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标题:
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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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蜥蜴怪
时间:
2008-4-23 11:37
标题:
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近来,个别运输企业、物业管理公司、餐饮服务业等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扰乱了正常的无线电通信秩序,甚至会造成重大通信事故。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方准启用。
二、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的规定办理设台(站)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的规定使用。
三、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固定式、车载式、手持式无线电台(站),应于2008年4月27日前自行拆除和停止使用,逾期不拆除或继续使用者,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处罚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其中对造成重大通信事故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作者:
3号仔
时间:
2008-4-23 12:34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3号仔)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完全抄收!
作者:
海缘
时间:
2008-4-23 12:55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海缘)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71.gif"><IMG SRC="/images/face/171.gif">收到
作者:
BG7LPK
时间:
2008-4-23 15:15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BG7LPK)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已阅。
作者:
醉猫
时间:
2008-4-23 18:29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醉猫)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14.gif"><IMG SRC="/images/face/114.gif">
好在一直都记得带电台执照和操作证在身边
作者:
肥佬良
时间:
2008-4-23 18:41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肥佬良)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已办好,各种证齐全。
73! BH7IFW<IMG SRC="/images/face/179.gif"><IMG SRC="/images/face/180.gif">
作者:
广州标记
时间:
2008-4-23 18:48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广州标记)回复(醉猫)的大作】
所有机都有执照吗?过期了吗?<IMG SRC="/images/face/128.gif"><IMG SRC="/images/face/128.gif">
作者:
越野马
时间:
2008-4-23 21:37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越野马)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无委又吹水,边个会理距啊
作者:
冬凌夏雪
时间:
2008-4-24 13:28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冬凌夏雪)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好采执照已领取。<IMG SRC="/images/face/180.gif">
作者:
康记
时间:
2008-4-24 14:53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康记)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阅<IMG SRC="/images/face/179.gif">
作者:
飞腾
时间:
2008-4-24 19:41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飞腾)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IMG SRC="/images/face/164.gif"><IMG SRC="/images/face/164.gif">已办好,各种证齐全。
73! BH7NH
作者:
海南叔
时间:
2008-4-25 02:34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海南叔)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阅——认真嘎<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IMG SRC="/images/face/121.gif">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8-4-25 10:20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菲常人)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继续潜水。。。。。。
作者:
野狼
时间:
2008-4-25 10:39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野狼)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抄收.bg7ksv,73
作者:
madarina
时间:
2008-4-25 11: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G7OO
时间:
2008-4-27 11:17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BG7OO)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做左也先讲啦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08-4-27 15:44
标题:
RE: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通告
支持啊!!
见到好多的士佬都自己拆晒囖!
BG7KWQ
:【 在蜥蜴怪的大作中提到:】
: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
: 近来,个别运输企业、物业管理公司、餐饮服务业等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非法占用无线电频率,扰乱了正常的无线电通信秩序,甚至会造成重大通信事故。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
作者:
ba7ia
时间:
2008-5-2 10:39
死啦!真没有记性,执照过期忘了年审!
作者:
SAMMAX
时间:
2008-5-2 11:26
手持对讲机算不算无线电台
作者:
747
时间:
2008-5-2 15:33
要带返个证回上海先。
作者:
大飞哥哥
时间:
2008-5-2 19:13
太耐无上尼学习“中央文件”了,一上尼比份文件“吓”佐一锅,仲以为又有咩新政策,原来仲系“老调重弹”遮。
其实政府有无0甘多人力去查非法电台都系问题啦
作者:
阿豪
时间:
2008-5-3 02:04
原帖由
菲常人
于 2008-4-25 10:20 发表
【(菲常人)回复(蜥蜴怪)的大作】
继续潜水。。。。。。
不愧为资深潜水艇,不过平均每天浮出水面三次以上。:-D
作者:
纵横
时间:
2008-5-4 09:57
我要去补交会费了,执照差点找不到,好彩,搬家还没丢掉。73!BG7KAS
作者:
长毛126
时间:
2008-5-5 11:14
标题:
回复 9楼 的帖子
办左个手机,用既系车机,有问题吗?五该!
作者:
飞狐狼
时间:
2008-5-10 16:50
完全抄收!还没有验机的要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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