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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协委员建议全省废除年票制~举脚赞成!!! [打印本页]

作者: card_liang    时间: 2013-5-24 08:29
标题: 政协委员建议全省废除年票制~举脚赞成!!!
23日下午,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省法制办、省交通厅,就“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召开民主协商会。省政协部分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广州和佛山市政协社法委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办法”的制定受到诸多质疑

“到目前为止,共向1500多人征集了意见建议。”省政协社法委专职副主任李凤英表示,意见里有98%的人建议取消制定“办法”,这些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点,一是建议取消制定“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废除所有车辆通行年票制,二是如确需出台“办法”,建议按照有关的上位法的精神作大量修改、完善后,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在政协协商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为何这么多人反对年票制?李凤英介绍了原因:我国现有两类公路,一是免费普通公路,二是收费高速公路。年票制设立的初衷,应该是解决历史遗留的公路建设还贷问题。用年票制的办法,使收费公路尽快还清债务、停止收费。但“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将现有的年票制收费模式固定下来,并无限期地延长收费,把本应该尽快取消的非高速公路纳入年票制的收费范围。因此,很多人对“办法”的合法性、公平性、合理性等提出了质疑。

交通厅称利于收费站的撤并

省交通厅副厅长郑琳在会上也做了说明。她说,广东最多的时候收费站多达418个之多,影响公路健康发展,影响道路通行。从1996年开始,广东省对收费公路进行清理整顿,首先是广州市,从2001年实行年票制,广州市实行年票制为收费站撤并树立了新模式,这个模式在全省铺开,甚至外省也来学习。至目前为止356个收费站被撤并,主要是通过年票制来解决的,车辆通行效率大大提高了,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居民出行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郑琳说,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公路密度在全国排在前列。公共财政的收入十分有限。不得不利用社会资金来弥补。广东目前公路负债2400多亿元,其中高速公路1900多亿,普通公路400多亿元。债务在全国排名靠前。如此高的负债,通过ZF财政来偿还不现实,针对收费公路来讲,年票制是减少收费站,提高通行效率,保证债务的很好办法。对老百姓,实行年票制以后,多市收取的费用,是低于年票制之前的,肇庆少收了4个亿,惠州少收了3个多亿,韶关少收了7000多万。

郑琳接下来介绍,省ZF目前正在积极指导,实行年票制互认。首先是珠三角九个市年票互认,每年公路收费减少22个亿。“这就是让利与民”,郑琳说,在减轻了车主负担的同时,是加大了地方财政的投入,为了确保按期偿还债务,广州每年财政补贴投入4.8个亿,江门7千万,汕头要补贴4600多万元,年票制减轻了群众的负担,凸显了收费公路的公益性。从2001年,广州实行年票制以来,除了深圳、汕尾、阳江,其他都实施了年票制。虽然实施了多年,但各市都实行各自的办法,有很多问题需要规范。现在提出来要规范年票制,从法律上进行规范是很迫切的。通过规范年票制的管理,保障收费公路健康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专家称两者扯一起是混淆视听

多年研究路桥收费的专家、省ZF参事王则楚认为,高速公路属于服务性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要经过严格的成本收益核算,一刀切地纳入到年票制,只会把广东省的高速搞成“一团糟”。王则楚对“年票”的初衷深表怀疑,国家规定高速公路收费的年限是不过30年,而现在广东省的有些高速路段年数已经过半,眼见着快到年限了,于是这些管理者又想出了新的办法来收费,恐怕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百姓。他指出,撤并收费站和实施年票制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因为根据规定,收费站的撤并是迟早的事情,现在把二者扯在一起,有混淆视听之嫌。

王则楚说,尽管在2009年实施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规定“省人民ZF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ZF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省人民ZF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但这种“统贷统还”的年票制,实质上变成了一种将收费路桥债务打包强摊给百姓、直接掏百姓口袋填债务窟窿的办法。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ZF有关部门把实施年票制和撤并收费站放在一起,就是“搅浑水”——把不同性质的收费站捆绑在一起。因为不同的收费站收费年限不同,导致应该取消收费的收费站仍在收费。在厘清哪个要收费的时候增加了麻烦,容易损害消费者利益。

薛江华
作者: 自动车    时间: 2013-5-24 08:55
我不会告诉你这个消息太让人高兴


作者: 总政委    时间: 2013-5-24 09:02
坚持就是胜利!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13-5-24 09:15
举脚赞成
作者: ICYMILK    时间: 2013-5-24 09:20
顺便把强奸险也废了
作者: akay    时间: 2013-5-24 10:05
这个要支持。
作者: 火咀    时间: 2013-5-24 10:10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13-5-24 10:10
一定要废除
作者: 抢杠    时间: 2013-5-24 10:16
“举脚赞成”听起来怪怪的,我想这大概来源于“用脚投票”,然而用脚投票是反对、失望、抵触的意思,不知道“举脚赞成”是比举手赞成更强烈?根本就不赞成?还是使用错误?
作者: 灿哥    时间: 2013-5-24 10:28
早说了:这个年票只是"办法"不是法律
交强险是法律规定,这个要支持
省ZF也很聪明,虽然有立法权,但不敢与国务院有明显冲突,就发明个回复的“方法”
中国特色,掉了个锣母
真正的流氓行为,与抢无异,更甚至好过抢银行,还不用负责,P民乖乖上缴
作者: hoya    时间: 2013-5-24 10:30
http://gd.qq.com/a/20130524/0041 ... 0&ADPUBNO=26154   投票
作者: 小轿车    时间: 2013-5-24 10:36
已投支持“废除”票
作者: ifcome    时间: 2013-5-24 10:39
距地差人周身债,就算废除票一样会稳其他野黎搞,换着你做领导都会甘做。我觉得系未搞掂之前条数前,废除年票会有难度。
作者: 亮仔    时间: 2013-5-24 10:57
就怕到早又揾个唔知咩名目嚟收更多概钱
作者: lcm7    时间: 2013-5-24 11:20
呢个是要切某些**的肉啊,打死唔肯的
作者: czsky    时间: 2013-5-24 11:20
虽然我知道政协委员的都是废话,没有人理睬他们的。但是我深刻明白到,年票就是违法的,人大从来没有通过这个收取年票的法例。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13-5-24 11:41
MD 太多税费啦~~~
作者: 一路平安    时间: 2013-5-24 12:26
你以为政协能做成这事?人大都不行!
作者: card_liang    时间: 2013-5-24 12:32
原帖由 czsky 于 2013-5-24 11:20 发表
虽然我知道政协委员的都是废话,没有人理睬他们的。但是我深刻明白到,年票就是违法的,人大从来没有通过这个收取年票的法例。

这就是契机~
作者: 紫荆豆    时间: 2013-5-24 12:41
少了这一岁,就不能万岁了!
作者: 打手宏狼    时间: 2013-5-24 12:46
这个年票只是"办法"不是法律
小下讵!!!! 办法都合家富贵收滞立金
作者: 龙门石人    时间: 2013-5-24 17:49
太多税费啦,支持废除年票
作者: 老总    时间: 2013-5-24 18:01
呢件事上有2%系既得利益者。
作者: 700    时间: 2013-5-24 19:12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所以中国永远也搞不好!
作者: 刘新乐    时间: 2013-5-24 22:09
最直接的,今年的没有买,到底要不要买呀?,大神门
作者: 家鸣    时间: 2013-5-25 09:55
请周星驰委员来说句话可能有用
作者: card_liang    时间: 2013-5-25 23:51
有同学发帖话七一开始年审要看年票?
作者: starli    时间: 2013-5-26 09:28
呢个系利益问题,唔系程序嘅问题。
点解当初决定收年票个时唔使咁多手续呢?话收就收。到宜家话要取消就边个都旭唔到?
作者: card_liang    时间: 2013-5-28 07:22
党报也回应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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