC="/images/face/127.gif"><IMG SRC="/images/face/127.gif">
2174
发表于 2006-10-28 09:15:4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175
发表于 2006-10-29 00:53:23 | 只看该作者

RE:今天白云机场与“牛肉干”擦肩而过之小记



:【 在强少的大作中提到:】
:【(强少)回复(snoopy)的大作】
你错咯<IMG SRC="/images/face/178.gif">加油站都会抓假,我向你保证<IMG SRC="/images/face/114.gif">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11-27 12:58 , Processed in 0.034900 second(s), 1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