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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20:1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桂芳:楼下喇叭声吵得烦死
他要求交警求解取证难题,重罚机动车乱鸣喇叭
吴彤、穗宣
  本报讯 记者吴彤、通讯员穗宣报道:昨天上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调研“文明出行月”活动, 透露今天开始交警要重罚机动车乱鸣喇叭!
  示范点不应该局限于100个
  去年“创文”期间,广州全市确定了10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越秀区吉祥路-中山五路路口是其中之一。昨天,张桂芳一行首先来到该路口察看。
  不少市民反映,其他非示范路段,尤其在城乡接合部,行人横穿马路过街现象依旧猖獗,“视红绿灯若无物,视交通法规若废纸。”
  “对文明交通的宣传引导需持之以恒,不应该局限于全市这100个示范点,也不应该局限于某个时段。”张桂芳说,文明交通应该形成一种广覆盖、全天候的长效机制,而形成机制的关键是增加人员的配置。
  不要被取证难束缚了手脚
  在北京路路口,有交通协管员向张桂芳反映,仍有部分市民不自觉,乱穿马路、闯红灯。他认为,应该多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多在社区宣传文明出行。
  “对市民要耐心教育,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张桂芳这样要求交通协管员。
  调研途中,张桂芳特别提到近期市区机动车鸣喇叭回潮的现象。他说:“我在家里,每天都被楼下的喇叭声吵得烦死。”现在,市民对乱鸣喇叭现象深恶痛绝,他要求市交警部门展开整治,不要被“执法难、取证难”的问题束缚了手脚,“先严格管理起来,喇叭扰民的现象自然会大大减少。”
  110白天接警5分钟应到场
  最后,张桂芳来到康王路口的交警执勤点。张桂芳表示,对行人、非机动车采取“观看教育录像与罚款相结合”的处罚方式值得推广。创建文明城市不能光靠“严堵”,要让管理和处罚惠及广大百姓,“否则光拿个牌子没有意义,还不如不拿”。
  就在调研快结束时,一位市民走到张桂芳面前,要求110接警后应该在五分钟内赶到现场。这位阿伯自称平日看管龙津东路一电话亭。他反映,有一回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他打110报交通事故,结果等了超过十分钟,也不见交警来处理。对此,他表示不能理解。
  张桂芳听后马上指示荔湾交警大队,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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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20:14:47 | 只看该作者
市区冇理由啵!
板凳
发表于 2009-6-12 20:17:46 |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

广州市最堵车的区.
地板
发表于 2009-6-12 20:58:01 | 只看该作者
天河北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6-12 21:10:45 | 只看该作者
原来系吵亲张大人……
6
发表于 2009-6-12 21:11:09 | 只看该作者
本人免责声明: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以上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2.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及楼主所述当事人,且自古以来与该相对人无利益关系。
        3.本人昨天、今天以及明天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主贴所述地点。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原则敲击键盘,从而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进而使社会more and more 和谐,甚至促进世界much and much大同,做到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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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7
发表于 2009-6-12 21:20:53 | 只看该作者
酒后发帖,行政拘留1.5小时!dff
8
发表于 2009-6-12 21:56: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曾 于 2009-6-12 21:20 发表
酒后发帖,行政拘留1.5小时!dff

9
发表于 2009-6-12 23:06: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曾 于 2009-6-12 21:20 发表
酒后发帖,行政拘留1.5小时!dff


执法成本太高。算是免于处分算了
10
发表于 2009-6-12 23:13:13 | 只看该作者
路过,我是打酱油的
11
发表于 2009-6-13 00:05:22 | 只看该作者
张大人就住系天河大厦后边
12
发表于 2009-6-13 00:09:42 | 只看该作者
时代广场附近,一层楼都是大人的
13
发表于 2009-6-13 06:38:1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您知道得太多了。。。。。。
14
发表于 2009-6-13 13:10:27 | 只看该作者
江仔兄实在是高啊。
15
发表于 2009-6-13 14:30:08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噪亲大人先会下命令的,一般蚁民受苦唔会有动作....
16
发表于 2009-6-13 15:10:23 | 只看该作者
更加证明这是一个人治社会
17
发表于 2009-6-13 17:24:47 | 只看该作者
哈,这下不用跨省了,跨区就行了。。。 小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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