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4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6 11: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公安局对电动自行车下“狠手”了,宣布从11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给登记,并且不准上路行驶。有关方面声称,“禁电”是出于广州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是符合绝大部分公众意见的决策。
  笔者由此担心的是,公共决策有被异化的危险:即使违法、错误的决策,往往也有一顶公共利益的帽子或者一面民意的幌子。这项粗暴的“禁电令”既不是第一个,而如果没有一套健全的公共决策机制,似乎也难以期望这是最后一个。

  这套公共决策机制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和补偿机制等四方面检测环节。下面笔者据此对这一“禁电令”进行检测。

  首先是合法性检测。对于政府行为,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禁止的,而对人民行为,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这是一条基本的法治原理。

  电动自行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可的合法非机动车类型。根据该法第18条第1、2两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非机动车登记管理体系,而没有权力剥夺其上路资格。如果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不予登记,那么就意味着不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居民可以自由购买并使用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而决不意味着“未经登记就是违法使用”。

  再来看正当性检测。根据有关民调,只有1%的广州市民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的交通工具。在主管部门的眼里,这似乎是微不足道的小数字。但是以广州1000万常住人口计算,少说也有10万辆电动自行车。对于无力购买机动车的普通群众来说,这当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而今只凭一个新闻发布会和一纸通告,就要车主自行把这种经济、便捷、环保的“先进生产工具”打回人力自行车的原形,既违背了 “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原则,也不符合保护私有财产的宪法精神。

  接着是必要性检测。“禁电”的主要理由似乎是为了缓解交通压力。笔者从一个公交族的角度观察北京的交通状况,公共交通体系不健全、道路设计与行驶规则不合理、机动车量大且违章频繁、公交路线布局不科学等,是目前城市交通困境的主要原因。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争路的现象确实存在,但是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道路资源的分配天平过度偏向机动车。试想,谁愿意拿自己的血肉之躯跟钢铁之壳较劲儿呢?因此,交通和交管部门应当努力寻找改善交通的治本方案,而不是简单地对电动自行车一禁了之。

  即使要禁,也应当审慎地进行以下权衡: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强化管理和严格执法的有效措施,是否确实不能解决问题?有关部门是不是该拿出一个有凭有据的调研报告,证明电动自行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交通压力?“禁电”以后是不是也要择期做一做决策的后评估,看看是否确实有成效?

  最后是补偿机制检测。补偿机制的缺失会助长公共决策不审慎的泛滥,这已在现实中被一次次地证明。有关方面居然很坦然地说,对市民手中的电动自行车,不赔偿,也不回收,头脑里显然没有补偿机制的观念。应当明确,“禁电”从法律上说属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对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必须赔偿。

  (转自第一财经日报,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18
发表于 2006-11-17 11:29:50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眼突突)回复(广州番茄)的大作】


"禁10万电动自行车,维护100万机动车主的利益",但1000万骑自行车人的利益呢?我认为,无论是禁电或是禁摩,最好采用全民投票形式,那是最得人心的决策,小数服从多数,是简单直接的,只不过我们的领导者根本就不敢这样做,谁也不敢搞出个大乱子出来.只是采用一种欺骗老百姓的方法去制定政策.
我就不相信一部摩托车排出的废气比一部汽车多!当初禁摩时鼓励买车,如果20万部摩托有20%的人改为开车,4万部车再一齐上路,哈哈,废汽少了吗
17
发表于 2006-11-17 11:22:45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粉丝)回复(菲常人)的大作】

支持禁电!!!!!!!!!!!!支持踩单车,锻炼身体!!!!!!!!!
16
发表于 2006-11-17 09:54:36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 在阿拉丁丁的大作中提到:】
:
:
::【 在XPUB的大作中提到:】
一个林倒下了,一个张即将倒下,以为自己做书记就什么都可以搞咩?
: ......
你吾记得江姐讲的:重有千千万万的同志站起来啦。。。。。。。。<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15
发表于 2006-11-17 09:51:31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据悉,佛山也即将禁电
14
发表于 2006-11-17 09:50:47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 在XPUB的大作中提到:】
:   广州市公安局对电动自行车下“狠手”了,宣布从11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给登记,并且不准上路行驶。有关方面声称,“禁电”是出于广州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是符合绝大部分公众意见的决策。
:  笔者由此担心的是,公共决策有被异化的危险:即使违法、错误的决策,往往也有一顶公共利益的帽子或者一面民意的幌子。这项粗暴的“禁电令”既不是第一个,而如果没有一套健全的公共决策机制,似乎也难以期望这是最后一个。
: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支持从法理角度来说事

一个林倒下了,一个张即将倒下,以为自己做书记就什么都可以搞咩?
13
发表于 2006-11-17 01:47:40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逸风)回复(匆匆忙忙)的大作】
那照您的逻辑,也只是要烤牌而非取缔呀。
又有多少持牌机动车驾驶者无视交通规则造成伤亡?那是否也该一刀切禁止机动车上路?
其实不少国家为了保证行人安全,规定自行车要走机动车道的,没见有多大冲突,更没听过要呼吁抵制抢道的自行车的谬论。
为什么不能宽容点,让别人也能活得好点?
不管大家是否同意,我们如今的社会,穷人是绝对的弱势群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更无助,因为他们拥有相对更少的资源支持自己的抗争。


12
发表于 2006-11-17 00:28:58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匆匆忙忙)回复(西南海)的大作】


昨天禁摩,今天禁电,明天禁????

支持禁电,因为开电动车的人十有八九系没驾照的,即系话吾识交通规则....
11
发表于 2006-11-16 20:29:44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西南海)回复(XPUB)的大作】

首先要合法,跟百分比无关,更别说一个做假的百分比.
10
发表于 2006-11-16 20:25:44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 在醉猫的大作中提到:】
:把人分成不同等级,只会造成更多的不和谐;人往往为保护既得利而作出侵害他人权利或阻碍他人获取利益.
:
:
有深度!
9
发表于 2006-11-16 18:50:02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把人分成不同等级,只会造成更多的不和谐;人往往为保护既得利而作出侵害他人权利或阻碍他人获取利益.


8
发表于 2006-11-16 18:11:02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讲一下,人家怎么个运作? 你们怎么个运作?

不说又在这里单单打打的,像男人吗?!<IMG SRC="/images/face/178.gif">

:【 在科科的大作中提到:】
:第一财经日报
:
:
7
发表于 2006-11-16 17:18:11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禁10万电动自行车,维护100万机动车主的利益,为什么不可以?
难道因为有部分人月入1000就不允许其他人月入过万?
禁电动自行车没有问题,体现公共决策的关键是政府怎么安排这10~20万人的出行问题。
广州政府不是提前了这么多年搞地铁,不是提早发展华南板块,现在广州的交通更乱套。
6
发表于 2006-11-16 16:53:06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第一财经日报


呵呵,运作手法我就不多讲了……
地下室
发表于 2006-11-16 15:55:12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不管这么多!

支持禁电,多沙次看见他们在快车道飞驰!旁若无人!


地板
发表于 2006-11-16 15:47:08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禁就禁了,n多废话,禁摩时又不见这些小丑跳出来说几句
摩托车犯谁了招惹谁了?还不是说禁就禁了
说白了还不都是因为人,菜刀能杀人,不如把菜刀禁了吧
当年禁摩托时,不是有群众声音吗,现在不就禁个电单车,我头一个支持!
最好除了机动车,都不给上路,人要走路先考试吧!

【(dede)回复(XPUB)的大作】


板凳
发表于 2006-11-16 12:40:29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Sammi_W)回复(98肥牛)的大作】


支持楼上的,反对禁电。
沙发
发表于 2006-11-16 11:06:31 | 只看该作者

RE:广州“禁电”:经不起公共决策机制的拷问



:【 在XPUB的大作中提到:】
:   电动自行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可的合法非机动车类型。根据该法第18条第1、2两款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将其纳入非机动车登记管理体系,而没有权力剥夺其上路资格。如果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不予登记,那么就意味着不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居民可以自由购买并使用合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而决不意味着“未经登记就是违法使用”。
:
: ......


<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IMG SRC="/images/face/177.gif">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11-25 13:53 , Processed in 0.032643 second(s), 1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 2001-2007 车迷网 所有内容 版权所有
网页风格制作: 虫虫 技术支持:智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