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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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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7-1 22:3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因为本事从事汽车销售行业,所以经常登陆TOM,新浪,搜狐汽车网站进行浏览,发现和5月份前相比,
出现了很多重赏求车祸目击证人,及发生严重事故后司机不见的贴子!
粗略统计一下,大概是达到了60——70个这样的内容!因为本人时间和精力有限,经常看的只有这三家,
所以个人分析很有可能是各个地区的交通警察,都会对出现的事故无法进行处理,毕竟车真的走了,有车牌在,
只要是真实登记的,即使没有找到当时的驾车司机,还可以找到车的所有人,因此就可以进行赔偿工作了!
但挂牌出现误差的情况下,无异于大海捞针。

可是反过来想想,为什么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人数比以前上升比例这么大呢?那么就是一种解释,
也是一种唯一的解释,实在无法负担新交通法带来的惩罚!无论是媒体的误导,还是政府的不作为,
都很难让有车一族真正理解新交通法的执行细节!
今天上午我电话给以前处理我事故的两个天河交警,居然都出差去抓人了,其中之一是去梅州,
另一个是去湖南和湖北,不敢说新交通法导致了劳民伤财,但至少较少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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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7-1 23:03:36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a001)回复(辉记)的大作】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4-7-1 23:14:41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辉记)回复(a001)的大作】


无照司机撞人逃逸却不能被终身禁驾 
交通新法规遇执法难题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从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让许多交通整治行为变得有法可依。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26日浙江义乌市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时,就遭遇到了新《交法》带来的尴尬————无照司机撞人逃逸却无法被终身禁驾。 

  当日凌晨5点,浙江义乌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女子被撞伤后送到医院救治,诊断为盆骨骨折。肇事司机当场逃逸。几小时后,警察抓住了肇事者何某,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可是,这个肇事司机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这可让交警们非常头疼,因为新《交法》里并没有规定,无证的肇事逃逸司机应该受到何种处罚,以及今后能不能考驾驶证,是不是也要终身禁驾。

  最后,交警只能根据新《交法》第99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对肇事司机做出处罚:罚款2000元,治安拘留15天。

  都是肇事逃逸,有驾照的面临终身禁驾,没有驾照的却没有规定今后可不可以考驾照。一些司机说,这样的规定,对有驾照的人似乎有点不公平,另外也容易被人钻了空子。
地板
发表于 2004-7-2 01:16:15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阿忠)回复(辉记)的大作】

我一直在想,这些制订法规的究竟是些什么人?<IMG SRC="/images/face/135.gif"><IMG SRC="/images/face/135.gif">
地下室
发表于 2004-7-2 01:19:22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qq)回复(阿忠)的大作】

都是些不开车,或者开车有司机代劳的人.
订法律的自己基本好像不需要用到法律就解决问题了.
管理交通规划的博士硕士都不会开车的.


6
发表于 2004-7-2 08:50:21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SAM)回复(阿忠)的大作】
呢D人边有制定法律,跟本就系去抄外国的,抄返来都唔结合一下国内实际。

7
发表于 2004-7-2 10:36:58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 在阿忠的大作中提到:】
:【(阿忠)回复(辉记)的大作】
:

不懂得“以人为本”的人,能制定出以人为本的法律来吗?!天荒夜谈!<IMG SRC="/images/face/178.gif">
8
发表于 2004-7-2 12:29:40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豆豆笑)回复(辉记)的大作】


你转这个贴让我想到了防盗装置:防君子不防小人。
  
帖子上所讲述的事例似乎有些近似性:“肇事司机根本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新《交法》里并没有规定,无证的肇事逃逸司机应该受到何种处罚。”
按照新法,遵纪守法司机反而受到管束,但对无证驾驶和无赖却没有用<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IMG SRC="/images/face/111.gif">
9
发表于 2004-7-2 13:18:20 | 只看该作者

RE:“近期整治乱挂车牌”这次行为,据分析是新交通法导致逃逸增多而采取的!



:【 在qq的大作中提到:】
:【(qq)回复(阿忠)的大作】
:
:都是些不开车,或者开车有司机代劳的人.
: ......
就是就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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