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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机载亲戚回家 执法者判为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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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3:1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10月30日 钱江晚报 鲍亚飞

  在上海遭遇“钓鱼执法”的孙中界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因此引发的有关“非法运营”的定义和界定的讨论却刚刚开始。笔者的一位朋友就曾经遇到一件很郁闷的事情。

  说起自己被判定为“非法营运”,来自浙江西部某县的陈刚(化名)还是觉得十分冤屈,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好久,但说起那件事,陈先生就来火。

  “当时快过年了,几个亲戚要回老家,想让我帮忙送送。”陈先生是一个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以前有一辆微型面包车。这辆车平时的主要用途是往工地上运装修工具。“要回老家的是姐姐、姐夫一家三口和一个堂弟,加上我一共5个人。”本以为没有任何问题的陈先生开车疾驰,他还打算当天赶回来去工地上干活。

  事实上,他没有这样顺利。他的车子以“非法营运”的身份被扣。

  “快进县城的时候,四五个穿制服的人把车子拦下来,并很快把我们分开问询。”陈先生说,照例,他被查看了行驶证和驾驶证,而他的亲戚们却耽搁了更长时间,4个人一一被隔开问话并做了笔录。“执法人员问我姐姐说‘人家这么远给你送过来,难道你们自己好意思吗?汽油费总要拿一点给司机的吧’。”

  4个亲戚中,只有他姐姐想了想说,车子跑一趟至少300公里路,车子损耗不说,还要汽油,到家后应该买点东西或者拿出点钱给弟弟作为弥补。就是姐姐这个出于人情考虑的回答,让执法人员有了理由,把陈刚的车子扣下了,并说陈刚是“非法营运”。

  尽管陈刚一再强调车子上坐的都是一家人,而且姐姐家的条件相对好些,他开车送到老家时,姐姐通常都会客气地送些水果或者给一两百元钱的汽油费。“我又不是专门做这个生意的,而且也不运送陌生人,这怎么能说是非法营运呢?”

  执法人员并没有采信陈刚的解释和说法,车子最终被扣,陈刚也拿到了一张处罚单——如果他想提车,至少得交2万元罚款。

  这个事情拖了约10天,陈刚一方面找人求情,另一方面每天都坐1个多小时的车去执法部门找负责人。“当时用得最多的词语就是‘我们是亲戚’、‘求求你们放过我这一回’、‘下次不敢了’”。最终也不知道是哪个关键人物起了作用,他没有交任何罚款就把车提了出来,执法部门也没有给出任何书面材料,对于是否非法营运,为什么可以提车都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其实光托关系都花了不少钱,算算也和罚款相差不到哪里去。”

  送一家亲戚回老家,给个汽油费就是非法营运?陈刚说以前他觉得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现在看到上海的“钓鱼执法”才知道,这里面还有那么多的内幕,那么多让人不能接受的规定。“人家比我更冤,做好事还要扣车罚款,我平静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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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1-3 13:29:3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做“莫须有”
板凳
发表于 2009-11-3 13:32:23 | 只看该作者
本来说一点泄气的话,
又觉得既然**已经上了年纪,不能谈伤感情的话。
地板
发表于 2009-11-3 13:32:48 | 只看该作者
钱作怪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11-3 14:02:13 | 只看该作者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6
发表于 2009-11-3 14:07:16 | 只看该作者
这些混蛋在挖GCD的墙角.
7
发表于 2009-11-3 14:44:18 | 只看该作者
zf 栽赃 国民。
8
发表于 2009-11-3 14:59:20 | 只看该作者
很好,原本想还会有多几年的,看来是快了
9
发表于 2009-11-3 15:10:06 | 只看该作者
这反应了没有民主的社会啊\!
10
发表于 2009-11-3 15:47:0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非法营运的漏网分子。闪,,,,,,
11
发表于 2009-11-3 16:10:58 | 只看该作者
天天早上顺路送老婆上班,老婆负责买早点,俺不花钱就白吃早点了,会不会被非法营运啊? 
12
发表于 2009-11-3 16:13: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n2000gsi 于 2009-11-3 16:10 发表
天天早上顺路送老婆上班,老婆负责买早点,俺不花钱就白吃早点了,会不会被非法营运啊? 



那就要看你好不好彩被逮到了!

:D :D :D
13
发表于 2009-11-3 16:51:2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混蛋在挖GCD的墙角,没错啊
14
发表于 2009-11-3 17:44: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绿豆红豆 于 2009-11-3 13:29 发表
什么叫做“莫须有”



“莫须有”的意思是“难道没有么?!”

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翻成现代话,秦桧用很傲慢的语气说:“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
15
发表于 2009-11-3 17:56:22 | 只看该作者
无语。。。。。。。。
16
发表于 2009-11-3 18:29:09 | 只看该作者
。“人家比我更冤,做好事还要扣车罚款,我平静了很多。”
17
发表于 2009-11-3 18:32:16 | 只看该作者
想说的不让说,这里只能表示同情。表示公务员太有才啦!法律不完善之处成了执法的工具。公务员退休可以当律师啦!
18
发表于 2009-11-3 20:40:52 | 只看该作者
钱作怪X2
19
发表于 2009-11-3 20:54:16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报道可信程度很低
20
发表于 2009-11-3 20:56:59 | 只看该作者
世风日下,钱作怪X3
21
发表于 2009-11-3 21:14: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tn2000gsi 于 2009-11-3 16:10 发表
天天早上顺路送老婆上班,老婆负责买早点,俺不花钱就白吃早点了,会不会被非法营运啊? 

如果太太对那些人说:“车子跑一趟至少xx公里路,车子损耗不说,还要汽油,到达后应该买点早餐或者拿出点钱给老公作为弥补。”
这样肯定会被扣车

如果太太对那些人说:“车子跑一趟至少xx公里路,车子损耗不说,还要汽油,今晚要让老公好好爽爽。”
这样可能还要背多一条大罪呢!
22
发表于 2009-11-3 23:39:48 | 只看该作者
哼哼,以前听说有个叫什么“白色恐怖”的,现在这个叫什么恐怖呢?
23
发表于 2009-11-4 00:12: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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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11-4 00:24:42 | 只看该作者
比人打荷包或者需要警察送反屋企噶  算唔算呢?
25
发表于 2009-11-4 08:00:40 | 只看该作者
钱江晚报就是一小报,内容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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