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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耻的人昨天撞了我的车后,借故逃逸。今天居然主动给我电话.... [打印本页]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9 14:59
标题: 无耻的人昨天撞了我的车后,借故逃逸。今天居然主动给我电话....
昨天送一同事在某大道停下车,右边一辆银色日本车在我右后方启动,直接撞到我的右后门。对方居然没看到我的车。
然后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下车,立即用手机拍照。并且报了110和他的保险公司,然后他又要我报保险公司。我说是你撞我的,干嘛要我报保险。他说是我撞他。我说报交警啦。交警怎么判就怎么判。过了10分钟,他手机收到一条交警大队发过来的短信息,叫我们各自拍照前往保险公司理赔。然后给我展示了这条短信就准备走人。我所你起码得给我留个电话号码吧。他不肯,直接走了。然后我报110说他撞车后协商未果逃逸。后来110联系上他,叫他在某加油站等我。我已经过了该油站。就走了。
到了今天,收到这厮打来的电话,说保险公司理赔要交警的单子云云。我艹。昨天是他撞了我,又是他没等110和保险公司过来就跑掉,现在又是他打电话来,估计是叫我跟他去问交警要责任判定书。我说我在开会,就挂掉他电话了。
作者: elvis    时间: 2013-10-9 15:01
主要是你要不要修车而已。。。不想修就不鸟他算了
作者: skyboyn8    时间: 2013-10-9 15:08

作者: KK201    时间: 2013-10-9 15:09
主要是你要不要修车而已。。。不想修就不鸟他算了
作者: 自由狼    时间: 2013-10-9 15:51
发生事故应该是大家都不想的,友善地面对和处理,对大家都有好处。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行为,积极、主动地沟通和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会更好,对您对他都一样。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13-10-9 16:00
轻微事故,一起到附近的保险快速定损点处理就可以了
作者: madarina    时间: 2013-10-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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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feng    时间: 2013-10-9 16:48
3号下午系帽峰山落来和龙水库返市区,等灯其间比条友从左边插上打尖,刮花左前角,截停三次,一次拍巨尾门,无反应,第二次追上拍驾驶位玻璃,司机撒撒手就走,呢次就清楚看到个PK个样,第三次追上用车截停,居然抽太逃逸,最后打110报警,太和中队电话通知去中队处理,等左成个钟个PK过来,居然系顶包,个PK一口咬定系巨开车,仲话要出保险,我草!!!最后私了 ,讲起都扯火
作者: tinkey    时间: 2013-10-9 17:54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可能碰上醉驾的了或以为你有神马企图?
作者: coool    时间: 2013-10-9 17:56
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好处体现出来了。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9 20:45
他是说普通话的成熟男人。将近50岁了。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9 20:46
为什么现在的人没有任何担当?一有事情就先想拍屁股走人?!?
作者: 吉普车    时间: 2013-10-10 01:19
现在赖皮的人多的很!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3-10-10 01:27
哩D人真叼西
作者: 细乔    时间: 2013-10-10 13:36
大家都太把车当回事了
作者: 未至    时间: 2013-10-10 14:08
可能对方车主有急事,拒留电话很过分。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3-10-10 14:13
同他沟通下,填份事故单,明确双方责任,解决问题才是主要的,没必要继续纠缠啦。。。。。
作者: 秋风起    时间: 2013-10-10 14:43
粗粗看过,描述的过程里对方没有什么错,说是谁的责任当然都会从自己角度出发。
其他意见,沙发已经讲完了。

猜测,对方之所以一口就咬你责任,是否你没有靠边停车? 所以他才会启动撞你右门,这个是否咬得你入?
作者: 万紫千红    时间: 2013-10-10 15:13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 秋风起    时间: 2013-10-10 15:17
原帖由 万紫千红 于 2013-10-10 15:13 发表
第一百零一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人家都当场报了警和保险,拍了照,且收到交警短信。逃逸咬不了,除非你系重大事故,对方欺骗交警。
作者: 红裙    时间: 2013-10-10 15:19
P大的一点小事纠缠成这样,让人心生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唯一的理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和北京摔童事件同一板块的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10 17:27
你这顶帽子,我戴不下。你眼里屁大的事,居然发展到北京摔童,那我是不是要当场揍那家伙才对得起你这回帖。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10 17:28
算不上法律上的逃逸,那是否任何人撞到人,未经过被撞一方的同意,收到交警短信,就可以自行离开?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10 17:32
下次也照办煮碗,撞完人,只要收到交警信息,即可离场,话之你屎忽比我撞开花。YEAH~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10 17:49
小车祸擦碰事虽小,但是,现场逃避责任,只顾自己,不顾被撞的人的自私行为,绝不是小事!

发展至一个国民的劣根性,足可以让一群人变成一群虫。学会逃避责任,在这个社会就可以混得得心应手?

由此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如果你遭遇这样的合作伙伴或者亲戚“朋友”,那么,祝你好运!
作者: elvis    时间: 2013-10-10 17:52
原帖由 包智杰 于 2013-10-10 17:49 发表
小车祸擦碰事虽小,但是,现场逃避责任,只顾自己,不顾被撞的人的自私行为,绝不是小事!

发展至一个国民的劣根性,足可以让一群人变成一群虫。学会逃避责任,在这个社会就可以混得得心应手?

由此可以看出一 ...

上面的帽子是大了些,不过LZ也不用太激动,要解决问题的,还要给他一点教训就是了。
作者: dede    时间: 2013-10-10 18:30
个D人唔见棺材唔流泪,比教训都无用,中国就系衰有呢D无信用唔讲荣誉的贱人!
同呢d人煞气盏影响自己心情,笑笑下左淡气等佢自己去扑街就得了!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3-10-10 18:38
贴神老兄,我以前给停我车位的外来车刮花了,我喝都喝五住,距走左,之后报交警,到事故组处理,条7头过来居然话五知道hI左我车,我话我睇监控你地是落车睇过仲用手抹你部车,仲办野,但个交警话算啦,距全责赔钱比你就是了,叼,收得距D钱都五7开心,甘噶垃圾法律甘噶垃圾司机
作者: 踯躅的七哥    时间: 2013-10-10 22:08
屁民和ZF都一德性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13-10-10 22:37
系啊。有个在工商局门口开某紫色日本车的斯文败类,也是这样,撞了我的车,当时一家三口在车上被他吓了一跳,那鸟人立刻下车查看他自己的车的伤势,毫无歉意,我说“哗,净系睇自己部车”,条友先系咁意望左下我,然后上车径直走了。完全当无事。
作者: 速腾仔    时间: 2013-10-10 23:15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3-10-10 15:19 发表
P大的一点小事纠缠成这样,让人心生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唯一的理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和北京摔童事件同一板块的


自己都唔当自己系一回事...甘算咩7?普你啊墨...
作者: 懒得洗车    时间: 2013-10-11 14:45
原帖由 红裙 于 2013-10-10 15:19 发表
P大的一点小事纠缠成这样,让人心生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唯一的理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和北京摔童事件同一板块的


你是指楼主呢,还是指事件中的另一主角?不管哪个吧,也不至于跟北京摔童事件等同吧?你的思维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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