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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机帮扶摔倒老人反被诬成肇事者zt [打印本页]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1-8-29 11:16
标题: 司机帮扶摔倒老人反被诬成肇事者zt
核心提示:大巴司机殷红彬驾车时发现一位摔倒老人后对其进行帮扶,老人也感谢他做了好事。就在殷红彬驾车离开后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撞倒一名老人后逃逸,而老人也坚称被大巴撞伤。最后因大巴监控系统所拍摄录像证明殷红彬确系助人为乐。

昨天中午12点多,(江苏)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石庄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这位老人姓石,家住石庄镇闸口村十三组,经过医生诊断,老人头部有轻微伤,在石庄医院留院观察。

经过警方调查,老人一口咬定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车,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车牌号是苏F29171。接到警方通知,昨天下午3点,班车驾驶员殷红彬开车赶到石庄交巡警中队接受调查。可殷红彬所述与石老太太反映的情况完全相反,殷红彬说,自己开车经过张黄立交桥,下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

当时,同在车上的乘务员郁维贞反映,搀扶起那位老人后,老人还感谢他们做了好事。

殷红彬告诉民警,后来因为考虑到班车要误点,他将老人交给一位刚好经过现场的村民,就开车离开了。当时,这位村民想拦下他,怀疑是他的车撞了老人。

当事双方完全对立的说法,究竟谁说的是真相呢!这让我们联想到了几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和几天前二审开庭的天津许云鹤(微博)案,两起案件的案情和这件事儿非常类似,一方称是助人为乐,另一方称对方就是肇事者。警方将如何还原事实真相呢?

几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撞人案”依然让人记忆犹新,彭宇搀扶跌倒在地的老人,却被老人一口咬定是他将其撞倒,彭宇认为自己做好事反遭诬陷,真相扑朔迷离。后来,法院按“推理分析”,作出彭宇赔偿4万多元的判决。就在几天前,天津版“彭宇案”二审开庭,车主许云鹤一审被判赔偿受伤老太10万元,而许云鹤同样坚称,自己是停车搀扶翻越护栏而摔倒的老人。发生在飞鹤司机殷红彬身上的这件事,与彭宇、许云鹤极其相似,却有一点不同,那就是警方调查时掌握的一段监控录像,它作为证据足以证明,殷红彬不是肇事者,而是助人为乐。

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再到发生在殷红彬身上的这件事,之所以被广泛关注,归根结底是其涉及到人性中的最基本最普通的善与恶,触碰到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着社会的诚信和道德。

今年年初,南通直达如皋石庄的客运班线开通,有着19年驾龄的殷红彬开始跑石庄线,殷红彬告诉记者,昨天中午12点半,他开车从石庄出发前往市区,张黄立交桥距离石庄车站不远,12点34分他的车开上了立交桥。

警方在调查时发现,飞鹤快客公司的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能够实时记录车辆前方和内部情况,立交桥上发生了什么,监控系统一定都记录下来了。殷红彬说,正是因为有这套监控系统,他觉得警方一定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警方发现,正如殷红彬所述,班车在中午12点34分左右驶上了张黄立交桥,当车辆开始下桥时,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车辆慢慢靠近,可以看到,是一辆三轮车横躺在路当中,隐约能看到摔倒老人的一条腿。

殷红彬说,他靠边停车后,让乘客留在车上,自己和乘务员两人下车去帮助被三轮车压住的老人。记者辗转联系到一位当时就在车上的乘客,他也证实了殷红彬是下车救人。

目前,石庄交巡警中队还在调查老人摔倒的真实情况,而殷红彬和乘务员郁维贞因为及时停车救人,受到了大家的肯定。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1-8-29 11:17
为什么接2连3发生这种事情,还让我们司机活吗?
作者: jason_jim    时间: 2011-8-29 11:19
那个诬告的人是否该可以运用法律的方式惩罚一下呢?呢个诬告带来的经济账很深远!
作者: UV镜    时间: 2011-8-29 11:25
中国老人都怎么了?
作者: amoy    时间: 2011-8-29 11:27
原帖由 UV镜 于 2011-8-29 11:25 发表
中国老人都怎么了?

现在退休的
都是当年的红卫兵
作者: 车迷2008    时间: 2011-8-29 11:28
好人难做
作者: 虹哥    时间: 2011-8-29 11:28
诬告在中国好像不用负责任
作者: 疯风    时间: 2011-8-29 11:29
可以反告她诽谤,赔偿精神损失。
作者: UV镜    时间: 2011-8-29 11:30
车在中国人眼中就是肥猪肉,交警,路政,两油,停车场,公路,甚至得到司机帮助的行人,看见司机车主都会两眼放光,贪婪的目光!
作者: lesterli    时间: 2011-8-29 11:50
法律漏洞应该尽早弥补,应学西方法律,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同时加重名誉诬告罪之类才能,否则国不将国,道德沦亡...
作者: 敏夫    时间: 2011-8-29 11:55
得把这个人人肉出来,让其被唾沫淹死,这种恩将仇报的人不受到惩罚天理不容。

律师可以免费为司机通过法律手段惩罚这个恩将仇报的。
作者: 扁头    时间: 2011-8-29 11:58
先不要出示证据,等开庭再出示,反高诽谤罪。召告媒体和附近村民,让这种人死在吐沫里。
作者: KK201    时间: 2011-8-29 13:31
那个诬告的人是否该可以运用法律的方式惩罚一下呢?呢个诬告带来的经济账很深远!



这样社会影响极坏呀!!!!!!!!!!!


对司机是极大的伤害!
作者: 云哥    时间: 2011-8-29 13:39
得把这个人人肉出来,让其被唾沫淹死,这种恩将仇报的人不受到惩罚天理不容。

律师可以免费为司机通过法律手段惩罚这个恩将仇报的。X2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1-8-29 13:51
大家听了记者的录音,就知道不是老人的问题,是老人的儿子,就是想敲诈一笔
重点是彭宇案中,“按常理推断”这个法理依据一日不除,就还会继续有彭宇案x2,彭宇案x3的发生
作者: 古怪    时间: 2011-8-29 15:32
就算中国的法律体系自成一派都好像有“疑点从无”呢样野吧,唔知点解会出现“按常理推断……”甘样的判词?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1-8-29 17:46
按常理推断……,中国的法官是官职来的,不用法学毕业的
作者: 四围荡    时间: 2011-8-29 18:54
以后立法规定新车上牌要装行车记录仪.否则法院将会有很多官司打.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1-8-29 19:21
這是我們這個國家所謂保護弱細群體的悲哀!!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有些人就是利用這些來進行欺詐。。。。。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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