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迷网

标题: 还有人记得"惠州唐京"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车迷2005    时间: 2014-6-17 20:48
标题: 还有人记得"惠州唐京"吗?
二十多年的往事了,后来改名叫“惠州龙岩艺术陵园”,又过了十多年,不知现在那里的景况如何?家有中老人曾买过几个位,当时是投资行为,不知现在廉婆还尝能饭否?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4-6-17 21:51
惠阳唐京公司炒卖墓地 昔日被禁 今改头换面重出江湖
2009-11-26 14:57:00南方报业网
字号:TT
欢迎订阅惠州日报手机报 请发送A 到106585734,每月3元,一机在手,惠州大事都知晓
[报料热线]  惠州日报 2831828 13542738333  东江时报 2859285 13437723456
  本报讯 (记者 张广军 通讯员 惠法轩)曾因炒卖墓地而被国家处理的惠阳唐京灵园有限公司“改头换面”成惠州龙岩艺术陵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公司),被购买墓位的香港人李女士将告上法庭,要求退还3 .5万购买款。昨日,惠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唐京公司退款。

  一审:买一个是自用李女士败诉

  起诉者香港老人李女士,今年79岁,2006年花35000元从龙岩公司购买墓位1个,称用于投资。但过后,才知龙岩公司的前身是唐京灵园有限公司,该公司90年代曾因鼓动群众“炒墓位”,而被国家专门发文禁炒墓位。李女士担心不能转让,遂起诉龙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退款。

  惠阳区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买一个墓位可认定为自用,不是炒卖,判决合同有效,李女士败诉。

  二审:无火化证明卖墓位违法

  惠州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唐京灵塔园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使用者的火化证明或骨灰(骨殖),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民政部门规定:“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中级法院认定龙岩公司卖给李女士的骨灰格位,无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销售不合法合同无效,判决龙岩公司退回购买款3.5万元。

  新闻背景

  国家曾发文禁唐京炒墓位

  唐京公司90年代轰动全国,其开发的灵塔园位于惠阳区,从1996年开始,极力宣传购买灵塔位是全新的投资方式,可以自由买卖、转让和赠与,赚取高额利润,吸引众多群众购买。

  由于社会影响大,国家民政部专门发文,指唐京灵塔园的骨灰格位不能当作一般商品进行交易,购买者本人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和赠与,要求唐京灵塔园根据火化证明或骨灰(骨殖),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2001年,大量购买者诉讼唐京公司,要求退款。原惠阳唐京灵塔园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11月24日更名为惠州龙岩艺术陵园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对外发售墓位。
作者: 孔老二    时间: 2014-6-17 21:51
唐京公司不赔钱 二审开庭仍未果


日期:[2011年3月9日]  版次:[HA11]  版名:[惠州读本 城记]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加载中...条

  


    ■“14万元买墓地被套”追踪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一位75岁的老人状告唐京公司(2005年更名为惠州龙岩艺术陵园开发有限公司),要求退回当初购买公墓款项14万多元,一审胜诉(南方都市报2010年10月20日惠州读本曾报道),但唐京公司不服上诉。昨日上午,案件二审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名75岁的杨先生,惠州人。去年10月,杨先生状告唐京公司,要求退回当初购买墓地款项14万多元。惠阳法院一审判决合同无效,要求唐京公司退钱。但唐京公司不服上诉。

    昨日庭审,法官要求调解,被杨先生拒绝,没有当庭宣判。
作者: 海底火山    时间: 2014-6-18 15:32
未s不给买墓地?不会吧  不给自己预留的权利吗 不能转让就得拉
作者: 蓝蓝170    时间: 2014-6-18 16:53
标题: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唐京当年是台湾佬搞的,最红是95-98年。。。一晃就十多年了。。。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4-6-18 20:09
95年读紧小学毛有知




欢迎光临 车迷网 (http://autofans.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