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leohuang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啊伯推跳桥者一事,大家点看?

[复制链接]
176
发表于 2009-5-23 13:23:16 | 只看该作者
74楼的错了,911后西方已经开始改变做法了。
有保留地支持阿伯做法。
177
发表于 2009-5-23 13:34:46 | 只看该作者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MzMDc3MzI=.html
==========================
昨天广州新闻台播出的跟踪报道,打电话当面跟欠他款的龙先生对质,那个龙生表示,大家出钱合作承包一项工程,受害人做到一半就跑了,人家帮他出了900多万才完成工程,工程完成了他就回来追债,七点跳到十二点,阻塞交通几小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和内疚,整天就只会装可怜博同情,要人家出手帮他,还说那个阿伯是买凶杀人,我晕,我想他现在肯定在想怎样抠人家赔汤药费,赚取一笔,那个阿伯真惨,好心做坏事,本来跳桥者神憎鬼厌,现在可真是"帮"他一把了,媒体报道又报道

[ 本帖最后由 linwea 于 2009-5-24 08:13 编辑 ]
178
发表于 2009-5-23 13:46:09 | 只看该作者
http://gz.oeeee.com/a/20090523/731497.html


跳桥的推人的双双追究刑责2009/05/23 09:08:24 来源: 评论6条[查看评论]

在广州海珠区海幢派出所留滞15个小时后,昨日凌晨4时11分,
66岁的赖健生终于在妻子和女儿的陪同下,乘坐警车离开派出所。本报记者 刘可 摄

奥一网  记者昨晚从海珠警方获悉,赖健生和陈富超均被采取刑事措施,赖健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陈富超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据记者了解,根据广州市公安局5月13日向媒体公布的消息,今年以来,广州警方共处理了发生在海珠桥的跳桥事件15宗,并对其中8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理,对其余人员处以警告等处理,并没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陈富超是今年以来海珠桥跳桥者中受到处罚最重的人。

“他说自己好心办坏事”

赖健生妻子约见记者转达丈夫的歉意,并质疑警方现场失职


前日中午,将陈富超推落桥后,赖健生向地面上围观鼓掌的市民敬礼。

昨晚他(赖健生)一见到我就说,“老婆,对不住,我好心办坏事了。”

——— 赖健生的妻子梁丽珍

昨日下午,梁丽珍在广州农讲所召集了一场媒体见面会。会上的她略见疲态,“我昨晚到现在都没有睡过”,她说,昨天凌晨4时许,在向警方写了一份保证书后,丈夫被允许回家。

质疑警方现场失职

对于丈夫推人下桥事件,梁丽珍质疑,气垫为何这么容易干瘪,是否充气不足?二则,如此多警察在现场守着,为何丈夫能轻易越过警戒线爬上桥顶?

2009年5月21日下午6时许,梁丽珍接到侄女的电话:“姑姐,快看看电视,姑丈又出事了。”至此,梁丽珍已经10个小时没有和丈夫见面。

前天中午12时13分,她的丈夫赖健生在数百围观者和警察“众目睽睽”下,以半分钟的速度爬上海珠桥顶端,推下在桥上呆了5个小时的茂名人陈富超。

看完病路过海珠桥

这已不是第一次。2006年3月5日,赖健生在洛溪大桥也干了一件“惊动全广州市”的大事,梁丽珍说,当年丈夫把跳桥者曾水林从栏杆抱了下来,闪疼了腰杆,却因此获得海珠区见义勇为奖,“拿了1万元奖金”。那一次的见义勇为奖励对赖健生是个很大的鼓舞

“但昨晚他一见到我就说,‘老婆,对不住,我好心办坏事了’”,梁丽珍和女儿昨天凌晨4时许把赖健生从海幢派出所接回了家里。
此前20小时,21日上午8点,赖健生和妻子道别,拿着病历坐地铁前往广医一院看病,“他从30岁开始就老是失眠,现在心脏和脑血管都有问题”。

梁丽珍说,丈夫看完病的时候大概11点多,步行路过海珠桥看见跳桥者还在上面,“他说这么久都解决不到问题,干脆自己上去解决算了”,随后就发生了陈富超被推下桥那一幕。

“他没有说后悔”

上次洛溪桥救人很成功,这次陈富超摔伤的结果出乎赖健生意料。

“他没有说后悔,但他觉得很内疚”,这一次,梁丽珍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责备丈夫,“他自己都受惊了”。梁丽珍说,丈夫就是一根筋,当时只是一心想着怎样迅速解决交通问题,根本不想后果。

对于媒体报道,律师和公众提出的“故意伤害罪”,梁丽珍也和丈夫耐心讨论过:“你说你这样是不是故意的?他说是故意的,但没有伤害对方,我跟他说,结果确实是让人家受伤了”,梁丽珍一直努力用自己的理性去“冲淡”丈夫的“一根筋”和“牛精”。

梁丽珍一再强调,如果丈夫真要“杀人”,不会蠢到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根本不认识那个人,他就是‘一根筋’。”

至于为何推人之后还敬礼,梁丽珍理解为,这是3年前丈夫“洛溪桥救人事件”所遗留下的自豪感所致。

赖健生一家目前还未去探望过受伤的陈富超,“第一不知道警方允不允许;另外,也担心赔偿的问题”,梁丽珍说,她和老伴每月靠3000元的退休金维持生活,经济并不宽裕。

■ 事件回放

前天早上7时15分,32岁的茂名男子陈富超为追讨450万元工程款爬上了广州的海珠桥。

僵局在中午12时许被打破:66岁的赖健生穿破警戒线,“像猴子一样”攀上海珠桥,将陈富超一把推下。

陈富超掉在救生气垫上,右手和腰椎粉碎性骨折。赖健生被警方带走。

跳桥者“他的做法根本就是谋杀”

被推下海珠桥受伤的陈富超接受采访,称将起诉赖健生


昨日凌晨,受伤的陈富超躺在医院病房上难以入眠,妻子在旁边陪伴着他。

他(赖健生)如果上来劝我,我很安慰。他上来是暗杀我。

——— 陈富超

昨日,被赖健生推下海珠桥受伤的陈富超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南都:医生怎么说你的伤?

陈富超:身体里面全部散了。因为今天发现这两边肿和痛,吃饭小腹会很痛。现在没交钱也没用药,我现在又没有钱交。派出所又没有追究他的责任,没叫他拿钱。昨天建筑公司来给了2100元。我大哥帮我给了3000元。今天医生要我交一万块,我哪里有钱交?

“海珠桥比较好爬嘛”

南都:你为什么跳桥?

陈富超:可以这么说,如果有人对我承诺某个政府部门能够兑现的话,我也不会来海珠桥,绝对不会。其实我上海珠桥,是要求谈判专家找富利建安五分公司的老总过来,和他讲清楚,写明白有这件事,缺少的钱、剩下的钱会给我,我就O K的了,我就会下来的。我不会在这里搞事。我只是想解决这件事。后来,从上来和我谈判到我摔下来,都来了几拨人,他都说找不到(债务方)。

南都:你为什么选择海珠桥?

陈富超:海珠桥比较好爬嘛。

南都:阿伯(赖健生)出现之前,你自己在脑海里面,会不会想过这一幕?

陈富超:完全没想过。

南都:从上面掉下去的一幕,有没有想象过是怎样的?因为这次不是你第一次在高处危坐,这次是第二次。

陈富超:我从来没想象过。我上来只是想这件事公之于世,受到外界关注,拿回些钱。

南都:其实无论是否拿回些钱,你都不会跳下来?

陈富超:肯定不会。


南都:当时你知不知道阿伯上来?

陈富超:我有知道,但我不知道他的目的。

“可能是买凶杀人”


南都:你憎不憎这个阿伯?

陈富超(想了数秒):憎。因为我没欠他钱,也没欠他谷。他如果上来劝我,我很安慰。他上来是暗杀我。不过他既然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他,这件事或者不会这么简单,可能是买凶杀人。有人会买凶杀人的。为什么几十个警察在现场,他能爬上去,没有人拦着他。


南都:对于以后的生活会不会觉得很渺茫?

陈富超:不管怎样,如果是终身残废的话,我会了结自己生命。因为在这里照顾不了家里人,反而还拖累他们。了结自己生命,这样希望你们媒体将这件事公之于世。对于这些弱势社群,执法者是这么没有希望的,在社会是这么绝望的。不如让社会关注这件事,解决这件事,质疑它。

南都:当时你先上警车,然后阿伯又上了同一辆警车,你们有没有讲话?

陈富超:我说我手脚都断了。

南都:你当时的意识是清醒的?

陈富超:我不记得了,好像没有说话。

南都:他有没有说话?

陈富超:没有讲话。

南都:目前为止阿伯的家人有没有来探望你?

陈富超:没。去派出所找他们,叫阿伯给医药费,派出所也不理。

“我会叫他不要扮英雄”

南都:我刚才问你憎不憎,你说憎。如果有机会见面,你会和他讲什么呢?

陈富超:血债血偿。可以这么说,一命填一命,我今天才想到这一点。我从来不认识他,我和他无怨无仇。我都说当时有机会拉他下来的,但我不忍心拉他下来。他推我的时候我一捉住他的手,他会一起掉下,真是的。

南都:当时你也想过?

陈富超:嗯。我没有捉(他的手)。

南都:你所说的血债血偿是什么意思?

陈富超:我现在不说血债血偿,是一命填一命。因为我从来和他无仇无怨。

南都:如果你好了,对方还欠你的钱(工程款),你还会这样(跳桥)做吗?

陈富超:这个问题不方便答就不答了。这个我不想答。

南都:再问一次,其实你憎不憎恨那个阿伯?

陈富超:憎不憎都过去了,不讲那些话了。希望那个阿伯得到应有的惩罚。他这个是杀人的行为,是暗杀人的行为,不是救人。

南都:如果阿伯站在你面前,你会和他说什么?

陈富超:叫他不要扮英雄,不要害人。如果想救人,就俾(用)心机去救,用心去救,不要谋杀人家。根本他的做法就是谋杀,不是救人。

南都:有没有想过找律师告这个阿伯?

陈富超:有想过找律师,但我没钱,我现在没有律师费和诉讼费。

南都: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陈富超:可以申请,但是我不知道有免费的法律援助。

南都:你是先起诉欠你钱的还是推你下去的?

陈富超:先养好身体,起诉推我的人。

统筹:本报记者 陈良军

采写:本报记者 张艳芬 朱丹婷 林劲松 邱永芬 刘中元 李能忠 谭希莹 陈淑仪谭林 徐艳 实习生 马迪 朱俊睿 冯仕妍 通讯员 孙江敏 摄影:本报记者 刘可


编辑:洪海宁


========
啊伯是一个有正义感噶好人,但是系现实面前,再一次证明好人无好报噶道理
上几个月先有见义勇为牺牲者噶专题,衣噶做好人真是你死你贱啊

[ 本帖最后由 linwea 于 2009-5-23 13:59 编辑 ]
179
发表于 2009-5-23 14:06:58 | 只看该作者
过失伤人
与“好人无好报”没有什么牵连
180
发表于 2009-5-23 14:10: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单反冇力 于 2009-5-23 14:06 发表
过失伤人
与“好人无好报”没有什么牵连



好人就无会过失伤人???距又唔是super man
181
发表于 2009-5-23 14:45:32 | 只看该作者
N年以后,《海猪跳桥秀》入选小学语文课本。老师吩咐学生提炼文章的中心思想。

    有一个学生是这样写的:

    本文叙述了跳桥男讨债无门,投诉无果的悲惨遭遇,无奈爬上海猪桥以公共利益相要挟,希望引起社会关注,不料被老伯奋勇冲破警戒线,一把推下跳桥男,造成后者重伤的惨剧。无情地控诉了当时社会腐败无能,ZF部门不作为的严峻现实,暗指造成这一悲剧的根源。
    然而,文章通过反映某些人对事件主角的麻木,不解乃至愤怒的感情,折射出社会变革中的某些人公民意识淡薄,狭隘自私的一面,才是作者需要抒发的最大哀痛之情。

评分

参与人数 2鼓励积分 +6 收起 理由
zjn31 + 3 我也很赞同!!
广州辉辉 + 3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182
发表于 2009-5-23 14:47:57 |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不作为
183
发表于 2009-5-23 14:59:50 | 只看该作者
我建议要罚个亚伯,不过係要罚佢做社会服务令,义务做海珠桥的守桥人,咁保证海珠桥可以清净下。
184
发表于 2009-5-23 15:02:51 |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对社会 矛 盾  是避之则吉 保住饭碗要紧 又怎会有什么作为呢? 那老伯对自己的举动没有预计到后果 尽管他的出发点是好的
185
发表于 2009-5-23 15:3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2楼 的帖子

高!
深刻!
186
发表于 2009-5-23 16:57: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上海有座桥叫珠桥,那么爬上海珠桥的意思就不是说广州了。
187
发表于 2009-5-23 17:13: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centric 于 2009-5-23 14:59 发表
我建议要罚个亚伯,不过係要罚佢做社会服务令,义务做海珠桥的守桥人,咁保证海珠桥可以清净下。

dll
188
发表于 2009-5-23 18:13:48 | 只看该作者
我只系担心,ZF为禁人做跳桥SHOW,可能会把海珠桥拆左或改造。
ZF会采用禁摩做法,哈哈。ZF太伟大啦!
189
 楼主| 发表于 2009-5-23 18:43:04 | 只看该作者
古悟到我张贴甘多人讨论
希望大家讨论还讨论
不要人身攻击
PS:我个人是认为啊伯是多管闲事了,他不是ZF部门的人,出了事自己倒霉.
有一点不清楚的是:为什么现场有这么多警察都可以让啊伯都上到去的?警察是否不作为呢?
190
发表于 2009-5-23 18:50:36 | 只看该作者
当见义勇为成了人血馒头时,这人血馒头能治的是谁的痨病
191
发表于 2009-5-23 21:53:13 | 只看该作者
杂谈
    关于阿伯推人落桥一事,回想一下,这与几年前的群众拍车辆违章一事有很多相同之处,有异曲同工之妙(后来群众拍违章一事好像成了公务员考试题目中的一道论述题):有人为了个人目的(贪方便/讨公道)“危害”公众利益(违反交通法、可能造成事故/可能违反什么法?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接着有人站出来举报、制止这种行为(拍照/推人落桥),很明显,阿伯做完这样一个自己认为是“见义勇为的壮举”后十分自豪,还向桥下所有人敬了一个礼,但他的行为导致了了2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有鼓掌,也有扔杂物。然而,被推下桥的人如果瘫痪了,这个问题又应该由谁来解决?他本人?阿伯?“阿爷”?社会救济?善长人翁?
    另外,QQ反扒队一事开始是颇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后来又慢慢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GA队伍的素质尚难保证,QQ队员的素质更是参差不齐,勒索小偷、滥用私刑时有传闻,最后这支反扒队也销声匿迹了。
    法律的东西虽然不是我等一介凡夫所能诠释,但我支持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关系到整件事情是否合法。
    现在这个社会发生的很多问题,你站在不同的立场有必然不同的观点和理解,谁也不能说自己是绝对的正确。当然,现在没有答案不等于将来没有答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人都会趋向或者认同某个观点,也就是所谓的共识,比如群众拍违章一事。
192
发表于 2009-5-23 21:56:00 | 只看该作者
193
发表于 2009-5-23 22:04:49 | 只看该作者
194
发表于 2009-5-23 22:12:38 | 只看该作者
跳桥本身没罪,但系依家跳桥俾人利用了。。。现在跳桥,跳楼已经变了,成为一种工具,一种途径,一种方法。。。阿伯出发点是好的,但系方法不对,结果更加错了。。。不过尼件事可能会警醒一些想利用跳桥跳楼达到某种目的的人,唔想死都真系俾人逼死。。
195
发表于 2009-5-23 22:12:43 | 只看该作者
http://bbs.gztv.com/post-110758393-3.fhtml

24 楼   发表于  09-5-23 20:12   

Re:为推人吖伯“赖健生”。求情轻判  
個個都将矛头对准啊伯,但喺冇能力去令任何一位当值警察下岗,欺善怕恶之心可见一斑
196
发表于 2009-5-23 22:14:49 | 只看该作者
197
发表于 2009-5-23 22:21:49 | 只看该作者
198
发表于 2009-5-24 00:43:2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见义勇为的那一万元,也许就没有这件事情的发生了。
阿伯无论出发点是什么,都是违法了。而在场的警戒单位,也应该存在过失的连带责任。
至于跳桥的,也是违法,但轮不到没有执法权的人来执行法律。
以上看来,中国人大都不懂法,不依靠法律,都以自我为中心。
199
发表于 2009-5-24 01:30: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晒骆驼 于 2009-5-24 01:05 发表
反感果个赖老伯正人渣,吃屎啦要抓距出来千刀万剐


200
发表于 2009-5-24 01:53:02 | 只看该作者
广州市每天都严重交通赌塞着大家都知道吧,这交通堵塞绝大部分都是ZF规划、决策、管理的失误造成的,每天的交通堵塞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是多少估计是个惊人的数目。因为一个走头无路的跳桥show造成你堵了4~5小时你就可以推他下桥,那怎么不见你把造成你每天堵塞的根源推到?
大家有没感觉媒体对跳桥show对交通造成多大的影响、造成多少经济损失就大肆报道,但对跳桥者为何要上演跳桥show的深层原因却从没有交代,我相信媒体是绝对有力量查清事件的来龙去脉的,正常人都可以看出现在媒体在类似事件的报道都是按某种需要将公众舆论有目的的引向既定方向以混肴视听掩盖事实的真相。俗话说得好:把水搅混了好摸鱼。

[ 本帖最后由 jsxc5r 于 2009-5-24 02:11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11-16 16:25 , Processed in 0.038857 second(s), 1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