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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示:年轻男子脚蹬拖鞋开豪车猛撞灯柱身亡 [打印本页]

作者: 胡苏佬    时间: 2011-6-12 22:05
标题: 警示:年轻男子脚蹬拖鞋开豪车猛撞灯柱身亡
关键字:拖鞋

本报讯 (记者王鹤)前日凌晨5时30分许,广州市江湾路中海名都花园门口北往南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豪华轿车猛然撞上内环路引桥的灯柱水泥桩,驾车男子当场死亡。交警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驾车男子身份和是否涉及酒驾尚未公布。

在现场,马路上撒落了一地小轿车零件,刹车痕迹清晰可见,肇事的黑色小轿车横在马路中央,车下有机油漏出,车内还播放着轻音乐,驾驶室位置上有一名20多岁年轻男子,穿着短裤T恤,脚上蹬着拖鞋,斜倒在副驾驶座位上,车内的安全气囊全部打开。由于该男子被变形的驾驶室卡住,辖区消防员接报后立即前往救援。事发10分钟后,该名男子被救出,经120医护人员诊断,男子已经身亡。


车迷之前发的贴:
http://www.gz-car.com/viewthread ... hlight=%B0%C2%B5%CF
作者: UV镜    时间: 2011-6-12 22:07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穿拖鞋高跟鞋开车
作者: nson    时间: 2011-6-12 22:08
着拖鞋开车,踩刹车的时候好容易线脚!!
作者: toot    时间: 2011-6-12 23:22
我都很不喜欢穿拖鞋开车,极其不舒服的感觉!
认真一些,啥事情都好一些吧!
作者: mklam    时间: 2011-6-12 23:30
宁愿光脚也不穿拖鞋开车
作者: shuaizaibai    时间: 2011-6-12 23:41
一直系度討論緊架車,司機等等問題,其實點解大家冇留意到,維護條引橋會突左舊野出黎,我發覺廣州D路好多都系路邊無拉拉突舊水泥出離,E個安全隱患維為何一直冇人提出,廣園路華景對出過度又是經常有人瀨野
作者: skyboyn8    时间: 2011-6-13 00:02
果旧水泥完全无问题喔...一D都无影响驾驶同视线.我上次仲要教好多次位先队到埋去 廣園路華景對出過度就真系有问题.
作者: turboluo    时间: 2011-6-13 01:46
技术问题吧。。。我有个朋友常年着人字拖落场添!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1-6-13 02:24
设计有问题啊!
作者: 228    时间: 2011-6-13 09:13
主要系呢个时间段车少,速度快,人又中眼训,容易麻痹大意,再+上呢度D车突然变线的多。。。
作者: christ    时间: 2011-6-13 09:24
有次踢波,落楼发觉冇带其他鞋,只有钉鞋,只能赤脚开车,很舒服,很直接,哈哈,~
作者: 柯林    时间: 2011-6-13 13:44
标题: 回复 板凳 的帖子
不觉得穿拖鞋有什么问题哦,看是什么样材质的拖鞋吧?我经常车上要放对廉价拖鞋(一有少少汗就沾脚板底沾得很牢的),特别是开长途车时,一定要穿,因为我脚容易出汗,如果其他鞋,非常不舒服,可能还不安全。
海绵人字拖之类的就真的是不能穿。有粒粒的按摩拖鞋,,,也不能穿
作者: 笑鹰    时间: 2011-6-13 14:45
违规操作虽然不一定会马上出问题,但如果为此而出了车祸,就后悔都来不及。
作者: 不肯上网    时间: 2011-6-13 14:54
个人经验,是不是拖鞋没有关系,虽然按规定是不许穿拖鞋开车的。

开车时,鞋子厚度最有关系,鞋底越厚,脚的灵敏度越差,但是光着脚,有点咯脚的感觉。

女性的高跟鞋就完全不行,鞋跟顶住地板,操作不了。
作者: JERRYTS    时间: 2011-6-13 15:48
原帖由 turboluo 于 2011-6-13 01:46 发表
技术问题吧。。。我有个朋友常年着人字拖落场添!

淹死的通常都是游泳高手。。。。。
作者: 清晖    时间: 2011-6-13 16:32
以为马路是飞机跑道,乱敢飞;话你知,你系响条阴道上颠咋,系通往阴间的道路上飞咋。
作者: mklam    时间: 2011-6-13 16:48
原帖由 skyboyn8 于 2011-6-13 00:02 发表
果旧水泥完全无问题喔...一D都无影响驾驶同视线.我上次仲要教好多次位先队到埋去 廣園路華景對出過度就真系有问题.

水泥冇影响视线,但从江湾桥落来要顺路右弯一段先睇清个栏杆,仲经常被前车遮挡,所以每次从江湾桥落来就要及时减速,唔熟悉路况就真系几危险。
作者: 阿土仔    时间: 2011-6-13 18:42
点睇都觉得桥位突出的地方有问题,不过通常意外都是几件看似微不足道,又没相干的小事加起来就分分钟拿命。
作者: 老牛车    时间: 2011-6-13 19:57
我素来开车对鞋有选择,多数係硬底嘅皮鞋!
作者: 番薯    时间: 2011-6-13 23:12
我觉得开长途最好是“伯父鞋”也就是“唠鞋”。以前在部队发的那种。脚感超好!
作者: GZ-Long    时间: 2011-6-14 09:33
虽然我也坚决反对穿拖鞋开车,但本案例中夺命的关键因素不是拖鞋,而是凌空突然伸出的灯柱水泥桩。昨天特意兜过去观察一下,该突出部位无任何警示标志,如果右侧有车挤过来,自己往左侧避让时,特别在夜晚光线不佳的情况下,很容易就中招。建议有关部门给那个水泥柱涂上红白反光标示。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1-6-14 09:54
没按限速开车 只能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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