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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借车给他人的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hoya    时间: 2012-3-16 00:48
标题: 借车给他人的后果
为何不宜借车给别人(转来的值得一看)!

引言:买车后很多车友都会碰到亲朋要借车的事,本人也是,遂搜索资料整理成本文,希望能抛砖引玉和车友们来共同探讨。

         前言:如果你碍于面子,更严重或麻烦的事情在后头。不要等发生了之后才想起后悔。

         事例一.都是发生在车友身上的,都是真实的借车故事。(引以为戒啊)
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赛拉图车友会的一个DX,省吃俭用买了一台赛拉图,全家人当宝很爱惜,结果1500KM都没开到,一个朋友来借了,答应得稍稍迟缓了一些,那个朋友马上就拉下脸:“不就是一台车么!值当么!撞坏我赔你!”既然胸膛拍得如此山响,于是违心借出,约好第二天归还,结果第二天到时间音信全无,赶紧电话询问,那朋友半天不说话:“出事了,车正在沟里呢........”车主赶到现场一看,车正睡沟里严重损伤,修理费不低于数万。车主心痛不已只好协商让他那朋友把这车买下,结果他那朋友根本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或买下这台车, 只能承诺在保险公司的赔偿之外尽量补偿车主的损失。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保定,一DX把他的车出借给一朋友,结果那朋友在高速上失控肇事,和同车的几人当场死亡, 事故鉴定为当事人负全责,由于这个朋友家境贫寒且已死亡,于是法院判决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同车几人的经济损失。由于赔偿数额巨大,这位DX和那个借车的朋友的家人联系,要求他们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结果人家根本不理他。所谓世态炎凉,莫过于此

        这两个故事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善良的车友们,汽车和手机不同,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利益问题。借你车的人,如果出了重大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他又根本没有能力偿付,你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这个不是简单的面子问题。即使是富裕的汽车普及如自行车的西方国家,也是没有人会随意开口借别人的汽车的,西方社会完善的法律制度和高度的维权意识,决定了这一点。
      
       当朋友有急事时,为他当司机,费用可以自己承担,也可以友好协商。但就是千万不能外借。伤一时的面子,换一世的平安。这是值得的。
还有喜欢跟别人借汽车的DX,你在开口借车之前,先算计一下,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赔偿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损失,如果没有,最好免开尊口,利人利已。这个忠告希望你能记住。

       事例二.为什么不能借车给别人?
       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可手里拿着驾照的、等着买车的、喜欢开车的也很多。尤其是节假日,出游的、探亲访友的,因为车票紧张,且返程票很难买到,所以,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方设法借亲朋好友的车出游或探亲。
可是要知道:谁也不愿意借车给别人:
1、借别人车的人很少有人心疼车,不管什么路况总想快去快回高速驾驶、总想多拉一些人或东西。

2、现在车辆的剧增,使得道路状况更加紧张、拥挤,发生刮蹭、碰撞、托底是常有的事情。

3、更重要的是,根据相关法规,借车的人肇事,虽然有保险公司,但往往只是杯水车薪,还要你这个车主承担责任。再碰上不讲义气的借车人,要钱没有,要命不给的,你就倒大霉了。(我就有一位熟人2004年五一假日期间,把车借给了他的朋友回老家,结果,撞了一位骑三轮的妇女,造成全身瘫痪,他那位朋友开始还挺仗义,拿出6.3万元,到后来手机换号,家里锁门就找不到人了,但车主也就是我的这位熟人,经调解出了38万,他还得到法院起诉那个借车人,可到现在也找不到人啊!这不是倒霉嘛!)。


         所以,在车友们中间流行这样一句话:老婆与车概不外借。

         事例三.借车给人发生交通事故 车主虽然去世家属不能免责!

         张某驾驶夏先生的汽车把他人撞伤,由于车主夏先生已去世,张某和夏先生的家属被告上法庭。日前,松江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近8万元,夏先生的家属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2004年9月24日早9点,张某驾驶小客车到某单位送货,路上将骑车人小李撞倒,致其受伤入院。经交警认定,张某和小李对该起事故负同等责任。去年3月,经鉴定,小李构成九级伤残。经调查,客车车主为夏先生,然而,夏先生已于几年前去世。为此,小李将张某以及夏妻、夏父、夏女一并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司机张某应当对事故后果承担50%的赔偿责任。但该事故车辆的车主为夏先生,他也应当对车辆的安全行驶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故其对该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由于夏先生已死亡,夏妻作为其生前的配偶,其在与夏先生婚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夏父和夏女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夏先生的遗产份额内承担清偿责任。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如果你想清楚了这一点,面对借车时,又如何拒绝呢?

      【之一】不妨当个“妻管严”.

        大凡开口借车的人,要么关系很好,要么是能给自己帮助的人,按说是应该帮这个忙的,但是借车虽说借的是车子的使用权,不过汽车不比别的东西,存在消耗、磨损及一些不可预料的风险,涉及钱和扣分甚至事故等,因此,借出去的是车,留下的是心痛,能不借最好就不借。

         一般来说,借车的十有八九是向男人开口,男人好面子,讲义气, 面对他人的开口,很少有拒绝的时候,就算心里不愿意,那也只能放在心里,但是有老婆挡驾,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以前我也经常把车借给别人,每次都说是最后一次,但是再有借车者我还是拉不下脸面,我的老婆其实很通情达理,看到我为借车的事情心神不宁,她主动要求由她来唱“黑脸”,我只需要配合一下她就行了。

       请为你目前幸福的家庭考虑

       再有朋友来借车,我就推到她那儿,由老婆来回绝,而我,一副“妻管严”的模样,又是赔礼又是自责,借车的朋友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一来二去,大家都知道我老婆不好说话,几乎很少找我借车了。

      【之二】做妇唱夫和的“车抠”

        新车买回来后,最大问题就是如何对频频上门的借车者说不。虽然借车有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财产风险、事故连带责任大家心知肚明,但生性豪爽的老公硬是抹不开脸,于是我这小女人便粉墨登场了,对着老公大手一挥——我不当坏人谁当坏人, 以后有谁再借车找本娘子签字,省得你在朋友圈落坏名声!

        有了我这个挡箭牌,老公拒绝起来理直气壮,遇到朋友软磨硬缠,他都会两手一摊,将问题一股脑地推将过来。我为此专门准备了千条计, 譬如带孩子远行、回老家探亲、参加车友会、例行保养维护等,理由千变万化目的只有一个——坚决不借。时间长了,大家慢慢摸清了我的脾气,知道我是个爱车如命的“车抠”,也就不再为难老公。而老公面对朋友不无戏谑的责难,亦每每作无辜状,谁让俺娶了这样霸道小气的老婆呢?

        妇唱夫和的“拒借妙招”,一次次将借车者挡在门外。前些日子读报,读到一条令人心惊胆战的新闻:有车主将车借给了要好朋友,朋友不会开车,却将车交给一个没有驾照的人驾驶,最后出了车祸撞伤了路人,车主跟着倒大霉受牵连。看到此处,老公感激地对我说,你这个“恶人”做得对,没有“恶人”把关哪有“好人”无忧,要不,车是借出去了,谁能睡得安稳?如果真有朋友实在急用,我宁愿连人带车作贡献,也不会把车借给他。

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c-2088-14593203-1.html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12-3-16 01:22
有无更绝的绝招???
作者: 花城安仔    时间: 2012-3-16 01:38

作者: 左轮枪    时间: 2012-3-16 01:40
我都试过一次经典野,以前开一台长城7座,借给一个职业高尚的人“由于当事人已故”就不公开职业了免得碰到熟人能猜到,这回复只为警醒他人!这个熟人和我说借车的时候,我都非常醒水,先问距驾照有几年,当知这个仁兄驾照时间已经不短,而且职业比较高尚我就相信他的人品借给他了并相约第二天中午归还,但我一直等到晚上9点多,我心急如焚(怕出事),结果他骗我说在外面吃晚饭正赶回市区,终于到晚上10点多,我等他把车开回来了他告诉我中午爆了一个胎我看那口是切开的不是爆的我心还想怎么这么不好眼力啊,不料更糟糕的事继续发生,看他进库怎么都进不了我更加不安(由于我的车比较大不是这么好进的)!我借口送他回家,由于他家比较远我还让他开谁知他开了10多公里都没进过5档我就知道他拿我车去教飞了!回家心里一直不好过,事隔半年我收到他的死讯(原因是在海里淹死),再隔半年我查到东莞有违章记录,那段时间我没去过东莞还以为套牌,由于到时东莞和广州没联网的还得去确认,看录像的确是我的车回想才记得那时间借给了我那位朋友,只好无奈地交了钱,回想万幸唔系撞死人,如果唔系真系要落地下稳距先得囖!借一次车损失成千蚊和一日时间!真系领略到咩就做知人口面不知心,大家都引以为戒了!
作者: hoya    时间: 2012-3-16 01:43
上次滨江中大附近宝马调头被装修仔单车嗨花,司机一怒落车打锅金的,报就系借朋友的宝马
作者: 东东    时间: 2012-3-16 04:40
安装指纹锁
作者: 不肯上网    时间: 2012-3-16 08:30
老婆跟人出去几天,猜猜做了啥?世界第一难题,猜了也白猜。
作者: 不肯上网    时间: 2012-3-16 08:32
原帖由 左轮枪 于 2012-3-16 01:40 发表
我都试过一次经典野,以前开一台长城7座,借给一个职业高尚的人“由于当事人已故”就不公开职业了免得碰到熟人能猜到,这回复只为警醒他人!这个熟人和我说借车的时候,我都非常醒水,先问距驾照有几年,当知这个仁兄 ...


有高尚的职业吗?
作者: KK201    时间: 2012-3-16 08:55
在车友们中间流行这样一句话:老婆与车概不外借。
作者: 民工    时间: 2012-3-16 09:54
太好的一篇文章了,家里老人总是做呢D,好让人头痛。
作者: rae123    时间: 2012-3-16 10:58
汽车和手机不同,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利益问题
作者: 火星男    时间: 2012-3-16 11:04
标题: ~
本人就有很不堪回首的借车经历~
作者: 车俪子    时间: 2012-3-16 11:13
经济实力不厚,最好不要买车
作者: 我系肥仔    时间: 2012-3-16 11:37
车不能外借,不能私车公用!
作者: 周哈哈    时间: 2012-3-16 11:55

作者: Ricky仔    时间: 2012-3-16 12:10
如果借车给人,出事了车主要负责任, 那么租车公司米好麻烦?
作者: jason_jim    时间: 2012-3-16 12:50
原帖由 Ricky仔 于 2012-3-16 12:10 发表
如果借车给人,出事了车主要负责任, 那么租车公司米好麻烦?


有强制保险的,而且好像合同有与租车的相关联的。
作者: Ricky仔    时间: 2012-3-16 14:10
原帖由 jason_jim 于 2012-3-16 12:50 发表


有强制保险的,而且好像合同有与租车的相关联的。


能不能和借车的朋友签订相关的免责协议?
作者: Ricky仔    时间: 2012-3-16 14:13
刚google了一下, 有以下资料。

借车约定免责,是否具有效力
2011年10月10日   B03:B03-我要找律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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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家小企业的负责人。我们有一辆车,隔壁一家小企业的负责人跟我很熟悉,他以前偶尔会向我借车使用,现在他提出需要更频繁地借用我的车,为此愿意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

    我想和他签订一份免责协议,就是说如果他用车时发生事故,一切赔偿责任都由他和他的企业承担。

    请问律师,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龚先生

    上海予一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我国 《合同法》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其自由意志订立合同,但合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龚先生和租车人签订的协议,对他们双方来说是有效的,但一旦发生事故,对外则应依照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车辆的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龚先生只有在 “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这里所谓的 “过错”是指龚先生明知对方无驾照、醉酒,仍将车借给对方,或者明知车辆有故障或者其它安全隐患,仍将车出借等情况。
作者: 真少    时间: 2012-3-16 14:24
我是很不能理解为啥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车就一工具,出事了当然找开车的人,不是车主开的,关车主什么事?这种找不到人负责就要车主负责的狗屁规则,跟连坐制度有什么不同?天朝简直不可理喻。

就像A从B家借了把菜刀,然后A用这把菜刀砍死人之后自杀,难道要B负责?NNGX
作者: rjwang    时间: 2012-3-16 14:24
很朋友说,现在的相关的法规已经修改了。借车给别人时,车主不必承担责任。不知是否真的?
作者: 抢杠    时间: 2012-3-16 14:39
原帖由 真少 于 2012-3-16 14:24 发表
我是很不能理解为啥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车就一工具,出事了当然找开车的人,不是车主开的,关车主什么事?这种找不到人负责就要车主负责的狗屁规则,跟连坐制度有什么不同?天朝简直不可理喻。

就像A从B家借了 ...

说得对!

有DX说安装指纹锁是高招!
作者: mklam    时间: 2012-3-16 14:42
原帖由 rjwang 于 2012-3-16 14:24 发表
很朋友说,现在的相关的法规已经修改了。借车给别人时,车主不必承担责任。不知是否真的?

从法院得到的非官方正式消息,是真的。
作者: 十年    时间: 2012-3-16 15:15
原帖由 东东 于 2012-3-16 04:40 发表
安装指纹锁

系未有得装架....

系未原厂正版先......
作者: 奔马    时间: 2012-3-16 17:25
亚运期间限行,同事借我车,我以为是他自己用,结果他转给别人开,晚上还回给我的时候,也没说,我仔细一检查,结果前左侧撞扁了。问同事,他说哪个家伙没告诉他,问如何搞伤的是左边,居然说是跟一个中巴抢道。天啊,再不借了,幸好没大事。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2-3-16 17:31
如果驾驶人有正当驾驶证,但当受害方证明车主明知对方只是本本族,驾驶经验不足呢?因驾驶人驾驶经验不足,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是不是车主也要承受连带责任?
作者: 啊丫丫    时间: 2012-3-16 17:31
昨天借车同事去珠海,今天车入4S店,杯具
作者: 欧蚊    时间: 2012-3-16 18:40
今天刚刚在神州租车租了台gl8去深圳,609连保险,可以接受。少钱可以搞定的无谓麻烦朋友啦。
作者: 天线宝宝    时间: 2012-3-16 22:47
学习了。
作者: 17英里    时间: 2012-3-16 23:17
6年前,我借车比个好好噶朋友,点知道距饮左酒,撞了,赔对方及维修自己的车,花了好几万,幸好他命大,护栏的铁枝已经就差10公分插到他心脏。后来因为维修,丢失了车架号的配件,搞左两三年,终于搞掂。但系,个朋友一分钱无出,全部系我自己垫。对于钱到现在只字未提,唉!教训!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2-3-16 23:44
面子的代价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2-3-17 00:01
一直我都视车为老婆,宁愿自己做司机开。毕竟类似的事情很多,责任啊
作者: 老K    时间: 2012-3-17 00:09
原帖由 真少 于 2012-3-16 14:24 发表
我是很不能理解为啥车主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车就一工具,出事了当然找开车的人,不是车主开的,关车主什么事?这种找不到人负责就要车主负责的狗屁规则,跟连坐制度有什么不同?天朝简直不可理喻。

就像A从B家借了 ...


天朝简直不可理喻 X99
作者: 狙击手    时间: 2012-3-17 01:23
如果是驾驶员操作不慎而发生事故,驾校和发证机关,也要追究责任。。。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12-3-17 11:54
从来不借,要借我比钱你去租车
作者: 狗熊    时间: 2012-3-17 12:09
我就很少有人问我借车,因为朋友圈子里数 我最穷,车子最差,更何况朋友家里都有2.3辆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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