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_a_jie 于 2009-10-19 19:25 发表
就是因为太多人都有这种想法,我才善意地提醒大家.
无论对方如何违章,在法律上都没有赋予我们擅自出手惩罚别人的权力!!!
凭个人狭隘的意志来以暴易暴,只会越搞越乱.
还有,出了事故肯定会造成堵塞,你有没有想过 ...
如果我在按规行驶,法律就付于我正常按规行驶的权利!
暴的是对方,按规行驶的人没有任何暴可言.
你给人无拉拉打,你自我保护,就算打伤对方,你也没有罪,因为这是正当防卫.按LZ的做法,只能算防卫,不算防卫过当吧.如果你要讲法律,这就是法律.
至于你经常强调的堵塞问题,我觉得只要你做好本份,不要违反交通法,你就是个好市民!要做到这点已经不容易!但不包括一辈子容忍别人侵犯自己的权利!
凡事不能只从一个角度想问题,按你所讲,按规行驶的人忍一忍交通就能因此顺畅吗?你有没有念过,果D违规的人以后会越来越大胆?由于他们引发的交通意外其实只会越来越多?到头来,受害者米又系我地.........
其实只是大家思维和角度不一样,但目标都是一致的.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反正在没有违法的前提下,用自己觉得对的方式去保护自己,惩罚违规的人,都不叫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