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10|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ZT)广东明确交通事故车主与行人责任赔偿比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1-19 09:3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广州1月18日电(记者王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18日通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车主与行人承担的责任赔偿比例,其中规定两种情况下,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条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在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此外,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直接规定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负次要责任,承担40%。

  条例同时规定了两种机动车免于事故赔偿责任的情况:“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同时作出不得安装相关技术设备的规定,机动车号牌上也不得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6-1-19 09:31:12 | 只看该作者

RE:(ZT)广东明确交通事故车主与行人责任赔偿比例

一早应该咁做啦,维护车主权利
板凳
发表于 2006-1-19 09:39:57 | 只看该作者

RE:(ZT)广东明确交通事故车主与行人责任赔偿比例

【(paulcai)回复(pguard)的大作】

好消息。
地板
发表于 2006-1-19 09:47:12 | 只看该作者

RE:(ZT)广东明确交通事故车主与行人责任赔偿比例

【(老唬)回复(pguard)的大作】


大家要分清。。。责任与赔偿有区别的。。。。。出了事车主得先掏钱。。。事后到那找回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12-2 03:21 , Processed in 0.022082 second(s), 1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