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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就为了2-300元的赔偿,全车被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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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
时间:
2011-3-17 17:25
标题:
就为了2-300元的赔偿,全车被砸了
日前的一个下午,我坐朋友的车缓慢行驶在107国道上,因为有点堵车,所以时速20KM左右,一辆掉头车右前方撞到我方车的左前轮贴在一起,他的车压在线上,我方的车在车道内,想到就是麻烦来了,无奈我下车问他要不要报警,他说不用,接着我就说开到旁边的维修厂打价,打多少他付钱就行。但是他婆婆妈妈的说过不停,吵了10分钟。无非是说他开了10多年的车,一向都是很稳的,这次我们一定有责任,要各付各的,说他是什么干部,我说你是什么干部也要赔。给我一通狂骂,最后答应去4s店打价,准备走的时候,我要他留下驾驶证或行车证,他说没有,要他给500元我拿着,他说没有。又说他是什么老总,说我们浪费他的宝贵时间,听到这句,我朋友就火气来了,(他一直坐在车上没有下车,好歹也是个副总),就是你的时间宝贵,我的时间就不宝贵?一个电话,5分钟来了3,4个人,后来我也上车,不说话了。之后他们谈了约10分钟,期间对方也叫来一个人,我方叫来的朋友说不用赔了,要砸车,我朋友把车移开几米后就开始砸车,3.4个人一起上,不到30秒,就把对方的车砸了,玻璃全烂,前后左右都砸,我朋友的车移开后就一直开走了,没有停,其它人也就一分钟内上车走了,来得太突然了,我一点都没有想到真的会砸车。后来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报警。
作者:
杨梅田
时间:
2011-3-17 17:27
暴力~~~~~~~~~
作者:
细乔
时间:
2011-3-17 17:35
你朋友是黑社会副总
作者:
秋风起
时间:
2011-3-17 17:35
sb碰上火爆汉
作者:
HITMAN
时间:
2011-3-17 17:46
怒火街頭?
作者:
703
时间:
2011-3-17 17:56
感觉是黑社会副总
报警,报保险是正道
作者:
晒骆驼
时间:
2011-3-17 18:00
抵
作者:
toot
时间:
2011-3-17 18:01
作者:
shangpin
时间:
2011-3-17 18:19
作者:
胡苏佬
时间:
2011-3-17 18:53
下次记得上图
作者:
避风港
时间:
2011-3-17 19:00
对方有记住你们的车牌吗?
没必要这样搞
作者:
车迷2008
时间:
2011-3-17 19:01
上砸车图
作者:
一路顺风
时间:
2011-3-17 19:02
哈哈。。。。。。。。婆婆妈妈们的最讨厌~~~~~~~~~~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11-3-17 19:35
作者:
哈雷0100
时间:
2011-3-17 19:41
原帖由
秋风起
于 2011-3-17 17:35 发表
sb碰上火爆汉
下次不要了,河蟹好啊
作者:
shtopguns
时间:
2011-3-17 19:48
觉得楼主处理的也有问题,属于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有争议的,那就不要挪动车,起码拍下照片,报警,让警察来判责任咯,哪怕是估计楼主也想先拿到现金了对方不愿意报警也应该先打122,砸车属于刑事犯罪了吧,要是记住车牌号码,可以拘留了
[
本帖最后由 shtopguns 于 2011-3-17 19:50 编辑
]
作者:
焰气
时间:
2011-3-17 20:32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作者:
小猪
时间:
2011-3-17 20:46
真定假啊??!!!
如果真,哦哦,我都怕怕,不表态路过~~~
如果假。那就是楼主YY咯~~~
作者:
大肚腩加菲猫
时间:
2011-3-17 20:46
LZ的处理方法让人难以苟同
作者:
christ
时间:
2011-3-17 21:19
掐到了软柿子,呵呵,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低调点啊,这个社会,不小心被人融了扔到珠江口喂鱼都不知乜回事~
作者:
保济丸
时间:
2011-3-17 21:28
不支持这样做
作者:
龙虎门
时间:
2011-3-17 22:00
LZ的朋友够疆额!
作者:
单反冇力
时间:
2011-3-17 22:25
哈哈,支持
这是实力
作者:
老虎老虎
时间:
2011-3-17 22:34
主张以暴易暴!E个系男人唧世界:
[
本帖最后由 老虎老虎 于 2011-3-17 22:36 编辑
]
作者:
靓~靓
时间:
2011-3-17 22:47
看来,D的老总比不上H社会的副总
作者:
思彤
时间:
2011-3-17 23:00
他的罪再大,也不至于给砸车吧,到了这步,性质就变了。
作者:
lcm7
时间:
2011-3-17 23:06
哇.......................
作者:
红裙
时间:
2011-3-17 23:14
呵呵,我有过当软柿子给人捏的经历
[
本帖最后由 红裙 于 2011-3-17 23:38 编辑
]
作者:
随风行
时间:
2011-3-17 23:41
报警啊,
作者:
泰来
时间:
2011-3-18 01:20
标题:
回复 楼主 的帖子
这手法,基本上是楼主或楼主的朋友给那叫来的4,5个人吃定了,这就是江湖!以后使费不少,教训!
不行正路多坎坷,呵!
作者:
simonhjhuang
时间:
2011-3-18 09:12
出来行,始终要还的。
作者:
天线宝宝
时间:
2011-3-18 09:35
出来行,始终要还的。
作者:
狐伯伯
时间:
2011-3-18 10:19
跪求你朋友联系方式,要交个朋友!
作者:
周哈哈
时间:
2011-3-18 11:50
作者:
zhou7307
时间:
2011-3-18 12: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西333
时间:
2011-3-18 14:28
晒命。。。
作者:
ll3388
时间:
2011-3-18 16: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盈盈警长
时间:
2011-3-18 17:12
支持,有些人就是贱!!!!!!
作者:
coool
时间:
2011-3-18 17:20
写的好,待续...
作者:
生少爷
时间:
2011-3-18 17:37
打得好啊!
应该就要今应对今的人!
作者:
GZ-Long
时间:
2011-3-18 20:24
干得好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1-3-18 20:36
期待无下文。。。。。。
作者:
行长
时间:
2011-3-18 22:49
无野讲,只是感叹林子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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