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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13-12-25 15:37 发表 是米又要革命了 不反对有托,但建议光明正大地脱,卖车就卖车,卖春就卖春,卖水鱼就光明正大卖水鱼,反感的是明明卖车就在度卖春,明明卖水鱼就话在度益同学,浪费晒阿叔的眼神。。。。。。。。。。 ...
原帖由 古怪 于 2013-12-25 11:18 发表 墙裂建议管理员:凡发帖有超过5名入网超过3年的会员回复为“托”贴的,删帖、封ID。 有同意的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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