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B5182FDD1F6F606685A32CCAEEED5135.jpg (266.16 KB, 下载次数: 5)
下载附件
2010-8-18 10:58 上传
举报
原帖由 仙灵珠 于 2010-8-18 12:53 发表 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被有心人或顽童在车牌上贴一胶条...岂不完蛋了?
原帖由 eldan-chen 于 2010-8-18 11:48 发表 他不要那车就行啦,国内也没有列入属于刑事犯罪,交通罚款只针对交通工具的使用者。只要不要了这个工具,就没有法律可以遵循对所有者的个人追溯力。 除非列明是刑事犯罪的或则违法治安管理条例的。 所以现在要立法 ...
原帖由 bmw_121 于 2010-8-18 11:27 发表 广州同样严格执法,交通都会好好多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扫描二维码,关注论坛
|小黑屋|手机版|车迷网 ( 粤ICP备10225138号 )
GMT+8, 2024-6-2 21:09 , Processed in 0.070795 second(s), 2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