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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gu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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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你们1升油在市区能跑多少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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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6
发表于 2006-7-2 02:29:06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小马歌的大作中提到:】
:应该把这个人查出来。。。
:

查出来?做咩啊?吾系太好挂,衣家公报左人地个车牌已经系好大既惩罚啦
<IMG SRC="/images/face/12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4127
发表于 2006-7-2 03:35:02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tristan)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先声明,我不认识车主...

我觉得这个个案很可疑...首先,在广州市开车对行人按喇叭也不是全错.很多行人都不知道马路如虎豹的道理.
就算是在人行道上走也应该留意一下路况才对.如果是对老人家按喇叭的话就当然是大错特错啦,但对两个年轻人的话,或者真的有需要...我不在现场,不能说太多,但我总觉得有疑点.

其次,驾驶者是女的...声明一下,我不歧视女性,但我认为这位女驾驶者"撞到"人有可能会是操作失误.女士开车遇到特殊情况出点差错是正常的.就拿我老婆为例,她就试过在我认为绝对不会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当然啦,不是撞人.

再者,作为另外一台车的驾驶者,我觉得能看到的只是很片面的东西,毕竟,不知道那台蓝色的glof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你话见到那驾驶者下车和行人对骂或动手打人的话,就另当别论.在有疑点的情况和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下,我宁愿相信她不是同学中的败类而是另有别情!
4128
发表于 2006-7-2 04:03:36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厚道点好。
4129
发表于 2006-7-2 06:26:29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唉……世风日下。
其实到那里都有这样的人存在……



4130
发表于 2006-7-2 07:52:26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开开心心)回复(新耶佬)的大作】要解决....不是这样下去车迷网的名就臭了!


4131
发表于 2006-7-2 08:44:05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tristan的大作中提到:】
:【(tristan)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
:
: ......
我赞成你的话.可能是技术方面的问题...现在马路杀手真的好多~怕怕~

如果是有心~哪这个人真是....
4132
发表于 2006-7-2 09:00:18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逆风730)回复(宁小)的大作】

"对着两个横过马路的青年人鸣喇叭催让,在喇叭声“警示”无效的情况下,竟然“毫无人性”地驾车缓缓撞向其中一个行人"-----这不应该叫撞吧,很多情况下我都会控住部车慢慢郁提示行人尽快通过过啦,关键系不要撞到.不明白这两个青年人为何在有车来、有警示情况下仍不通过,导致被缓缓撞到??!
楼主用词有点偏激,不小心的擦擦碰碰有时是难免的,唔使下下都归入“败类”一族吧?
而且个后生仔用拖鞋扔人车窗的行为也不值得提倡,何况开车的是个女士,一点做男人应有的风度都无,至少在该事件中我不会同情他们。
以上个人意见,可能现场情况不是很了解,纯属就楼主描述论事,欢迎飞砖。
4133
发表于 2006-7-2 09:13:57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新耶佬的大作中提到:】
:    今晚途经东风路、解放路交界处时,看到令车迷网同学蒙羞的一幕:只见一位女士(女同学?还是男同学的女友?太太?)驾驶一辆贴着车迷网标致(车牌号为粤A **931)的蓝色两厢高尔夫,自东风中路西行至纪念堂附近右转入解放路时,违反交通法规的禁鸣条例,对着两个横过马路的青年人鸣喇叭催让,在喇叭声“警示”无效的情况下,竟然“毫无人性”地驾车缓缓撞向其中一个行人!被撞青年即时破口大骂,并捡起所穿拖鞋狠狠地砸向高尔夫的车窗,见此情形,我正想拿出相机拍下这驾车悍妇如何与人“讲数”的镜头,那知该悍妇竟然没有下车,大概她也自知理亏不敢下车论理吧,只见她一踩油门,不顾路人侧目便“逃窜”而去!
:    想不到在我们车迷网内还有如此不把“人命”放在眼内(更遑论放在心内)的歹毒悍妇,作为同学我都自感羞惭!她是我们同学之中的败类!!



行为不端!
4134
发表于 2006-7-2 09:28:29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才水谷蚊)回复(逆风730)的大作】

同意"逆风730"同学的意见,对这事儿应该一分为二,鸣笛不对,横串马路对吗?轻轻撞了当然人不对,拖鞋打车就对了?谁是"败类"?"败类"又当怎么讲呀?横串马路不看车辆者,不是"败类",是"精英"吗?
4135
发表于 2006-7-2 09:43:18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上品男人)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我有点看法:

无论当时过马路的行人是否在斑马线上,机动车都要避让,这是开车的基本道德,也是基本的安全措施。

  在澳洲旅游的时候,在有停车避让的标志牌前,无论有无行人通过,机动车都要停定3秒,再通过。在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行人打电话报警,就可以对机动车罚款。

  无论任何国家,都是要以行人的安全为首位,都是要机动车避让行人的。

4136
发表于 2006-7-2 10:07:28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上品男人的大作中提到:】
:【(上品男人)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
:
: ......

赞同! 这是车品, 我觉得“礼让”是每个司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因为别人的犯规而成为自己犯错的借口,这有道理吗? 那还有“规矩”可言吗?还要“规矩”来干嘛呢!!

<IMG SRC="/images/face/132.gif"><IMG SRC="/images/face/132.gif"><IMG SRC="/images/face/132.gif"><IMG SRC="/images/face/132.gif">
4137
发表于 2006-7-2 10:31:15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whitney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上品男人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意两位同学的观点!
4138
发表于 2006-7-2 10:44:48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paulcai)回复(上品男人)的大作】


同意。我也对欧洲那里的交通秩序赞叹不已。不过我在避让的时候,车后经常喇叭声响起一片。
4139
发表于 2006-7-2 11:26:17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开开心心的大作中提到:】
:【(开开心心)回复(新耶佬)的大作】要解决....不是这样下去车迷网的名就臭了!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讲得最最最中听的就系依句,严重同意,车网个名誉真系好易俾D唔自觉噶“TX”丢晒假咯~~
4140
发表于 2006-7-2 11:27:30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minicar)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斑马线,人行横道至高无上,路人应被谴责但不应被侵犯.
4141
发表于 2006-7-2 12:04:14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minicar的大作中提到:】
:【(minicar)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行人至上!
4142
发表于 2006-7-2 14:03:09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AE86)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公布车牌给管理员永久删除该成员ID,都不知边个乡下出来开车的!
4143
发表于 2006-7-2 15:33:37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发钱寒)回复(AE86)的大作】


哇哇哇```又来?我又吾信你开车从来无犯过错喔<IMG SRC="/images/face/17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4144
发表于 2006-7-2 18:43:39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新耶佬的大作中提到:】
:    今晚途经东风路、解放路交界处时,看到令车迷网同学蒙羞的一幕:只见一位女士(女同学?还是男同学的女友?太太?)驾驶一辆贴着车迷网标致(车牌号为粤A **931)的蓝色两厢高尔夫,自东风中路西行至纪念堂附近右转入解放路时,违反交通法规的禁鸣条例,对着两个横过马路的青年人鸣喇叭催让,在喇叭声“警示”无效的情况下,竟然“毫无人性”地驾车缓缓撞向其中一个行人!被撞青年即时破口大骂,并捡起所穿拖鞋狠狠地砸向高尔夫的车窗,见此情形,我正想拿出相机拍下这驾车悍妇如何与人“讲数”的镜头,那知该悍妇竟然没有下车,大概她也自知理亏不敢下车论理吧,只见她一踩油门,不顾路人侧目便“逃窜”而去!
:    想不到在我们车迷网内还有如此不把“人命”放在眼内(更遑论放在心内)的歹毒悍妇,作为同学我都自感羞惭!她是我们同学之中的败类!!


1.在禁鸣喇叭地段鸣笛,错之一;
2.见有行人过斑马线不主动让行,错之二;
3.撞了行人不下车道歉,错之三;
有以上三错,还有何理可辩?
试想一下,假如你是那个行人,俺想上边几位为“悍妇”辩护的DX就不会这样说话了。
4145
发表于 2006-7-2 20:03:37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老马车夫)回复(whitney)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4146
发表于 2006-7-2 20:04:43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 在whitney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上品男人的大作中提到:】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4147
发表于 2006-7-2 20:21:19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长毛126)回复(小点)的大作】斑马线也要看红绿灯啊!撞死他!撞死他!为民除害.


4148
发表于 2006-7-2 22:13:56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上品男人)回复(长毛126)的大作】

《斑马线也要看红绿灯啊!撞死他!撞死他!为民除害. 》

你要重新学习交通法规了,劝你在未改正驾驶习惯前,不要开车.

我不是在批评你,我是在提醒你:不要犯低级错误!!
4149
发表于 2006-7-2 22:16:54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上品男人)回复(上品男人)的大作】


本车辆信息 车牌号 粤A.HU931 车主名称 ※彦※ ※  
车型 小轿车 核定载质量 0
核定载客 5 厂牌型号 高尔夫 FV7164AT
有效日期 2006-12-31 收费吨位 0.5
每月每吨养路费 200元 每月每座客附费 0元
车籍地 新市所 入户地 --



4150
发表于 2006-7-2 23:03:16 | 只看该作者

RE:同学之中有败类!

【(howei)回复(新耶佬)的大作】
我也开高尔夫(白色),为此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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