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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尼种情况,hi到会点? [打印本页]

作者: 一旧饭    时间: 2011-5-15 12:59
标题: 尼种情况,hi到会点?
时间:今日中午12点左右
地点:内环路B线黄沙入口
事件经过:本人正排队入内环路,忽然右边有车压实线打尖,一睇,着住警灯(冇响警报)。本人最9憎人过实线爬头,从来都唔会让,更何况平时99屎嘎jj。dff 当时佢食左小半条车道,我就兜佢头,老西都唔让,逼佢跟左我后边。后来入左匝道佢再过实线入最左边车道,附驾位条PK仲拧翻转头望我,有d后悔唔记得俾只中指佢添~~~~
作者: 周同学    时间: 2011-5-15 13:18
阻差办公,拘留!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11-5-15 13:23
好!
作者: 骐人    时间: 2011-5-15 13:32
现在执行公务好多警车都是只亮警灯不响警报的,公安对响警报是一定的规定的,
警车亮了警灯应该是执行公务中,做公民的我们还是自觉回避啦
作者: 铭铭爸爸    时间: 2011-5-15 20:33
警车只要开了警灯就是在执行公务,让不让自己看着办
作者: 台风12    时间: 2011-5-15 22:14
不避让负全责,严重的话,可被告防碍公务罪
作者: 吴老大    时间: 2011-5-15 22:20
LZ太无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11-5-16 00:11
送领导回家好重要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1-5-16 00:17
制服开车,警灯闪。
你还是让,牛BB干嘛呢。
作者: ai_yo    时间: 2011-5-16 01:36
原帖由 吴老大 于 2011-5-15 22:20 发表
LZ太无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 ...




执行紧急任务时
作者: farmen    时间: 2011-5-16 08:47
楼主无知

在国外,大老远就要避让了
作者: 行长    时间: 2011-5-16 09:03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是否执行任务不能告诉你,安不安全也由JJ说了算,所以楼主会很吃亏。
作者: 亢龙    时间: 2011-5-20 17:31
楼主真无知,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可以话你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扣分。
我某次也跟台警车跟得太近,给截停了警告,最后教育后放行。
作者: 豚仔    时间: 2011-5-21 12:29
执行公墓 生人回避
作者: 肥仔mx    时间: 2011-5-21 14:14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出了事故,还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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