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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众多群众和公安打交道的报道,不由唤起我尘封十几年的痛苦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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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7-3 12:2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4年四月,清明前。

我在广州中山六路和六榕路交界的地方开了一家音响店,叫做“泛音音响”,在当时的广州音响店有一定的名气(因为我当时在《无线电与电视》、《无线电》杂志的音响专栏写过不少文章)。

那天晚上,我开一部俗称“两房一厅”的1.75吨五十铃货车很晚回店,差不多是晚上十二点左右。在94年时,中山五、六路一带是非常繁华的商业中心,大小店林立,非常难停车。我先是把车停在了六榕路一处只能停到早上8点的位置,往店里走去(我住在店里),中途发现有一辆车开走了,出现一个绝好的车位!我赶紧拔腿就往我的车奔去,以防给别人抢了先。差不多跑到我的车的时候,突然出现几个人,喝住我“别动!”我定睛一看,大约有四五个人围住我,都穿便衣,其中两人手持警棍。其中一个人说:“别动,解放中派出所的”,然后两人过来抓住我的手用手铐铐住。

一位干瘦的老头,看起来是头头。
“这么晚跑干什么?!”
“我看到一个好车位,怕给人抢了,赶紧跑过去。”

另外一个人在我身上搜身,搜出几本摩托车行驶证,几条摩托车钥匙。(当时我拥有很多摩托车,看我之前写的《我这辈子的买车路线图》)。他们一看,马上灵敏地意识到“逮住一个摩托车大盗。”

“为什么那么多摩托车钥匙?!”
“我有几部摩托车,我的店子就在前面,这里附近的人都知道”
“跟我们回去(派出所)”

回到解放中派出所,把我关进了一个拘留室。拘留室大约十平方,有一个小窗可以斜望到天空,沿着三面墙壁有三四十毫米的水泥凳条,门是铁栅格的。进去当晚,拘留室只有我一个人,室内没有厕所,也并不恶臭,不算很脏,当然不算干净。

当时有点害怕,但还不至于十分害怕,因为知道几部摩托车和汽车都来路正当,不仅不是偷的,甚至走私的都不算。

要求打电话给家里人,给拒绝。看过香港电视,犯人可以叫律师,但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听说过,所以提也没提。到了晚上三点钟,困得不行,合衣躺在只能侧躺的水泥凳条上想睡觉,但是因为太窄,极难睡着,怕摔下去。

本来以为他们把我的行驶证拿去查了没有被盗记录,就会放我了,谁知道白天一天过去了,一点都没有放我的迹象。这时候开始心焦了,孤苦无助,甚至想哭。

到了晚上有一个当天一起抓我的没有穿制服小年轻,过来说可以帮我,我身上的钱包他们没有搜去,我赶紧掏出一千块钱叫他帮忙,他拿了之后没有任何音讯回来。后来知道他只是一个“编制外”的保安。

第二天,有一位穿制服的警察过来跟我聊天,他说他姓高。我求他帮我打电话给我家里人,他答应了。

我哥是个老实人,没什么社会关系,他们无法来看我(后来知道我妈当时忧心如焚,几乎崩溃),他知道我跟姓罗的是好朋友,罗在社会上混得久,就去找罗。罗过来派出所看我,总算看到了第一个熟人,热泪几乎脱框而出。

可以罗找了他们之后,回来答复我说“看来问题有点严重,要有点心理准备”。
在解放中派出所呆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期间和高聊过几次,知道解放中派出所所长姓温,花名“卜佬温” (卜佬----广东话,乡巴佬的意思)

我呆的小室其实是派出所用来临时关押犯人的。我呆了一个星期,不断有人进出,绝大多数是给解放中派出所“放白鸽”抓回来的市民。所谓“放白鸽”,就是抓到妓女后,要那些妓女上街,主要是人民南一带,兜搭“麻甩佬”(甩字要用广州话读,意思是好色男人的意思),那些男人一旦起色心,跟着妓女走的话,走两步一转角就会给等候在那里的警察抓回去派出所,94年的时候的广州,街上并不那么繁荣娼盛,所以只要兜搭,男人都会上钓,所以每天晚上可以抓很多。抓进派出所之后,就会问那些男的认不认罪,认罪的话交5000元罚款。那些男的抓到派出所当然个个吓得屁滚尿流,赶紧找人拿五千块钱来,以为交了罚款就可以脱身,谁知道交了罚款之后还会送到看守所坐半年。但是听说很多私下里再给一两万的还是可以放人。不过当时很多在人民南一带出没的都是没什么钱的小市民,很多都送进了看守所。我还见过斯斯文文的大学生,给抓进来了,还猛怪自己做错事,最后也押到看守所了。当时解放中派出所这种做法全市公安系统远近闻名,事后说起来个个都知道。这个姓温的所长真是丧尽天良,不知道害了多少善良的市民。那些妓女,基本上看上去没有一点姿色,第一次抓进来时都吓得哭个不停,听说可以“戴罪立功”都非常愿意。

一个星期里,那个姓高的警察时不时会找我聊下天,之后我出来后也会不断找我喝茶吃饭。后来几年后他上调到了越秀分局刑警大队。
一个星期里,那个姓高的警察时不时会找我聊下天,之后我出来后也会不断找我喝茶吃饭。后来几年后他上调到了越秀分局刑警大队。

大约在解放中派出所关了一个星期左右,姓高的过来说,“分局的人要来提审你”。我说“那就是什么意思?”他说,案子已经给(越秀)分局接管,我们管不了了。

到了中午,来了两个身穿便衣的二十来出头的警察,其中一个见到我说:“咦,这么斯文的啊?”

他们给我反手带上手铐,推上了警车的尾部。车子开进东风路的越秀分局,我下车后,其中一人厉声喝道:“蹲下!”我赶紧蹲下。直到他们叫我站起来才敢站起来。

之后他们把我带上二楼,只要一停留,他们就要我蹲下(这叫从气势上震慑敌人)。把我关进了一个拘留室。这个拘留室里用铁栏分为两半,后半部分关犯人,前半部分放张桌子和凳子,用于警察审犯人。

一个下午都没有人来理我。到了晚上两点左右来了一个穿便衣的警察,问我,“你犯了什么罪,快说!”
“阿sir,我没犯罪啊”
“那就是阿sir拉错你了?!”
“阿sir,你没错你没错,不过我确实没有犯罪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抓进来啊”
“那就是阿sir错了?!赫!”
非常凶。当时我是吓得脸无人色。

在越秀分局呆了三天,都是白天没人管,晚上两三点过后才有人过来审。后来才知道,这是公安的一贯做法,等你精神差不多崩溃之时来审比较容易套到料。期间经常听到隔壁或者远处痛苦的嚎叫,不过审我的警察倒是没有对我动手,不知道是否因为罗给了钱疏通。其中一次一个警察差点打我,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动手,其中一次还有人过来问“有没有人打你?”要是对我逼供起来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要是我有料供还好,问题是我无料可供,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审了三天,都审不出个结果。一天一个警察跟我说,“通知你家里人送点衣服过来。你要去槎头住了。”

槎头,就是广州郊区越秀区第一看守所所在地,也就是正式的监仓(监狱)。我听到不仅不放我,还把我关进监仓,觉得到了世界末日。因为哪怕在派出所在越秀分局看他们凶巴巴都好,起码还有点希望,同时每天还看见正常的人,现在送我进监仓等于把我送进了无底的深渊。

我妈听到这个消息,几乎崩溃。

手铐铐住我推进警车,把我载到了很郊外的槎头。只见荒凉之地,一个硕大的建筑,厚厚的墙,墙上有铁丝网,一道铁门外面挂着一块匾牌,竖着写“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第一看守所。”
进去之后,厚厚的铁门一关,立即意识到了监仓和派出所分局的不同之处,气氛肃杀很多。我蹲在地上,见到一个很长的走廊,两旁都是厚实的铁门,门旁边的墙上有一个半个平方的小窗,用于递东西之类的,也是有铁门关住。情景跟电影里的监狱一排铁栏栅一双双手伸出来不同。

狱警把我带到了一个仓门口,叫我蹲下,然后打开厚重的铁门,叫我进去。

我进去一看,是一个十来二十平方米的“套间”,分里间和外间两部分。里面密密麻麻的都蹲满了人(只要见到警察狱警,都要全部蹲下),全部都望着我。我当时害怕得情愿地上蹲的全部是老虎狮子。

狱警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叫了出去。
狱警把一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叫了出去。

我蹲在那里,慢慢地环顾四周。只见这个仓大约十来二十平方米,分为里间和外间两部分,里间有一张水泥“大床”(准确来讲就是地板分为高低两部分,高的部分就是床),外间部分的墙角有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水池,水池旁边有一个监犯顿在那里解手。全仓只有高处一个很小的窗户,窗户插着铁枝。屋顶有两个透明的天窗,用厚玻璃封住,阳光可以射进来。仓里面有四五十人左右,大部分剃着光头。仓内空气由于几乎没有窗户,当然甚为污浊,但是没有想象中的臭气漫天,污水横流的现象。

不一会,那个中等个子中等身材二十五六岁戴眼镜形象挺斯文的人回来了,站在床上一指床尾最后那个位置,说“你睡那里。”原来仓里的地位是按照床位来排列,他是大佬,睡最靠递饭进来的小窗前面那个位置,挨着他的位置的就是老二,如此类推。大概七八米长的床睡大约十几个人,基本上是人挤人,但是尚能翻身。地位再低一些的则睡内间的地板上,外间设计原意是活动劳动空间,但是由于监犯太多,所以也都用来睡人,外间睡在靠门位置的是地位稍高的犯,地位最低的则睡在水池旁边。由于这是广州的监仓,加上大佬又是广州人,所以睡在外间的都是外省人。
或许电影的编剧从来没有进过监仓,或者是这个看守所比较特别,我所处的监仓跟想象的、跟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同。在电影里的监仓无不是卫生极其恶劣,监犯整天打架,但跟我所经历过到的相去甚远。不知道是我这个仓的大佬(仓头)管理有水平,还是普遍这样,仓里的秩序可以说整整有条。因为仓内狭小,空气极不流通,所以对卫生管理极为严格,以防生病(不过我出去后还是生了很长时间皮肤病),大小便后即刻冲水(大小便完全没遮没挡,毫无私隐可言),衣服碗筷都由地位较低的监犯负责清洗。

我想很多人会关心监仓里的暴力情况,是否有逞强欺弱的情况。我也想写一些我如何英勇如何不畏强暴和仓里的老大打一架得到自己的地位的英雄故事,可惜这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情况是,仓里的一切都是在管理之下的,谁被打,谁打谁,都是由仓头说了算,不少三大五粗孔武有力的监犯,地位都相当低下,打人的资格都没有,只有被打。一般新犯人进来,都会给暴打一顿,立个下马威。我由于狱警已经关照过仓头,所以没有给有打过。仓头在仓里有绝对的权威,他说一句话,绝对没有任何人敢挑战或者不执行。至于仓头的地位是怎么建立的?基本是狱警的授意或者关系。如果狱警想教训个别犯人,或者某个仓头不听话,狱警只需把他调到另外一个仓,立即就地位尽失,沦为惨痛被打的位置。

由于仓里管理有方,以至于我觉得这个仓头如果做正行的话,是个很不错的管理者。当然这个管理是在绝对秩序和残酷的体罚之上的,类似于军队。

仓里管理有方,不等于就可以过上舒服日子,在里面的日子可以说度日如年来形容。
监仓的暴力远不如想象的严重,一般也就是进来给打一顿,之后除非是不听老大们的话,基本是没有暴力的。进来那一顿痛打其实也不是很严重,一般人都能挺得过去。如果是狱警授意,则打得重手一些,见过一次狱警把另外一仓不听话的仓头安排过来住,给轮流打。他们叫我也去打,我坚持不愿意动手。在那里呆了那么长一段时间,没有打过一个人。

我之所以说监仓的暴力不算严重,是因为跟给警察刑讯逼供比起来,给同仓的打只是小巫见大巫。经常见过监犯给提堂回来,一拐一拐的惨不忍睹(提堂---仓内用语,给警察提审的意思)。他们说警察用得最多的是用手铐铐在较高的栏杆,两脚不到地很长时间,会给吊得几乎崩溃。

在我经历这些事情之前,经常看香港电视或者外国电影里,警察对疑犯一点办法都没有,明明知道疑犯在做犯罪的勾当,怎么不打他们几下让他们讲出宝贵的情报出来?对犯罪分子何须这么仁慈?!但是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知道警察在刑讯逼供的时候,其实是完全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有犯罪或者有料,只是假设“这家伙,肯定有料,我不痛打他怎么会招出来”,这种假设就害死人。一种可能是,疑犯根本没有犯罪,那刑讯逼供也没有任何作用,只是极大地身心地伤害了一个无辜市民;更多的情况是,如果一个从来没有犯过事的人,给刑讯逼供,很多多会因为受不了会编造一些“犯罪事实”来让自己得到暂时的解脱。如果当时我给人铐起来吊着打,我肯定受不了会编造其中一部摩托车是偷回来的之类,那就变成“疑犯队犯罪事实供应不韪”,背负上了一辈子的罪名了,那时候偷摩托车甚至可以枪毙。所以极幸运地我有人疏通关照,没有落入这个结局。

相反,那些真正的罪犯,刑讯逼供大多是起不到作用的。仓里的那些人跟我说,如果警察越是打你,他们就越是高兴,说明他们没有证据。他们是打死也不会招供的,因为一旦招供,短则三五年,长则一年八年,所以打死都要顶下去。
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中国的逮捕制度和收容审查制度。

我们在电影里可以经常看到香港或者西方警察说“你已经给逮捕,你有权保持沉默.....”,在西方的普通法里,逮捕(under arrest)是警察在限制你自由那一刻开始的。警察可以不经过法院逮捕一个人,但是如果24小时内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起诉(press charge)的话,就得放人,在这期间,疑犯(suspect)有权保留沉默,有权请律师。

如果警察有证据起诉犯人,在逮捕之后的第二天控方辩方就要去见法官,法官问你是否认罪(guilty),无论认不认罪,控方都可以提出要求拘押犯人(custody),法官会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同意拘押或者给予保释候审。

中国的逮捕则是实行大陆法,控方(检察院)在警方采集了足够证据后,才会正式宣布逮捕。所以经常看到犯人在抓住很久(几个月或者更长)之后才宣布逮捕。因为宣布逮捕的时候已经采集了很多证据,所以一旦宣布逮捕,多数会判刑成功。西方的普通法则在警察逮捕之后疑犯有很多机会释放(无足够证据起诉,法官认为不够条件等)。

那么中国警察在正式逮捕之前收集证据的时候怎么办呢?由于中国基本上是“宁可冤枉几个,不愿放过一个”的态度,为了怕罪犯逃脱,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原因,更大是希望警察做事方便(不用再花时间去拘捕疑犯),所以产生了收容审查制度。被收容审查在法律上并非是正式逮捕,也因为没有经过审判(就拘押),所以并不算一种正式的刑罚,也不会有案底。

收容审查本意是用于给予警察对付一时没有证据需要时间收集证据用的,但是由于其的种种好处(对警察而言),已经给警察极其随意地运用了。任何一个分局的小头目都随身或者抽屉里都会有空白的收容审查通知书,随时可以填上某人的姓名送你去收容审查。

有些监犯情愿给判刑都好过被收容审查,因为收容审查可以是无限期。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年。给收容审查的疑犯最怕的是给警察忘记了,会在那里呆很长时间,相当恐怖。所以有时候他们也会高兴有警察来提堂。

收容审查制度由于对公民权利带来极大的损害,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消了此法。
仓里大概四五十人,大部分是外省人,十几个广州人则睡在里间。跟外间的人交流较少,他们之间说话也很小声,对里间的人保持恭敬的姿态。他们在外面都非善类,甚至恶霸,只是规则改变了而已。

里间的十几个广州人中,包括大佬二佬三佬在内,大部分都是衰白粉进来的(衰----在广州话中是因为的意思)。但是都不是大毒贩,只是一些二三道贩子,或者是为了买白粉偷东西被抓进来的。

如果不说,基本上看不出他们是道友(吸毒者)。每个人看起来都健健康康能言善道。这是因为他们进去后无法吸到白粉,所以等于强制戒了毒。除了刚进来那会,在仓里也不会毒瘾发作(他们称为“点瘾”),总之看起来就是正常人。但是他们都知道,在里面戒毒再成功再久都好,一出去第一天就会找毒品再吸上。他们自己其实也对吸毒深恶痛绝,不过没办法,戒不了。 “一日道友,终身道友”“只有第一支,没有最后一支”都是出自他们之口。那个仓头出来后我和他见过面,也是又吸上了。

其中有一位广州人不是道友,长得像陈冠希那么靓仔,他是衰入屋盗窃进来的,他说对付那些防盗铁门,只需带个小千斤顶,一顶就开了。

他们说如果是衰强奸进来,通常都会给痛打。不过我没有见过衰强奸进来的。
著名监狱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面说道:监狱里第一晚是最难呆的。我已经不太记得第一个晚上是怎么捱过来的了,只记得曾经鼓励过自己“如果我能捱过这个难关,以后还有什么难关不能过呢?”

虽然被安排到“床”上,但我看到地上有一个水泥桌子的底下有个稍微独立点的空间,就提出(宁愿牺牲一点“地位”)不如我睡那里吧。睡在那里腿都不能伸直,但好在不用挨着别人的身子。广州以潮湿闻名,在地上睡久了担心会出风湿病,好在出来之后没这个问题。

仓里由于几十人挤在一个斗室,几乎没有窗户,所以异常闷热。特别是到了六月份,太阳从屋顶的玻璃窗直射进来,室内气温上升,与蒸笼无异。有时候实在受不了,就把鼻子贴近铁门的缝,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好在大家全都是光膀子,散热稍微好一些。冬天倒是不会冷,只是刚进去四月的时候只有冷水洗澡有点冷。不过大学都是洗冷水过冬天,所以无大碍。

闷热是一个较难捱的地方,但更大的挑战是如何填饱肚子。仓里也不是没有饭吃,两餐还是固定供给的,但是因为没什么肉,所以肚子饿得很快。经常快到开饭时间的时候饿得两眼发光,干活都没点力气。记得好像是每个星期有一两次鲮鱼罐头加菜,一开罐头的时候那个香味每次闻起来简直是人间极品。不过罐头鲮鱼的数量是仓头按照地位来配给的,只能分到一点点。至于外间的监犯基本上就没有了。

由于可以让家属送快食面进来,所以时不时会有快食面宵夜。由于快食面进来后也是仓头分配的,所以一次只能吃到半包,不过也是觉得美味异常了。

经常有人用吃“皇家饭”来形容坐牢,但是监狱里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每天起床后都必须干活,多数是做些手工产品,例如穿节日闪灯之类。劳动有量的要求,所以不能偷懒,必须手脚勤快才行。

到了晚上由于没有电视看(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所以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不知道谁在仓里遗留了一套金庸的《碧血剑》,尽管看过了也再从头到尾看了一次。看完了《碧血剑》无书可看,只好看放在那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开始本想打发时间,越看越觉得他们对我做的并不合法。例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他们把我拘留那么久,根本就是违法的。可是当时又无权请律师,公检法又是一体的,找谁给你主持公道呢?所以中国不是没有法,而是有法不依。有法不依的原因又是因为没有互相独立的立法、司法、检察机构,更没有独立的监察机构(例如议会、反对党、独立的媒体等等),所以执不执行只是看自己自觉。

后来看两个法看出了兴趣,把它们从头到尾看了2遍,对诉讼法刑法的了解我想比警察还要清楚。那些警察我想也没有花时间真正会去细读这些法律条款。

[ 本帖最后由 三脚猫 于 2008-7-5 15: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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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08-9-18 10:55:4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JC也就这个能耐!看看杨佳,虽说事发突然,导致这么严重后果出现,但想想不对,哪个罪犯攻击你会提前通知,这样的素质,群众的人身安全有指望吗?

--------非常同意,穿上警服就随时准备战斗,难道要敌人先通知。警察上班后就时刻与不法分子斗争,怎么没有一点戒备心。真要请他们看看《亮剑》那个李柯的老婆还说什么她老公能一个制服几个,她以为是拍戏,也不想下人家有腿不会跑啊!
202
发表于 2008-9-12 23:42: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6楼 的帖子

99年出了什么事情啊?
201
发表于 2008-9-11 23:19:03 | 只看该作者
看来90年代都比较黑暗!回忆一下:
92年到南海盐步念初三,12月左右,参加完一位朋友的生日,我们3个人回来时经过三河市场,给两位派出所的盘问,留下班级姓名给他们。
结果次日,级长找我,说有派出所警察找我们,ok,3人第一次坐上三凌吉普,到了派出所,分开盘问,据说是一辆奥迪轿车被盗,我们刚好昨晚这个时候经过被盗点,约1小时之后,我们可以走了,讨论之下,都说我们其中一个交待了,要老实交待问题等等,不过只有我被打了几巴掌,因为脾气最大,警察逼我招供,我又没干什么,所以顶嘴。

回来学校,因为我学习太好,没有任何处分,其余两位记小过,NND!

10年后,不小心见到其中一位,已经是分局警官,另外一位,已经是中国橡皮泥大哥级人物,超市卖的小孩玩的橡皮泥基本是他供应,标志是我设计的。

换做楼主的例子,这么极端的例子,换做我,我是绝对不会放过温先生的,绝对不会!无论用任何办法,黑道白道,一定让他生不如死,一定会弄死他为止!
200
发表于 2008-8-18 14:02:5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JC也就这个能耐!

中国JC也就这个能耐!看看杨佳,虽说事发突然,导致这么严重后果出现,但想想不对,哪个罪犯攻击你会提前通知,这样的素质,群众的人身安全有指望吗?
199
发表于 2008-8-2 10:33: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rboy 于 2008-7-13 13:28 发表
一日执法、立法、司法没有独立,一日没有独立监督(反对党,议会,独立媒体),想拥有特大警权的警察机构有根本性的改善还是很难

    完全同意,就是1年前,我就见过一个的士司机与一个3颗星的吵架,不论谁对谁错,总不能够叫个2颗星的来调解吧,下级调解上级,摆明就是欺负那个司机。这样的调解,最终肯定对司机不利。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建设6马路宜安广场的前面。应该有个独立的监察机构来调解这些纠纷,不然杨佳事件不会是最后一次。
198
发表于 2008-7-21 19:57:21 | 只看该作者
唔系国家,党,政府,人民的错,系你错.

错就错在你生在中国.

不过,你知错能改都算好TX......
197
发表于 2008-7-20 11:22: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guila 于 2008-7-15 13:32 发表
出国10年了,从来没有感到国外比中国还自由,我所在的是一个小国家,政府很廉洁,也是民 主选举出来的,相反,我看到的资本主义-包括米国的 民 主和媒体的透明,不过是水中月而已,都是带有强烈的倾向的。
出国不是 ...


在外国委屈了您了,赶紧回锅吧
196
发表于 2008-7-18 21:39:27 | 只看该作者

网上转载

一、上海官方提供的信息貌似具有权威性,但从提供信息的主体看,官控媒体本身就不可信,何况还违反了当事人必须回避的中立原则。
上海警方作为此案的当事人之一,按照涉案当事方回避原则,无论是调查取证还是信息发布,上海警方都不应该主导此案的调查和新闻发布,而应该聘请第三方调查此案,更应该开放媒体的自由采访报道,特别是让上海官方媒体之外的媒体介入此案的采访报道,这样才能让此案信息的透明。
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上海警方不但垄断了此案的调查权与信息发布权,而且还为杨佳指定了律师谢有明。这位律师居然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官方具有直接的利益关联,根本不适合担任杨佳的律师。除非杨佳本人或他的家人出面聘请身份中立的律师代理此案,否则的话,谢有明律师所透露的信息都不足以采信,他在法庭上的辩护也不可能有利于杨佳的权益最大化。如果上海警方继续垄断杨佳案的调查权和新闻发布权,那就等于利用公权力私吞了杨佳案。

二、上海警方关于杨佳袭警原因的解释,含糊不清之处多多,经不起推敲。1,警方的解释仅仅是单方面说辞,为什么不敢公开杨佳或杨佳的母亲的说法?2,上海警方仅仅公布了民警与杨佳在大街上争吵的录音片段,但为什么不公布全部录音?3、杨佳在派出所六个小时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不公布杨佳被带到芷江路派出所后的录音和笔录?4,如果杨佳没有遭到极不公正待遇,以至于在派出所内被警察殴打至重伤,他为什么如此执着地投诉?5,杨佳多次投诉的内容是什么?为什么警方不敢公布投诉书?6,上海警方称杨佳的投诉都是无理取闹,为什么还要两次前往北京找杨佳寻求和解?杨佳为什么不接受警方的和解要求?

三、除了以上疑点之外,即便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片段,也能证明警察的滥权。录音中,杨佳说话的火气确实不小,但这火气是警察滥权激起的。杨佳给警察看了租车凭证,警察检查后就必须放行,但警察却以看不清证件为由继续扣留杨佳,已经滥权了;再把杨佳带到派出所关了六个小时,就是更严重的滥权。正如法学专家周永坤先生在“强国论坛”评论说:“从事情的前因后果来看,警察存在明显的故意,故意显示自己的权威,故意给他们认为‘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吃点苦头。这是将警察权力当作耍个人威风的工具的行为,否则无法理解警察的行为,凭什么关人家六个小时?现在的问题还在于,直到现在为止,警方仍然理直气壮,不承认警察行为的不当,这就令人担心。连我最尊敬的上海警方都是这个水平,都是官官相护,都缺乏自省精神,其他地方的警察法治精神可以想见。”《法学专家周永坤对上海袭警案的看法》

四、杨佳的母亲应该知道杨佳的作案动机及其申诉的内容,也知道上海警方两次来北京为何没有达成和解。但在案发后,上海警方以“协助调查”为由,强行把杨佳的母亲从北京带到上海,截至目前,这位母亲既不能在媒体上说话,也不能为儿子请律师。公众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位母亲被上海警方强行封闭在与世隔绝之中,事实上她已经失去人身自由。这位母亲将遭遇什么?是否遭到上海警方的胁迫而不得不违心地与上之合作?这一切,公众无从知晓。

总之,如果杨佳案不能由第三方来调查取证,那就无法澄清诸多含混之处,被上海警方私吞的杨佳安,很难有司法公正可言,更无法消除公众的疑惑。上海暴力袭警案,无论对正值青春年华的杨佳本人和他的亲人,还是对被杀警察和他们的亲人,都是无可挽回的大悲剧。更进一步,在某种意义上,此案可视为中国社会悲剧的缩影——制度性的悲剧。也就是说,在整个社会对此案的高度关注中,此案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个人报复的性质,而直指高度紧张的警民关系背后的制度性成因。
来源:新浪网
195
发表于 2008-7-17 16:36:36 | 只看该作者
尼段历史,LZ不提起,可能成为很多人尘封的记忆了,生活仍然在继续,忙碌的人们可能并没有察觉到它的变化,但无论处于何时何地,生活的态度决定了生活的方向,无论大家是否认同,生活仍然继续着自己的演变,人们也继续着自己的磨练。。。。。
19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11:4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细乔 于 2008-7-16 17:28 发表


说心里话,以前可能不会,但现在国内的人对那些快递员、送水员、清洁工也好的态度已经好多了,用书面一点就是说文明进步了。而且在广州基本不会看到歧视外地人了,当然会有一些思想狭隘的,但毕竟是少数拉,这任 ...

我差不多一两年就回广州住一段时间,所以还不会不了解国内情况
193
发表于 2008-7-17 09:53:03 | 只看该作者
又来学习一轮!
192
发表于 2008-7-16 17:28: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arboy 于 2008-7-16 09:30 发表

请问他们如何带有强烈的倾向?

一开始我也担心有种族歧视的问题,何况我的英语口音很不纯正,就像一个"乡下人"进广州一样.(当时广州还真碰到不少歧视我口音的)

不过呆久了,发现,碰到最多的,还是华人 ...


说心里话,以前可能不会,但现在国内的人对那些快递员、送水员、清洁工也好的态度已经好多了,用书面一点就是说文明进步了。而且在广州基本不会看到歧视外地人了,当然会有一些思想狭隘的,但毕竟是少数拉,这任何一个国家社会都不可杜绝避免的。中国这几年的法制和尊重人权方面的进步是很大的,个案的话就那里都存在的,有时间回来看一下,估计会给你一个全新的感受。
191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9:30: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guila 于 2008-7-15 13:32 发表
出国10年了,从来没有感到国外比中国还自由,我所在的是一个小国家,政府很廉洁,也是民 主选举出来的,相反,我看到的资本主义-包括米国的 民 主和媒体的透明,不过是水中月而已,都是带有强烈的倾向的。
出国不是 ...

请问他们如何带有强烈的倾向?

一开始我也担心有种族歧视的问题,何况我的英语口音很不纯正,就像一个"乡下人"进广州一样.(当时广州还真碰到不少歧视我口音的)

不过呆久了,发现,碰到最多的,还是华人歧视华人自己  

最简单的例子,我做快递做了2年左右,出入很多都是大银行,大律师行(连前台都有无敌海景,NND),不过个个对我都客客气气(哪怕迟到),笑脸相迎,借用厕所,非但不拒绝,还带你过去。要是在国内,如果我是个做快递的,能有这么好的笑脸?
190
发表于 2008-7-15 16:52:49 | 只看该作者
看完这个故事,觉得和封建时代的黑暗牢狱差不了多少,的确,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流毒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清除的,更何况是某某党并没有打算从根本上走出这个圈圈,历史就继续循环往复呗。香港、台湾会好很多,因为至少他们的方向是对的,我们……唉……不说了!
189
发表于 2008-7-15 13:32:58 | 只看该作者
出国10年了,从来没有感到国外比中国还自由,我所在的是一个小国家,政府很廉洁,也是民 主选举出来的,相反,我看到的资本主义-包括米国的 民 主和媒体的透明,不过是水中月而已,都是带有强烈的倾向的。
出国不是为了自由,是为了换一个工作环境,所以别人问我是移民吗?我都回答:我只是在国外工作,就像广州人在深圳工作一样,不过我远点。每年都要回国几次,因为我爱我的祖国!
从10年前对中国的社会现象不满,到现在坚决用户我们党和政府,其实是看到国外所谓民 主自 由的缺陷太多,而我们的政府越做越好!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要给政府时间,不远的将来,中国也会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的
188
发表于 2008-7-14 11:27:53 | 只看该作者
我赞同186楼的观点,社会黑暗面一定存在,但各位不能以偏盖全.呵呵...我身边从未有谁遭遇过这类事情.
我入过两次派出所,第一次是抓了个色魔,第二次是抓了个偷盗的新疆佬,两次都因证据不足而没办法处罚他们.我当时叫警察帮忙暴打他们一顿,可惜警察都很规矩,最后都是24小时内放人.没有对他们动手.
一个在火车站那边的派出所,一个在文明南那边,所的名字不记得了.

[ 本帖最后由 Karrie 于 2008-7-14 11:30 编辑 ]
187
 楼主| 发表于 2008-7-13 13:28:18 | 只看该作者
一日执法、立法、司法没有独立,一日没有独立监督(反对党,议会,独立媒体),想拥有特大警权的警察机构有根本性的改善还是很难
186
发表于 2008-7-13 11:14:49 | 只看该作者
有进步 ,但步子还是小
185
发表于 2008-7-13 02:00:28 | 只看该作者
时代总是在进步的,以前的东西不要套到现在的情况上.

现在警察不是可以那么随便就毫无证据地把人带回拘留.

现在进看守所都需要检察院,法院的介入,证据要经过公安,检察,法院等审查.

所有看守所都不可以体罚,全部仓室都有录象监控活动.如果打架就马上把人隔离.

现在就算有很明显的证据定了罪的偷窃,抢劫,抢夺等等一年左右刑期的犯人进了监狱,都是过得相当"舒服",所以有人一出监狱,马上再抢再偷,当天出去,当天被再捉回来的人不是少见.

因为不准打犯人,有些犯人是很嚣张的,你叫他不要讲话,他过了一会,又讲话,反复4-5次警告他不准讲话,仍然不理会的,这些老手都知道警察现在不能打人.上层也多次对下面的人说,

犯人不听的,你就一直警告他,叫他不要讲话,当时我听到是想喷水的,什么逻辑,只能一直使用劝戒.....

监狱里面每一个仓都会有头,而这些头对新入来的犯人都会照顾,公检法对新犯人进行一个法律流程的时候,例如一些法律文书的签字,审讯应答,仓头等老手每一次都会亲自指导新犯人怎样去做.

我现在目睹的犯人,很多都是从进来到离开,真的只是限制了人身自由,没有什么皮肉之苦,对于一部分本来就从很穷很艰苦地方来的人,监狱,看守所,是比他家里面更好.吃饭不用愁,可以洗澡,有地方睡,

不用风吹雨打.有人可以说话,那些一出监狱门就马上抢的人就是知道从捉到坐牢,一切过程对于他们来说都十分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所以他们认罪的态度是很好的,一切都供认,问什么都如实回答.

他们旨在快速完成审查到坐牢的阶段.

至于现在的派出所,CARBOY你这样的情况,连派出所的羁押室都不可能进去.02年我的皇冠轿车在楼下被交警拖了,下了雨没有留下字.我以为被偷了,于是到派出所报案.一个星期后才想起去区里面的拖车

场找回我的车.一直开着,却忘记了去消案.后来在其他区晚上被公安查车,很不巧,被拦下,我连行车证都没带,带头的警察在我未落车就问我,你开这车的车牌是什么,我能答出来.后来呼叫中心的时候,

中心就回复是被盗车.我马上就把身份证驾驶证全部拿出来,再叫警察查车主名字,我老爸给我的车,姓氏是一样的,说明了情况,查车的警察就扣住了我所有的证件叫我回家去拿行驶证.当然,我回家连行驶

证都没找到,后来是知道弄丢了,只找到一张购这车的发票,和一些过往路费单,全部带上,来回加上找东西,差不多两个小时.我去到查车的那个地方,本来那些警察就该到时间走了,所有路障都搬了上车,全部人

坐警车上等我,我也只好说了家里面找不到行驶证,可能弄丢了,但拿了发票等等来证明车是我的.警察看了一下发票就走了.

现在查扣回来的车,无论是BENZ宝马之类什么车,放到生锈都没人动的,天天进出扣车的地方,那些车回来怎么样就怎么样.

在广州,大部分情形下的警察系统是比较温和的,甚至是有矫枉过正的势头.现在处罚多少钱,关押多久,早就不是派出所能决定的事情.职能已经是分开了,当然收黑钱这种事,谁也不敢说没.徇私也不会没有.

但我相信在广州现在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警察再笨也不会为勒索你个一千几万的,断送自己的后半生.但如果能勒索你个几千万,可以跑路到国外的,也许就会有人干.

最后想说的是,某一个特例,某一个不明真相的事情,不要拿出来以偏盖全,每人加一句上来,真黑啊,就是那么黑的.好象整一个社会的管理者都是这样,如果真的所有事情

都如大多人附和的情况那样,我看现在没有多少人能在这里发帖子,都进过牢了.而事实上这里大多数人都是没有跟这些打过交道.人云亦云.

如果要说国外,我朋友国外,被当地人抢一台EVO6代,还被打伤了,报警.没有警察来,警察只在电话问他有没有买保险,听到买了,就叫他自己有时间来警察局落个口供.圣诞节又被人

偷了一台S5数码单反,同样没警察来落口供,然后6R对讲机也被人偷了.我说他出去一年多,不见的东西比他在广州20几年的还要多,在广州他20几年只是不见了几个女朋友而已,

我也不是空口说白话,这个朋友也是PA的朋友,情况PA也知道.

[ 本帖最后由 arai 于 2008-7-13 02:15 编辑 ]
184
发表于 2008-7-13 00:29:32 | 只看该作者
值得收藏!!
183
发表于 2008-7-12 23:34: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农民八八 于 2008-7-9 20:42 发表


申请了魁省,比联邦快很多

投资移民?
182
发表于 2008-7-12 00:31:55 | 只看该作者
你、我、他、她平平安安过一辈子,就是大家的心愿了。
181
发表于 2008-7-11 17:31:53 | 只看该作者
正因为DPK  JC都系甘的德性,所以就有好似上海个单甘,一个人入警局杀距5个啦,积怨阿。我去派出所办事都经历过唔少了,真系觉得哩D系乜野所谓的“人民公仆”啊。唔怪得D人有钱就移民了。
180
发表于 2008-7-11 13:08:25 | 只看该作者
解中派入所系当时臭名昭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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