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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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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6-28 13:1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a-zhan,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曾做过调研,从目前来讲,这种方式上不具有可行性,理由如下:

一、由群众拍摄交通违章不具有合理性。

1、公民之间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公民的隐私权有权不受他人侵犯,如果奖励市民举报违章,势必会造成部分市民为获奖励采取多种方式拍摄违章,具有时间、地点、取证方式的不确定性,而这些在较为隐蔽的状态下拍摄的违章,一旦被公安机关确认,有侵犯他人隐私的嫌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体现在交通管理方面就是执法,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也应该是执法。而如果采取奖励群众拍摄违章的方式,一般会收到许多群众拍摄的照片,在对这些照片的证据效力的确认过程中,需要去伪存真,以防假冒或做作弊等不良行为。随着照片数量的增加,就要投入警力从事照片的冲洗、筛选等工作。这与公安机关的职能是不相符的。而处理违章的交警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拍摄照片的防假、打假和甄别等方面,也平添了执法活动的难度和无谓的工作量。

二、存在的其他问题。

1、群众拍摄违章行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由此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也是一个难以解决好的问题。由此造成的当事人发生冲突、拍摄群众的人身伤害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及赔偿问题也是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新问题。

2、由于群众拍摄的违章,一旦被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结果将会使被拍摄的人受到行政处罚。这样的结果就不排除有人借此恶意报复,也可能利用科技手段等方式制作违章,实现拿到奖励或报复他人的目的,从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3、如果拍摄违章有利可图,势必形成一个行业,那么必然就有一批以此为生的职业者,对于这些人、这样的行为如何规范,目前的法律还是空白,由此引发的问题,将会对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不利,使交通管理部门承受更大的社会压力和群众的不满。而这种奖励被部分人所利用,显然不符合实施这一措施的最初目的,结局可能是适得其反。

4、据我们了解,广州市于去年7月交通管理部门开始采取奖励群众拍摄违章的措施后,并没有收到良好效果,反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因此北京实施此项措施要以广州为鉴,慎重考虑。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目前我市不宜实行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措施。从目前本市的交通管理实际看,加大科技手段,增加电子摄像头的数量和功能,加强电子摄像头的维护,应该是解决目前北京交通违章严重现状的更有效途径。一方面运用科技手段会更加客观,避免主观和人为因素,使执法的时间、地点、方式具有确定性,增加执法的透明度,也减少当事人与民警在现场产生矛盾的频率,有利于公正执法。另一方面,借助电子摄像设备,可以有效地记录违章,从而节省部分警力,解决目前存在的警力不足的问题。此外,用于奖励群众资金可以用于科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资金的运用更为有效合理。


        致
礼!


        法制办
        fzb@bjjtgl.gov.cn
          20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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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6-28 14:06:44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总政委)回复(木木)的大作】


非常有理性的回复!

回复人的政策及法律水平都不错,体现了较好的业务素质。<IMG SRC="/images/face/177.gif">

板凳
发表于 2004-6-28 14:18:06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可是某个“大毒屎”却可以拍摄违章哦!
地板
发表于 2004-6-28 14:26:36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广州又一次成为别人的反面教材<IMG SRC="/images/face/127.gif"><IMG SRC="/images/face/127.gif"><IMG SRC="/images/face/127.gif"><IMG SRC="/images/face/127.gif">
地下室
发表于 2004-6-28 16:03:06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蓝色良驹)回复(木木)的大作】
广州不知道是否还在执行呀。

6
发表于 2004-6-28 17:22:01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听你的)回复(木木)的大作】


北京就是北京,真是以法治国,而不是以D治国啊。看看咱们广东,从以前的小资思想(造假时代),到SZ撞了白撞,到GZ市民拍摄,不但不能改观现状,还给政府的行政能力抹黑
7
发表于 2004-6-28 21:25:54 | 只看该作者

RE:某市政府法制办就《是否可用违章照片纠正交通违章》问题的答复

【(琥依)回复(木木)的大作】
    自己无本事只好发动群众斗群众。现在可能骑虎难下,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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