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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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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车油耗增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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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6
发表于 2006-10-31 00:55:45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 在ARLONG的大作中提到:】
:【(ARLONG)回复(天下太平)的大作】
:是啊,有同感。法系车,够厚道。好的东西都是你看不到的,但能让你感觉的到。
:买307,从来没后悔。是正确的选择。
: ......

有没有二手车卖取决于好多因素,要不然怎么奔驰600也有人要卖?
至于厚到不厚到,当年不也卖505来忽悠国人吗?
1077
发表于 2006-10-31 04:33:47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307确实不错。不过个样太丑怪。。

唔好意思开
1078
发表于 2006-10-31 15:45:02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 在哗啦蚊的大作中提到:】
:307确实不错。不过个样太丑怪。。
:

307是较有个性的车子,但凡有个性的事物,不同人之间看待总会有很大差异,否则也不会有中庸一说.日本人深谙国人中庸之道,所以它的车国产后无论如何不厚道,在国内总是最好卖的.
1079
发表于 2006-10-31 17:17:46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307CC)回复(康杰)的大作】


支持... ...
1080
发表于 2006-10-31 21:52:30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DAVID杨)回复(ARLONG)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1081
发表于 2006-10-31 23:10:51 | 只看该作者

RE:[转贴]C—NCAP碰撞试验揭晓 东风标致307最高分

【(白云山下)回复(ARLONG)的大作】

307还是比较厚道的,特别是安全性。
1082
发表于 2006-10-31 09:01:11 | 只看该作者

RE:违法代码1302是罚多少钱?

【(FM3344)回复(蛀牙虫虫)的大作】

罚款200大元,有时候还扣3分
1083
发表于 2006-10-31 09:07:48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计划上要花掉的钱,肯定要想方设法花掉,过期作废

花掉了,也算个业绩,也能赚几个喝茶的利是,两全其美

至于花钱换来的实际效果嘛,不管那么多咯

1084
发表于 2006-10-31 09:19:50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大肥猪仔)回复(飞鱼)的大作】

咁咪同计划经济差不多?我觉得现在对老百姓就好似喺实行市场经济,对机关、国企等那些类部门就实施计划经济咁嘅??????一国两制!????<IMG SRC="/images/face/133.gif">
1085
发表于 2006-10-31 09:20:07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小虎兄)回复(飞鱼)的大作】


唉~我是刚看了网内TX希望工程活动的贴所以先有大感触!
其实这种事情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1086
发表于 2006-10-31 10:15:27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niufa)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哎!年尾啦!还有点钱没有用完。再说!不搞这个那个的!官的口袋点有钱啊!<IMG SRC="/images/face/134.gif">
1087
发表于 2006-10-31 10:50:08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huizx)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这是一些制度的弊病,作为平民百姓,看了都心疼啊!

1088
发表于 2006-10-31 14:43:36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上品男人)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有个事业单位,到年底了,还有60万没有花完,但一定要处理这60万,因为上缴不单止,会影响明年的拨款(明年会拨少60万费用),于是大家想了个方法:把门前的路打烂,再修,这样才用了60万.
1089
发表于 2006-10-31 21:29:22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小虎兄)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可恨的是伤财不单止,还扰民!不知道联系G4会不会报道呢。
1090
发表于 2006-10-31 21:37:25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小虎兄)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补充:有没那位TX认识想追踪报道此类事情的记者,我有拆厕所前的照片。地点在文德南路65号大园(残联办公楼)
1091
发表于 2006-10-31 23:30:07 | 只看该作者

RE:晨早被吵醒,上来讲几句!

【(肥仔mx)回复(小虎兄)的大作】


楼上说的对,凡是花国家钱的,不论是机关还是事业单位,每年的财政预算,你要是花不完,到年底财政拨款就会收回,明年的财政预算就会相应缩减,所以即使他不贪,也要把他花掉,再说了,从省市,到街道,都是以花掉国家多少钱为荣,为政绩标志的,不花,岂不表示领导无能了?所以啊,该花的,还是得花,管你哪路是不是烂呢,管你厕所是不是还能使用呢,要是财政拨得再多点,说不定能盖个镀金马桶来呢,这是国内首创,世界罕见的,多大的政绩 啊。
1092
发表于 2006-10-31 11:07:47 | 只看该作者

RE:洛溪昨晚又有人跳桥

【(快手小A)回复(转子引擎)的大作】


我就溜左去华快.....跳桥的可能是南沙港快速路派来的...<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1093
发表于 2006-10-31 14:37:19 | 只看该作者

RE:洛溪昨晚又有人跳桥

【(miwa)回复(转子引擎)的大作】

我见势头不对,转上南环,好在...
1094
发表于 2006-10-31 13:11:00 | 只看该作者

RE:洛溪昨晚又有人跳桥

【(朱雀)回复(转子引擎)的大作】

同是洛溪塞车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IMG SRC="/images/face/179.gif"><IMG SRC="/images/face/179.gif">
1095
发表于 2006-10-31 16:57:19 | 只看该作者

RE:洛溪昨晚又有人跳桥

【(笨猪跳)回复(转子引擎)的大作】


好在,我琴晚翻屋企早,冇遇到!!
1096
发表于 2006-11-1 23:21:35 | 只看该作者

RE:洛溪昨晚又有人跳桥



:【 在快手小A的大作中提到:】
:【(快手小A)回复(转子引擎)的大作】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同感!
1097
发表于 2006-10-31 14:47:05 | 只看该作者

RE:专家上书人大建议问责养路费 养路异化成养人

【(西南海)回复(贴神)的大作】

无奈!
1098
发表于 2006-10-31 10:41:25 | 只看该作者

RE:专家上书人大建议问责养路费 养路异化成养人

【(清风)回复(贴神)的大作】


   算了,交吧,一年1000元钱,开征燃油税指出的更多.
1099
发表于 2006-10-31 10:31:37 | 只看该作者

RE:专家上书人大建议问责养路费 养路异化成养人

交通部门:养路费废止的前提是开征燃油税

  面对征收养路费违法的指责,有交通部门人士辩解:1999年修订的《公路法》在规定“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同时,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而在《公路法》修订后,国务院办公厅在2000年转发交通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意见》指出,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公布之前,各地仍应严格执行既有交通规费征收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征收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工作。

  同年,国务院还批转财政部、交通部等10个部(委、办、局)和中国石油天燃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联合制定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开征燃油税后,养路费才废止。目前,燃油税仍未开征,因而交通部门继续征收养路费,并不违背《公路法》。

  也有人指出,在燃油税开征之前必须征收养路费,否则公路就没有资金养护。

  显然,周泽并不认同交通部门的说法。他说,《公路法》关于“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是授权国务院规定国家依法征税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而不是授权国务院规定养路费收到何时。

  “各地交通部门在《公路法》修订后继续向车主征收养路费,即使有国务院转发的有关部门文件为依据,仍然是违法的。”周泽说。

  此外,周泽认为,许多人对《公路法》关于“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这一规定有误解。

  “征税筹集公路养护资金,也不意味着就是征燃油税,不征燃油税就不能在其他税收形成的财政资金中预算并拨付公路养护资金来养护公路。”周泽说,必须明确的是,公路作为一种公共基础设施,理应由公共财政来解决,即使不向车主征任何税,国家也应该把公路建设好、养护好,而不能因为没向车主征税国家就不承担建设和养护公路的责任了。事实上,车船牌照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都在对机动车车主征收,对机动车也还可以开征其他税种;如果国家不建设、养护好公路,车主可能根本就不会买车,谈何向车主收费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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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人”问题不解决,养路费难禁

  据了解,目前各地据以征收养路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有的是《公路法》1997年通过之前制定的,有的是《公路法》1997年通过之后1999年修订之前制定的,有的则是在《公路法》1999年修订后制定的。制定相应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依据”五花八门。

  专家认为,由于各地征收养路费的依据不一,征费标准也各异,不同省区之间,同种车型每吨养路费相差几元、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而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称,养路费一地收费全国通行,这就为不同省区市甚至同一省区市内的不同地区之间争夺费源埋下了伏笔,也为机动车管理制造了乱源。

  目前很多养路费征收标准较高的省区市的车主,为了少交养路费,将车籍落到一些养路费征收标准较低的省区市;而一些比较偏远、养路费较低的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也将到其他养路费较高的省区市招揽车主挂靠入籍或转籍,以收取挂靠管理费作为营生,不可避免地引出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在周泽看来,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特权车辆免征收养路费,车管腐败也由此而生。很多本不应享受免征收养路费待遇的车主,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普通机动车“变成”军车、警车等特权车辆。

  还有反对征收养路费的声音反问,交通部门为何会对收劝养路费”如此兴致高昂?因为,养路费的实质并非“养路”,而是“养人”,“养路”异化成“养人”。我国许多事业单位人员臃肿,其中最为严重的要数交通部门。交通部门人事权归地方政府,而财务及相关管理又直属上级交通部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的分离,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为解决就业问题将过多人员安置在交通部门,再加上交通系统内部子弟的安置,人员能不多吗?人员过多的结果,导致的是“养路费”很难被做到专款专用,甚至形成了为“养人”而收“养路费”的局面。

  因此,“养人”问题不解决,“养路费”难禁。

  今天,周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路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全面了解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情况,研究自1999年《公路法》修订以来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原因在哪里,养路费征收违法的责任究竟由谁承担,然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问责。

  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1100
发表于 2006-10-31 11:30:50 | 只看该作者

RE:专家上书人大建议问责养路费 养路异化成养人

【(悠悠然)回复(清风)的大作】

燃油税合理,多用多交、少用少交。

只是既得利益者不愿意而已~~~<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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