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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午夜飞车撞飞骑车者 肇事者当场被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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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23:1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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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6-29 23:50:04 | 只看该作者
正一班仲以为可以只手遮天的傻差佬!(半夜2点半差佬揸架私家车做什么呢?)
板凳
发表于 2009-6-29 23:54:04 | 只看该作者
不用拭目以待了,结果很明显的了
地板
发表于 2009-6-30 00:07:37 | 只看该作者
话有说回来~骑单车的好象骑在马路正中间~害人害己啊!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6-30 02:19:38 | 只看该作者
就系黄埔石化路,车主肩上两颗星既,
6
发表于 2009-6-30 03:24:38 | 只看该作者
那应该不是临时工了.
7
发表于 2009-6-30 06:54:53 | 只看该作者
准备成火贴,留个名先.
8
发表于 2009-6-30 07:11: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领导说:我们会进行认真深入的切底调查!再向社会老百姓公布!!如果有违法行为,必定依法处理!!

9
发表于 2009-6-30 07:12:16 | 只看该作者
话分两头讲,首先如果受害者骑车在马路中间行走的话,我几时都赞成撞了白撞。现在争议最大的是交警的处理手法,严重的违法!
10
发表于 2009-6-30 08:3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吴广住 于 2009-6-30 07:12 发表
话分两头讲,首先如果受害者骑车在马路中间行走的话,我几时都赞成撞了白撞。现在争议最大的是交警的处理手法,严重的违法!

出警警员猪头来既,敢真系同果个肇事交警一锅熟姐。
11
发表于 2009-6-30 08:37:46 | 只看该作者
dff dff
12
发表于 2009-6-30 08:44:34 | 只看该作者
出事啦!!!!!!!!
13
发表于 2009-6-30 09:35:0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究竟是TMD个什么社会?
14
发表于 2009-6-30 09:36:14 | 只看该作者
处理事故的流程儿戏一样。
15
发表于 2009-6-30 09:52:15 | 只看该作者
好似哩D垃圾,就应该杀一儆百喇
16
发表于 2009-6-30 10:07:48 | 只看该作者
呢班杏加橙静系识虾我地呢D老百姓嗻,见高就拜见底就踩,真系无希望啦。
17
发表于 2009-6-30 10:39:2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准备派JC去果便都得啦,最后埋单可能系纳税人。

某市长讲得好清楚,公务员违章,搵据搞掂。
18
发表于 2009-6-30 10:42: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转子引擎 于 2009-6-30 09:35 发表
现在究竟是TMD个什么社会?


是个"和谐社会"!! ---可能只有这个答案绿坝才允许发表出来.
19
发表于 2009-6-30 10:44:03 | 只看该作者
9楼的, 这是人啊,怎么能我几时都赞成撞了白撞 ? 哪次你不小心走中间试试。是人么!
20
发表于 2009-6-30 11:02: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电子 于 2009-6-30 10:44 发表
9楼的, 这是人啊,怎么能我几时都赞成撞了白撞 ? 哪次你不小心走中间试试。是人么!


同意 那是一条生命,并且那里是两车道,没有严格划分机动与非机动.

内部人员包庇,督察都是吃X的.甘明显的违法并且见报也没见到到他们的介入.

大家可以打督察热线投诉举报现场经办JC违规
21
发表于 2009-6-30 11:20: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QQ280 于 2009-6-29 23:50 发表
正一班仲以为可以只手遮天的傻差佬!(半夜2点半差佬揸架私家车做什么呢?)

办公中
机密不能公开
22
发表于 2009-6-30 11:20:51 | 只看该作者
骑车人违规,交警违法,都错.但作为执法部门的交警系严重官僚作风.PK
23
发表于 2009-6-30 11:23:22 | 只看该作者
回19楼的:
对啊,就因为这是人啊!人应该有规矩,应该有安全意识,应该遵章守法!我们不能鼓励守规矩的人为不守规矩的人埋单啊。我几时都认为不是不小心,而是没意识。君不见人行横道上冲红灯的行人都是一脸尴尬笑容的,他们其实是知道自己行为不当的。还有那些骑自行车走在路边,要转弯时通常都是跨了大半条车道才扭头看后面的,要知道现在有经验的司机走在最里面车道时碰到骑自行车的人都留有一定位置的,目的就是为了他突然抽出来的时候自己有一定的时间避让。以上这些情况只是马路上芸芸众生的一小撮,要让这些情况得以控制只有一个方法:规矩!!
24
发表于 2009-6-30 11:31:04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说我不尊重生命,但尊重生命同时要让生命体验其价值。我国目前实施行人或非机动车违规产生交通事故时由机动车负大部分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国情使然,但并不代表这就是正确的。
25
发表于 2009-6-30 11:36:26 | 只看该作者
PK平时就知道都不是好人,林无到其实骨子里面的优越感和法制意识如此淡薄,,,点叫RM尊重JC啊...一定要还个公道,大白真相于天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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