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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轻刮蹭3人下车争执 再遭撞全部当场身亡(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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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2-10 17:25: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元宵节本是团圆的日子,四川女子张×琴却哭倒在殡仪馆,和张×琴一样伤心的还有两家人。2月6日晚10时许,广州市北二环近广深高速处发生一起悲剧,原本一起车辆轻微刮蹭事故,却因为当事双方站在路中间争执引发二次事故,3人被后方来车拖行百米后撞死。

  驶赴东莞途中遭遇刮蹭

  2月5日早上6点半,四川绵阳人古×同老乡陈×告别家人后,驾驶轿车从绵阳老家前往东莞。离开绵阳前,老乡任益同老婆、妹妹也上了车,他们3人在深圳打工。古×的妹夫施先生说,古×和陈×是很好的朋友,两人之前在江油水泥厂工作,下岗后于2007年底到东莞长安镇某电子厂打工,轿车也是两人合买的。

  从四川到广东,古×和陈×轮流开车,到达北二环广深高速入口处时,已经是2月6日晚上9点30分。任益告诉记者,车靠隔离带车道行驶时,突然与后面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古×和陈×下车后与对方司机张×理论,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了一会,他们3人便走到车后面看车道和刹车痕”,任益说,约9点40分,双方打电话报警,但仍留在路中间理论。

  3人被撞倒拖行百米

  10时许,一辆丰田越野车从后面高速向3人驶来。坐在隔离带旁的任益目睹悲惨一幕:古×和陈×当即被撞倒卷入车底拖行约百米,张×被汽车尾部保险杠挂住一起拖行。“我当时懵了,越野车速度很快,人根本没反应过来”,任益说,张×的儿子向前狂奔追赶肇事车,越野车行驶约两百米后停下,“我赶紧又打电话报警”。数分钟后,接报的交警赶到现场,但被撞的3人均不治身亡,越野车肇事司机随后被拘留。

  生者惋惜:有话好好说

  任益清楚地记得,第一次事故发生后,他和老婆、妹妹也跟着下车站在路上,“古×和陈×让我们靠着隔离带坐着,说路中间比较危险”。而随后赶到的施先生回忆,第一次事故很小,仅车尾部凹进去一些。记者了解到,广州交警公布的轻微事故处理办法要求,发生车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用手机、相机拍照或用粉笔标画车辆碰撞时所在路面位置的标记。

  白云区一名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轻微物损事故发生后先要设法把车靠到右侧路肩上,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报警等候执勤的交警到场处理;车动不了的话,应在后方150米外设好标志牌,人要快速转移到安全处。

  昨日上午,法医已经对3名死者进行了尸检,警方表示事故的责任认定将在随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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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2-10 17:26:09 | 只看该作者
珍惜生命啊!
板凳
发表于 2009-2-10 17:36:02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2-10 17:46:32 | 只看该作者
关键安全意识的问题,其次是修养问题。。。
记忆中好多外地人(广州市以外)中意争,几大都要拗赢,动则动武。。。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2-10 17:49:14 |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2-10 18:28:03 | 只看该作者
SB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
7
发表于 2009-2-10 18:36:02 | 只看该作者
好吵唔吵停低高速公路上吵..  
8
发表于 2009-2-10 18:45:09 | 只看该作者
素质啊~~~

现在太多这些累人累己的马路杀手了,以为有钱呃个牌买部车就是完全升级了,没有意识还有提升驾驶道德和学习安全驾驶知识,到头来只会或直接或间接的害人害己。
9
发表于 2009-2-10 19:17:22 | 只看该作者
有此习惯硬拗的人要注意了,生命啊
10
发表于 2009-2-10 19:30:21 | 只看该作者
警醒啊.........
11
发表于 2009-2-10 19:37:45 | 只看该作者
冥王要你三更死,不许留人到五更。逝者已矣,折哀顺变!
12
发表于 2009-2-10 19:38:18 | 只看该作者
意识问题,不管是高速公路,就算普通道路,现在也很多人随便就停车或开得极慢在车内不知做什么.
有去到路口突然停车---可能不认路.
但是:我很想对这些人说:无论你做什么,首先第一反映是靠边.........
为了后面车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安全.

安全意识少不得啊,可是国内太小这类的教育了,为什么考牌的时候就不需要考这个的呢?
13
发表于 2009-2-10 19:51:52 | 只看该作者
,丰田越野车速度飞快?应该可以看到前面车是停止的啊?一般来讲都是货车躲避不及,小车应该可以及时躲闪的。
14
发表于 2009-2-10 20:00:51 | 只看该作者
晚上啊,看到车,可能无看到人,若果吾系就应该系撞车再撞人拉!又或者距地根本无设置三角牌等,哎。。。。可惜啊!三条生命
15
发表于 2009-2-10 20:23:56 | 只看该作者
唉。。。有些人竟争意识就是太强
16
发表于 2009-2-10 20:37:33 | 只看该作者
吸取教训呐。
我有个湖南的同事,旧年雪灾时所乘搭的小在高速上因路滑发生碰撞。
准备下车时,所乘搭的小车被从后面赶上的货车撞到。
我同事当场从后座飞出车外,碰到高速路护栏上,结果内伤要摘除内脏,好在执番命!
在高速上真的要“万事”小心呐!
17
发表于 2009-2-10 20:46:0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风险意识呀!
18
发表于 2009-2-10 21:03:18 | 只看该作者
太多SB喜欢在高速龟速爬行和随意停车,尤其在最左侧车道,一句话,累人累己
19
发表于 2009-2-10 21:08:24 | 只看该作者
为咗几百蚊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冇意识
20
发表于 2009-2-10 21:28:03 | 只看该作者
估计第一次事故是撞车党所以,见他是外地车
21
发表于 2009-2-10 21:30:1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好多有坏车或撞车就以为自己大晒,不放任何标志或连坏车灯也不打就停在路中修车或讲数,这种案例太常见了,可能这种人一定要出过事才知死,不过可能一剂就OVER,这单事故最惨还是个越野车司机.
22
发表于 2009-2-10 22:53:46 | 只看该作者
越野车应该是撞飞了人以后想逃跑。不然不会跑了200米才停下。
任何卸惯了膊的撞了心里想着跑。因为撞了两个停在高速公路中间讲数的sb,错不在我...
23
发表于 2009-2-10 23:09:08 | 只看该作者
生累街坊死累朋友.台牛头牌最无姑!
24
发表于 2009-2-10 23:57:35 | 只看该作者
生累街坊死累朋友.台牛头牌最无姑!同意
25
发表于 2009-2-11 00:04:53 | 只看该作者
上次都见到一幕惊险镜头:在广州大道,两车追尾后两车人落晒来在两车中间讲数,正白痴,后面部车没打故障灯的,估计有车从后再撞的话那六七个人就是甘先了,捏了一把汗,没看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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