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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住的地方停车升价,不怕,进来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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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17 14:2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住宅停车场属于业主分摊,要升价需要过半数业主在业委会主持下投票通过,且需要公示数天才可以生效!

如果有住宅强行升价,可致电114报g4,媒体乐于采访!如果有顾忌的可以选择不出镜。。。

我亲戚已经报了 g4,约了时间采访,但未知几时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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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17 14:2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粤A夏利 于 2015-8-17 14:21 发表
住宅停车场属于业主分摊,要升价需要过半数业主在业委会主持下投票通过,且需要公示数天才可以生效!

如果有住宅强行升价,可致电114报g4,媒体乐于采访!如果有顾忌的可以选择不出镜。。。

我亲戚已经报了 g4 ...

板凳
发表于 2015-8-17 14:59:22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8-17 15:04:24 | 只看该作者
不同停车场权属不同,如果产权不是共有而是私有的话,G多少都没用。。。。。当然如果小区停车场是共有的话,那就有机会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8-17 15:26:3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住宅停车场属于业主分摊,以前卖的车位唔见分钱比我?
6
发表于 2015-8-17 15:27:18 | 只看该作者
何为共有产权?如果转让了一部分,发展商又自营一部分的,算不算共有?
7
 楼主| 发表于 2015-8-17 15:48:0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车位可以卖的,就是开发商权属,业主不用分摊。。。
如果停车占用了小区公共地方,例如停车位在小区过道上,果d升价就值得商榷
8
发表于 2015-8-17 16: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楼 的帖子

显然,你描述的里边,没有分摊的车位,全部都是私有
无论转让后的属某部分业主私有还是发展商私有的都不属于共有部分
9
发表于 2015-8-17 17:3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其实地下车位多么非共有,地上多数为共有.
10
发表于 2015-8-17 19:14: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风翔 于 2015-8-17 17:37 发表
其实地下车位多么非共有,地上多数为共有.

咁的人防工程点算?
11
发表于 2015-8-17 19:17: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政哥 于 2015-8-17 19:14 发表

咁的人防工程点算?

同问 人防工程怎样。另外 如果发展商是富力,我觉得猪乜都没用。没有媒体敢惹富力的
12
发表于 2015-8-17 20:03:34 | 只看该作者
人防工程肯定算共有,物权法有规定的,好象是73\74条。
13
发表于 2015-8-17 20:04: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纸巾飘过 于 2015-8-17 19:17 发表

同问 人防工程怎样。另外 如果发展商是富力,我觉得猪乜都没用。没有媒体敢惹富力的

命苦,我就是住富力的楼盘!
14
发表于 2015-8-17 22:27: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oool 于 2015-8-17 15:26 发表
如果住宅停车场属于业主分摊,以前卖的车位唔见分钱比我?


车场属于业主分摊,卖车位你还能拿到房产证就奇怪了。
15
发表于 2015-8-18 09:37:57 | 只看该作者
有产权证的肯定唔系共有!即使纳入人防的,只是具有ZF约定的人防范围,产权还是私有的。
关键是资源稀缺度啧。。。如果地上的无产权的,肯定是业主共有,但一般物业都会做到亏损,令业主无法享受利益的
16
发表于 2015-8-18 10:44:21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提高用车成本,不支持限行限外
17
发表于 2015-8-18 10:55:24 | 只看该作者
不支持提高用车成本,支持限外。
18
发表于 2015-8-18 11:0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楼 的帖子

本人开粤A车,支持提高用车成本,不支持限外,你限我限,大家无得玩
19
发表于 2015-8-18 11:19:15 | 只看该作者
限牌唔限外,限牌来托7.本身哩个就系有问题,至于点样限,咩时间限,可以协商。最紧要系先将长期在穗使用的外地车调控出去。本身限牌就系为左控制汽车保有量,唔限外,个个买外地牌,甘对本身拍牌及道路使用者都唔公平。反正长期在穗既外地牌车辆限制停留系本地,对于日常来办公的外地牌车辆丝毫不受影响。
20
发表于 2015-8-18 11:23:15 | 只看该作者
对小区车位,请分清两个概念:
一、车位属业权人的
   对已领取产权证的车位(无论是私人名下或发展商名下)均唔关业主大会的事,其车位租金亦属于你情我愿的市场价,归业权人收取;但无论出租与否,均要按物管合同的约定向物管公司交车位物管费(按每个车位每月交固定金额)。

二、车位属共有面积即全体业主的
    1、有业委会的
       可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是否自营或委托物管公司经营,无论何种形式,其车位租金收入均归全体业主所有(当然,其车位出租价格亦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若委托物管公司经营的,应照常按每个车位每月交固定金额的物管费(按物管合同的约定);
    2、暂无业委会的
       只能暂时交由物管公司经营管理,其车位的出租(无论月租或临租)收入均全部列入物管公司的总收入中,以弥补整个小区的物管收入(即小区各业主交的物管费就不需高价了),这种形式的管理和收费以前有ZF定价,业主与物管公司双方都有一个参照的标准还维持到双方的利益平衡,但目前收费定价以市场模式操作,其天平必然倾向了物管公司,业主好难去争取到乜嘢(就算报料到媒体,咁媒体又凭乜嘢有乜资格及权利去评判收费的高低如何才算合理呢????)。唯一的,全体业主可得益的就是物管公司不能再以亏损大的借口去增加物管费的单价(即每平方米的物管收费价)。若业主要争取最大的自主权和权益,还是尽快成立业主大会啦,为人为己,都百利而无一害!!
21
发表于 2015-8-18 11:49: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桃园大侠 于 2015-8-17 20:04 发表

命苦,我就是住富力的楼盘!



桃园街坊?
22
发表于 2015-8-18 12:14: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楼 的帖子

桃园街坊X2
23
发表于 2015-8-18 12:16: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桃园大侠 于 2015-8-17 20:04 发表

命苦,我就是住富力的楼盘!

大哥,同是天涯富力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以后有钱没钱都别买富力的楼啊。万科也不要
24
发表于 2015-8-18 12:41: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纸巾飘过 于 2015-8-18 12:16 发表

大哥,同是天涯富力人 ,相逢何必曾相识。以后有钱没钱都别买富力的楼啊。万科也不要



原来甘多TX住桃园。不过现时停车的确系好平,距升一倍你都吹距唔涨。
25
发表于 2015-8-18 14:00:19 | 只看该作者
睇标题以为lz有乜好对策,原来是叫G咩,呵呵,G咩有用吗?你太抬举tc嘅新闻单位了吧,看看连殃视都曝光了的乱收费项目年票现在又如何了?!lz唔系被洗脑了就是太SA太天真了,系宜家所谓“地产霸权”——连正苦都被地产商抓住粒春核——可以随意左右楼价连带车位价嘅情况下,讲乜7嘢都徙9气啦,万一真系打起官司上嚟,几乎9成都是所谓业主、业委会败诉,车主现在就是砧板上的肉任由宰割,你只可以选择停这里或者停那里。还是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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