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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打印本页]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00:53
标题: 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在今年年初的中共广东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以法治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欧广源署名文章:法治是建设幸福广东重要保障。
       
        然而以权代法,法盲管理正充斥着广东部分物业管理场地,穿上一件自制的保安制服,就感觉是自己辖区是皇帝老子了,什么人民群众、国家法规在他们眼里,都是浮云。
       
        3月5日,我与家人一行到位于广州市麓景路一号的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吃饭,遭遇了物业管理公司门卫的无理阻挠和侵犯个人公民权利的事情。
       
        爷爷是东江纵队的老同志,家人也是在登封街当地的老居民,所以在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餐厅吃饭是多年来的常事。以前都是餐厅吃饭就盖章免费停车的,今天因为大家高兴,饭后聊的时间是长了一些。
        出门的时候,门卫说:交10元钱,你停车超过吃饭时间了,多三小时收你两小时。
        我纳闷,这么多年来头一次听说这里吃饭还要交费的。我把钱交到门卫手上,说怎么是5元一小时的呢,在很多单位停车都是免费或两元一小时的。要不我给你5元吧。
        这个胸口标号039门卫,看着车上的老人和妇孺,一幅不俏的脸色说:我们是这样收的。
       
        我说,那你给我FP吧,我还想看看收费证,门卫说这里没有FP的,我们不给FP的。
       
        我一听,说不行,没有FP你就是偷收税漏税,没有财政部门收费证你就是违规收费,你是帮公家看门做事,无理收钱就是以权谋私啊,这钱是放你自己的口袋还是公家的口袋的?我顺手抢回他手上的十元钱。
       
        这个039门卫想抓紧10元不给我,我更坚定地说,你现在是想抢劫我的钱吗?他才虚心地松了手。我要求其放行,他居然不放行。我让其叫领导出来,他说经理在打麻将。
       
        该门卫说,你要FP,我马上到外面拿给你,然后跑到门口路边停车位,找了另一单位的FP给我,我当即明确拒绝收取。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拨通110报警电话,要求民警到场。同时向039门卫指出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宪法中赋予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如果你代表你物业管理公司,我可以起诉你公司。如果你公司不予承认,说是个人行为,我就起诉你个人。039门卫一听,大嚷大叫,你去告吧,我什么都不怕,最多不干跑回老家,我就是不开门。同时另一门卫说,还是叫经理来吧。
        期间另一警车要进场,该门卫仍然不开门。直到110接警车到了,要求门卫开门,才让巡逻警车进来。我详细向接警民警说明情况,民警要求他们示收费证明,还问他们是否钓鱼停车(进场不说明收费规定)。039号门卫还说说了,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停车就要收费。
        我说:你收费没有问题,第一,企事业单位收费是要财政批准的,你收多少我依法交纳。第二,你拿别人的FP冒充自己的停车FP,是违反国家FP管理规定,是违法行为。第三,你在公众场所限制我和我的车的进出自由,是违反了宪法给予的公民权利。你可以不管,但我现在告知你了,由此产生的后果你必须负责。
        我向在场的民警说,我不想增加你们的工作量,能调解就调解,不能调解我要求到派出所登记双方资料,我起诉他。民警说,我自己停车也试过给乱收费,我也报110呢。呵~~~~
       
        在民警叱喝下,该门卫对我说出一句特别有力量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但你下次不要停这里了!(此树是我载、此路是我开、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本来已经上车准备离开的我立马就下车,打开手机上的录音功能,说:你再说一次,我现在录音,你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地方了,是吗?你没在这里上班我就已经进出这里了,谁给你的权力不给我停在这里的?!(一个门卫就能把持ZF单位的大门,把群众隔离在他的手段之下?)
       
        民警打圆场,说别跟这些人计较,打份工的,那是他们公司自己搞的。我想想也是,得找他们单位上级,然后和接警的同志握手道谢就离开了。
       
        其实我何尝不知道这些固中的利益关系呢,比如承包的餐厅,承包了的物业管理,一切都和钱权有关系。小事一桩,却隐藏很大的社会问题,物业管理人披上一张皮,就能变成一只狼,自己划出一块地,就能做出一个狼窝吗?爷爷都说不理解,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了和平的新社会,居然在自己娘家门口都遇到拦路的无赖,我只能说时代不同了。
       
        现在很多集体背后有一定的权力保护伞,违规的事情秒秒地发生,像路边停车乱收费、物业管理公司不让用电梯、出租屋办理嫌钱少不办理等,事件之多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身边这类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但想不到的是国家的ZF单位,都沦落到钱权控制的范围。一些根本不懂法不守法的社会人士,戴上一顶大盖帽,听听经理的话,就凌驾在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之上。他们把自己管理的地方和管理的人群,都当成是他们指挥棒下的羔羊,给ZF抹黑,动摇党和国家的威信,为社会制造出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汪洋书记要幸福广东,法治广东,就必须从干部队伍抓起,从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上下功夫。管理部门守法了,才会去做法律的推广,才会去用法律去教育民众,才能树立起法律的观念意识。人民群众懂得规矩了,学会不被那些“牛鬼蛇神”欺负,减少生活压力,才能由心而衷地感到幸福。当然这是废话说多了,饭还是要一口口地吃,事要一件件地做的。

还有在人口管理上,想幸福,广东或广州要有个譜,不能什么素质的人都能往广东钻,犯什么事的人都能说跑就跑,这是给某些搞乱社会的人,提供了一个做坏事的方便。对那些根本就没有接受文化教育,没有在城市规律下生活过的人,就应该隔离一下,让他们懂点事,学点规矩,否则就不能是现代化的大都市,人文素质就不能合格。

法治广东路遥遥兮 幸福文明其修远兮。
       
       
       
        拿“华卫物业”的FP



一张隐藏起来的“温馨提示。


门卫的制服,上面“创悦”与FP非同一企业

我的车不能出,另一警车也不能进。

此君为铁将军039号门卫

接警警察到场后老实了许多,傍边的029号一直劝说。
作者: 阿忠    时间: 2011-3-6 01:03
在广州,连不贪污都要宣誓,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啦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01:22
原帖由 阿忠 于 2011-3-6 01:03 发表
在广州,连不贪污都要宣誓,你就应该知道怎么回事啦

知道是知道,牢骚也发发,呵~~~小事一桩,但感触良多,谁叫我们接触了更文明的社会呢。
作者: 笑鹰    时间: 2011-3-6 01:34
图片看不到。

虽然金额不大,但是该较真时还是要较真,呵呵。
作者: 大个仔    时间: 2011-3-6 01:37
金钱挂帅的后果,
作者: sheng    时间: 2011-3-6 01:41
有时候较真是可以推动社会风气的进步。
作者: 我是小梁    时间: 2011-3-6 01:45
我是下塘人,如果是我我讲都五讲打断距只脚先。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01:52
原帖由 笑鹰 于 2011-3-6 01:34 发表
图片看不到。

虽然金额不大,但是该较真时还是要较真,呵呵。

停车缴费,那是在广州车主的必然准备,问题是这是那门卫的个人行为而已,明明不需要给的东西,偏偏就是拿着鸡毛的人当成令箭,收个费还要装出一副狐假虎威的样子。

每次经过香港的过海隧道,看见收费员热情有礼的态度,真实地明白谁才是付钱的人。可能时代真的不同了,我们人越老越天真了。
作者: 云哥    时间: 2011-3-6 01:55
顶楼主!从每一个小事做起!不让那些鸟人得逞!
作者: 天字    时间: 2011-3-6 01:57
当你试图了解你所在地方的某些东西,尤其是所谓的真相,你已经慢慢滑向一个危险的深渊,之后你可能连说话的份都没有!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01:58
原帖由 我是小梁 于 2011-3-6 01:45 发表
我是下塘人,如果是我我讲都五讲打断距只脚先。

小不忍则乱大谋,能让别人替你解决问题的时候,我还是选择不难为自己,毕竟老虎还是可以咬狐狸的。呵~~~大家都是下塘人,有时间座座。
作者: 我是小梁    时间: 2011-3-6 02:05
嗯嗯
作者: 老曹    时间: 2011-3-6 02:05
幸福?讲下吴得咩。
作者: 858    时间: 2011-3-6 03:45
幸福,是一种感受,是主观的,因人而异,因环境不同而不同,没有标准。

现在不怎么提科学发展棺了,也不怎么和谐了,就来搞幸福,纯粹是在忽悠大家,粉饰太平!

开征车船税,说是大多数人赞成的,这就幸福啦!

你抢回自己的10块钱,不也是一种幸福?KAKA......
作者: 一笑佳美    时间: 2011-3-6 04:25
看那鸟人的BI样!!!搞死他再说。。。
作者: 野蛮男友    时间: 2011-3-6 05:06
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作者: wongken    时间: 2011-3-6 08:04
圈地运动的的一种
作者: 维记    时间: 2011-3-6 09:18
我们给万恶的资本主义荼毒了,在我们伟大的党和郭嘉领导人统治下的和谐社会主义郭嘉,这等小事是非常正常的,每天发生在广州多如牛毛,全国更是比比皆是。别天真的想要伟大的社会主义会改变,只能是你去适应社会。现在当官的看到历史吗?他们只看到钱。

PS:《资治通鉴》记载,隋朝(公元581年—618年)是时天下凡有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有奇。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一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东西九千三百里,南北一万四千八百一十五里。历代之盛,极于此矣。隋朝是中国最强盛的全盛黄金时期,当时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日本都要向当时的皇帝称臣朝贡。但它只经历三代天子,覆灭的原因,不用看历史书,看看我们今天,没分别。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09:18
原帖由 858 于 2011-3-6 03:45 发表
幸福,是一种感受,是主观的,因人而异,因环境不同而不同,没有标准。

现在不怎么提科学发展棺了,也不怎么和谐了,就来搞幸福,纯粹是在忽悠大家,粉饰太平!

开征车船税,说是大多数人赞成的,这就幸福啦! ...

哈~~~
作者: 泰勒    时间: 2011-3-6 09:21
广州创悦~~~~~~~我看成了广州创税
作者: air    时间: 2011-3-6 09:55
没有投票权,靠自己监督自己。还要我们唱赞歌。吃屎吧
作者: 老曾    时间: 2011-3-6 10:24
撇开法治这样深层次的问题不说,现在不少单位的门卫的确是比较令人讨厌的,主要表现在:
1)态度傲慢、甚至恶劣
2)狐假虎威,自我感觉极度爆棚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薄弱,努力行使单位主要负责人、甚至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利,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3)假公济私、乱收费
4)极个别的人“兵”与“贼”一身兼两职

当然,以上情况极可能都是“临时工”所为,与该企业无关,更与社会无关。
作者: 秋风起    时间: 2011-3-6 11:03
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作者: 老游条    时间: 2011-3-6 11:08
国人骨子里想当皇帝的意识已延续几千年啦。。。。。能当上大皇帝的最好,若当不上,能当个土皇帝、小皇帝、假皇帝也不错。

别说社会上这么多见怪不怪的事啦,就算在一个小小的单位里,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也不乏其人。还有,在商铺果啲推销员,点讲都系以能售出商品为目的吧,但顾客只是要求拿仓库的新机,唔想要摆出来的扳机,那些营业推销员居然爱理不理的,买就买,不买拉倒,好像钱赚了,跟他无关似的。。。总之,在我的地盘,在我的权力下,点都要过把瘾的!听我讲左算的。。。。

讲真果句,有时比人刁难多了,难免都有了几时我都难为下人地的念头。呢个社会就是咁——恶性循环,不知何来的幸福感!!
作者: 林员外    时间: 2011-3-6 11:14
奴性只能助长此等恶习不断蔓延,lz
作者: MSS    时间: 2011-3-6 12:35
不是简单的10元问题
作者: 金宝    时间: 2011-3-6 13:37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国情国情... ...
作者: 沧海大鱼    时间: 2011-3-6 14:06
楼主较真得看地方,大城市还好,要是在偏远地方,就得小心!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1-3-6 14:13
在一个口口声声讲法律的郭嘉,跟10几文较真,我看LZ也是时间多,钱多,钳子也多,哈哈!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1-3-6 14:16
为10文鸡好象很多人喜欢较真,为那些年票,却无人说。
作者: 洒哥    时间: 2011-3-6 14:23
现在开车的
都是停车收费人眼中的羔羊,都想来宰割!
我在想,广州要是和深圳一样取消路边停车收费的,那些收费员会不会又去闹下啊?
广州啊~~~
唉`~~
作者: air    时间: 2011-3-6 14:28
大把钱时候我就不会为了10元较真。这是讲我,不要对号入座
作者: 青锋侠    时间: 2011-3-6 15:07
幸福广东离我们还远着呢
作者: 周哈哈    时间: 2011-3-6 15:15
“法治是建设幸福广东重要保障”
只是那些当官的开会题材,吹水用的。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11-3-6 15:27
通常没时间跟烂保安缠
作者: 吉普车    时间: 2011-3-6 15:36
睇开D啦,就连ZF都带头唔守“化”,仲想其它人守法。。。。。。难啊。。。
作者: 倒车好难    时间: 2011-3-6 16:32
支持楼主较真,让那帮人有点警醒。法治之路虽然还很遥远,至少这个039知道原来还有这个说法。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1-3-6 17:03
是楼主原创?还是转帖?

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唯一不太喜欢的是,搬出了剧中人“爷爷”这个东江纵队老战士一角,这个背景和本事件无太大关联,毕竟不是李刚,可以被保安忽略,这才是事件的根本原因。
作者: 天字    时间: 2011-3-6 17:40
◆还记得上海的杨dx吗!“他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他一个说法”多么令人振聋发聩啊!就是为了“讨个说法”就丢了命,这种例子在你我生活的地方不胜枚举!套用老土的讲法,这可是“血的教训”,哦,应该是“命的教训”。
◆LS的童鞋说了,10元的10几20倍的车船税、近100倍年票、完全没规则的高速公路通行费(道路维修塞车慢车不合理的收费站)、三头两日喜欢就向上飙嘅油价,怎么就没有去较真呢?(其实有人“较”过,比如N年前市民就海珠桥收费告市ZF一案,结局当然是“唔使问吖贵”啦!)
◆“东纵老战士”是老革命了,应该是离休干部,当然看不惯现在这种无法无天的事情了,但是,面对一个烂了心的萝卜,你要么唔吃佢(可能会饿死),要么在切开萝卜丢咗佢并打残卖萝卜俾你嘅JS,要么眯埋眼啃咗佢,你自己拣!你有得拣咩!?

[ 本帖最后由 天字 于 2011-3-6 17:43 编辑 ]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6 19:30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6 17:03 发表
是楼主原创?还是转帖?

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唯一不太喜欢的是,搬出了剧中人“爷爷”这个东江纵队老战士一角,这个背景和本事件无太大关联,毕竟不是李刚,可以被保安忽略,这才是事件的根本原因。

原创和转贴都一样,讲的就是这个内容,你想了解什么呢?

东江纵队老战士一不羞人,为了有今天大家的生活环境流鲜血,自豪无比;二无滥用权力,只是每年还有在位的后辈来看看,和事件的发生地点老干活动中心有关,因果关系,怎么你跟李刚又扯上了?
作者: AMT    时间: 2011-3-6 19:37
这个看门的是升仙的鸡犬吧,他爸的表哥是李刚。

[ 本帖最后由 AMT 于 2011-3-6 19:38 编辑 ]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11-3-6 20:12
中国离法制还有些距离,有很多离谱的事都发生在这个神奇的国度,支持楼主
作者: 新RV    时间: 2011-3-6 21:59
楼主何必为难一个打工的呢?换位思考,对你是10文既事,对巨系份工既问题。。。。何必为10文难为人地打工既呢。。。你争返10文,人地无份工,你觉得呢?
作者: 又一日    时间: 2011-3-6 22:14
你这个是很小很小的事了,心放宽些吧
我们小区后面的城中村建违章高层建筑,无用地手续,无任何建设的批文,离我们小区的建筑物距离仅仅只有数米,基本的居住权利都遭践踏。投诉到城管部门无任何反应,到信访局反映至今无任何行动,这样的部门,这样的ZF,幸福广东,何来幸福?GCD正稳笨七既
作者: 凉面    时间: 2011-3-6 22:27
标题: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這句話今天紅透了。
[轉]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這句話今天紅透了。
问:昨天中国警方约见外国驻京记者,强调外国记者在中国各地采访前需征得被采访人和单位同意。这是否意味着537号令已失效?
答:有关部门与一些记者进行沟通,目的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在中国工作。你提到有关部门找你们,我想可能是因为一些外国记者近日未经许可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采访引发混乱。希望你们能以正确态度对待。
我们已经反复重申,537号令仍是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指导性法令。对于外国记者在华进行正当采访,中方有关部门会依法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便利和协助。以前我们是这样做的,现在是这样,将来还会继续这么做。
问:我愿意遵守规定,也递交了采访申请,但警方的解释我不理解,你是否认为他们违反了537号令?
答:既然你这么执着,我愿意介绍一下了解到的情况。近日一些外国记者未经许可就前往北京市繁华商业区聚集蹲守拍摄,而且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长时间占道影响通行,严重扰乱了该区域正常秩序,也引起周围商家和行人强烈不满。执勤民警依法进行了疏导,没有听从民警劝导的记者被带离现场进一步谈话。我认为多数记者是去抢新闻的,但你们的确违反了规定,也确实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绝大多数记者都积极与警方配合,在警方疏导后就散离了,只有极个别记者与警方发生了冲突。
我想指出,如果有人不是为了单纯去报道新闻,而是想当什么“英雄记者”,以身试法,制造新闻,这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而且事情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追问:你能明确告诉我们违反了中国哪项法律的哪个条款吗?
违反了去那个地方采访需申请的有关规定。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是真正的记者,就应按照记者的职业准则行事,在中国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从前两次情况看,那些去蹲守的记者也没有等到他们想等的新闻。如果这两天还有人煽动、鼓动你们再去什么地方非法聚集,我建议你们及时报警,一是为了维护北京的治安,二是为了维护你们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我想强调,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大局已经说明中国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求稳定、谋发展、促和谐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意愿。我们会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任何破坏中国社会稳定的企图都是不可能得逞的。中国保持稳定和发展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世界的利益
作者: 凉面    时间: 2011-3-6 22:30
3月3日, 在记者会上,有外国记者追着发言人问他们采访“违反了哪项中国法律的哪个条款”,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至此,新一个敢说实话的中国官员又站了出来,而且敢于对着国际媒体说,还敢于把话公开出来。这种勇气,我们应该佩服,并建议国家设一个“最敢说真话官员奖”,每年发给敢于说真话的官员,我建议11年的此奖项颁发给姜瑜。
自依法治国理念提出以来,已经过去了14年年头,我一直以为虽然理念没有变成现实,但却在一步步地落实。直到今天,听了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的话,我才知道原来这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空。我们是九等小民,社会分出三六九等,前面的八等,都不敢指望。本以为在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可以保一时之安,姜瑜女士的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幻想,原来法律不是挡箭牌。那什么是挡箭牌呢?拼爹不成,官二代有爹护佑;拼钱不成,富二代有钱推磨。没得拼了,只剩穷骨头一个,连个法律都遮不了风雨,只能干等着等死喽。
   不管是穷凶极恶,还是罪大恶极,本都应由法律说了算。是骡子是马拉到法律面前去溜溜,该往哪里扔都该由法律说了算。我们不能指鹿为马,也不能指马为骡,然而,依姜瑜女士所言,不管你是什么,只要你“唯恐天下不乱”,只要你“想在中国闹事”,那么法律就保护不了你,想拿它当挡箭牌,它不过是个纸糊的,我想怎么处置你就怎么处置你,法律只能靠边站。那么,这样下去,特权决定一切,法律完全不管,最终将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各位看官想想即可。



我们国家经历过皇权时代,经历过文革,又经历过八十年代严打时期,法律都无法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今,姜瑜女士的一句话,又让人本已渐渐回落的心跳了起来。难道,中国又要回到那个连基本的权利都不存在的年代了么?难道本该转暖回春的时候,突然风向一变又要走回冰河时期么?



好坏恶丑受什么的惩罚都应由法律说了算,法律才是这个世界最高的规则。可是姜瑜女士无视这种规则,视之于无物,并大言不惭地说出“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的时候,我们应该好好反思,在中国官员的眼里,法律到底是什么?
依法治国靠的不是普通小百姓,靠的是高高在上吃皇粮的官员们。他们这种无视法律的观念,与依法治国的思想格格不入。由不信法的人来领导依法治国,这本身就是一种灾难。于他们是一种折磨,于我们却很可能是生离死别的悲惨。所以,我们应该警惕
作者: carbon    时间: 2011-3-7 00:06
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哪个“单位”不是这样的呢。现在只有部分公园打开围墙了吧。
各个大院哪一个不比这小小的活动中心牛X。早点把老爷子送回家休息才是上策。
作者: 老游条    时间: 2011-3-7 09:49
原帖由 凉面 于 2011-3-6 22:30 发表
3月3日, 在记者会上,有外国记者追着发言人问他们采访“违反了哪项中国法律的哪个条款”,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 ...
我们国家经历过皇权时代,经历过文革,又经历过八十年代严打时期,法律都无法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今,姜瑜女士的一句话,又让人本已渐渐回落的心跳了起来。难道,中国又要回到那个连基本的权利都不存在的年代了么?难道本该转暖回春的时候,突然风向一变又要走回冰河时期么?


我们郭嘉几千年的皇权本质一直就没变过,只是叫法不同而已。不存在“又要走回冰河时期”的问题。提此问题的人套用一句“很×很天真”给他真不为过。
君不见,我们的法院只是dang领导下的一个排名很后的机构而已。只要体制永远不变,“法律”就永远是做大戏的道具而已——有需要时拿上场耍一下,不需要时丢在一边连“挡箭牌”都不如。
作者: 本田寿司    时间: 2011-3-7 10:32
差不多的问题我试过报警了,除了打砸抢外,民警是基本不理的,会把你踢到物价、交管部门,其实是哪个部门都不想管,把你折腾够了,就不会再投诉了。

上面当官的都说什么狗屁大道理,没一样落实的,建国到现在,当官的最会喊口号,现在当他们唱歌算了。
作者: 低调的人    时间: 2011-3-7 11:24
呢只7头扮神扮鬼,给条毛俱。
作者: 思彤    时间: 2011-3-7 11:39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6 17:03 发表
是楼主原创?还是转帖?

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唯一不太喜欢的是,搬出了剧中人“爷爷”这个东江纵队老战士一角,这个背景和本事件无太大关联,毕竟不是李刚,可以被保安忽略,这才是事件的根本原因。


爷爷是 东江纵队老战士 为什么不能说?  正是因为给这些当年浴血为我地打下江山的老革命,看到今天这个世界的无法无天, 才更能让世人警醒啊.

这不是10元的问题, 10元现在办不了什么太大的事,但如果个个都报这种心态,才助长了太多的歪风邪气.

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作者: 四眼潜艇    时间: 2011-3-7 12:01
哎,一声叹息.......

我一直认为,在司法能够独立之前,权就是法,鼓吹神马法治**,都是浮云、浮云....
作者: 原冶    时间: 2011-3-7 12:05
顶楼主!从每一个小事做起!不让那些鸟人得逞! X2
作者: 桃园大侠    时间: 2011-3-7 12:50
其实出去停车,经常碰到这类事,那些保安严格上来说,不算人,是人渣,一条狗,既然是狗,肯定是受主人意的,主人后台是谁呢,个个清楚!比土匪还土匪的人,有何道理法律可言!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1-3-7 13:22
原帖由 KAKA 于 2011/3/6 19:30 发表
原创和转贴都一样,讲的就是这个内容,你想了解什么呢?
东江纵队老战士一不羞人,为了有今天大家的生活环境流鲜血,自豪无比;二无滥用权力,只是每年还有在位的后辈来看看,和事件的发生地点老干活动中心有关 ...


转帖或原创,代表是否处于“当事人”的角色。如果是原创,所写所言,不免有自己的个人色彩在其中,看多几次就知道了,大家看到的只是楼主一人所言,保安也没上来发帖,至于楼主吃完饭后聊天超时停车部分,按照什么标准收费,参照饭店经营商业标准,还是参照住宅标准,我不是当事人,也无意进一步去侦察下去,所以第一次回帖就提到了“我支持楼主前前后后的较真及做法”等字眼,楼主较真省下来的,毕竟省下的是自己的钱。
至于东江纵队老兵,健在的还有几个?历史地位如何?我本人了解不深,估计保安叔叔也未必清楚。神马功臣老将,始终不如现任在职领导来得牛C,这就是我提到“李刚”这样的权贵了,(楼主不会不知道“李刚”是谁吧?)。从一楼的帖子观察,保安叔叔那么窜叫嚣“你现在可以走,但你下次不要停这里了!”,说明根本就没把当事人人放在眼里,放楼主走基本上是给警察的面子罢了。

一件小事,如果是贴出来,讲述一个故事,推广自己的处理经验,给各位同学借鉴,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估计会有很多同学回复赞同。如果套上“法治广东......”这么沉重的话题,就等于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了,框框太大了,话题太沉重了。每年维稳的经费多了去,含冤上访的人也多了去,他们大部分的要求都只是要求得到“补偿、公平的对待”,而不会主动去套这么一个大标题,要解决的事情太多了,就楼主这个事情来说,太小.....太轻微.......,警察叔叔的处理,以调解为主,我觉得就是最好的方式方法。

设想一下:如果是汪帅主持法治广东的某某专题会议,假设其中一个代表拿着自己在某停车场被保安强制收费的故事出来,会不会被人炮轰?转一个帖子,供参考
新民网3月7日报道 “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广州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
“你不能剥夺我畅所欲言的权利啊?”———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反驳
“你的畅所欲言就是剥夺别人畅所欲言的权利!”———黄文仔
“我建议啊,以后组长要控制每个委员发言的时间,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昨天下午,在社会福利和保障界的分组讨论中,一名委员在结束了他冗长而平淡的发言后,广州宏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文仔当即拿过话筒,向组长建议控制委员发言时间。在场的富力集团老总张力也出面声援,同意黄文仔的建议。
一委员发言长而无物
昨天下午3点05分,社会福利和保障界的分组讨论开始由委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顺桃被组长点名发言,他说:“看了温总理的ZF工作报告,感觉很务实,很丰富,很好,让我深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也让我们充满信心……”随后的近20分钟,均在回顾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充分肯定我国的民主建设进程。记者在现场看到,从他讲了约15分钟开始,会场上就有委员面露倦意,更有委员离开会场。
“好了,下面我提几个小小的建议。”李顺桃的这句话让其他委员已然低下的头抬了起来,但很快又垂了下去,“主要是公共场所的文明行为方面的,首先是吸烟,本来好好的环境,你一个人就把它破坏掉了……第二就是随地吐痰的问题,现在即便在北京,这种行为依然比比皆是,随处可见……”这两个建议说了将近20分钟。
黄文仔炮轰,张力声援
当李顺桃的发言讲到将近40分钟时,黄文仔拿过话筒,不耐烦地说:“你说的这些事情太多了,如果我们连这些小事都讨论的话,什么时候能讨论完?”李顺桃似乎没听出黄文仔的语意,接着说:“是啊,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种不文明的行为简直就是丢国人的脸……”
经过了漫长的40分钟之后,李顺桃的发言结束了,组长点名叫下一名委员发言。未等该委员出声,黄文仔拿着话筒大声说:“等等,我建议啊,以后组长要控制每个委员发言的时间,本来时间就不多,你一个委员还占用半个多小时来说一些小事情!”坐在其身后的广州富力集团老总张力也喊道:“我同意!”组长笑着点头说:“好,现在起要控制时间。”
这回李顺桃不高兴了,他对黄文仔说:“什么是小事情啊?什么是大事情啊?”黄文仔提高声调说:“你刚才说的就是小事!本来一个下午就只有两三个小时的时间,都让你说了,别人还有没有时间发言啊?”“你不能剥夺我畅所欲言的权利啊?”李顺桃反驳说。黄文仔一把拿过刚放下的话筒:“你的畅所欲言就是剥夺别人畅所欲言的权利!”这时,被点到发言的那个委员连忙拿过话筒开始发言,两人的激烈对话才算打住。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1-3-7 13:42
原帖由 思彤 于 2011/3/7 11:39 发表
爷爷是 东江纵队老战士 为什么不能说?  正是因为给这些当年浴血为我地打下江山的老革命,看到今天这个世界的无法无天, 才更能让世人警醒啊.
这不是10元的问题, 10元现在办不了什么太大的事,但如果个个都报这种心态,才助长了太多的歪风邪气.
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


1、是啊是啊,无数革命先辈抛头颅撒热血,为我们打下了2万多元房价的江山,不知道谁在警醒?我知道怀念校长的人比较多,怀念东江纵队的少....听说有些高干在重走长征之路,很多人都摩拳擦掌报名扮演“剿匪”的队伍去了。
2、这就是10元的问题!......和楼主的标题“法治广东....”有P关系,杨大侠冲冠一怒,才能真正的平息歪风邪气。一楼的帖子,说来说去也就是如何找警察,斗智斗勇省了十元的故事罢了,莫非这位同学以为当事人会在离开现场之后,写一封律师信警告对方吗?会写信向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写信投诉,为“法治广东”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吗?如果写了,请给个回音。
3、车迷网的“恶小”多了去,包括讨论如何绕道收费站,讨论如何不买年票.....等等,多了去,如果要上纲上线,都属于“恶”的一种,但大部分人都乐意为之。
作者: MSS    时间: 2011-3-7 16:55
现在的10元等于20年前的一角钱,谁省了或丢了都不会在意的,楼主说的问题是在于谁该拿ZF的资源去收那一角钱,然后放在自己的口袋。谁可以在不自愿的情况下给那一角钱,而明知道是不对的,还自解说“不就是一角钱的事嘛”。

人跟人不一样,所以看10元的“颜色”也不一样,该怎么办自己看怎么办就可以了。
作者: 11月16    时间: 2011-3-7 22:11
如果LZ的爷爷是东江队员,想必知道,当年沙河大街一个老队长,长期沙河大饭店喝茶,他可以带GUN在身的,他住的地方有兵守卫的 ,不妨问问你爷爷认识不,不过,他已经仙去了,前几年。当年我读大学时期,每周末也经常去他家坐坐听下老人家的教诲。
作者: 天天天天天    时间: 2011-3-7 22:53
国内形势不紧张 不希望任何人无事找事
作者: 打手宏狼    时间: 2011-3-7 23:33
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奴性只能助长此等恶习不断蔓延,还要我们唱赞歌。吃屎吧
作者: 思彤    时间: 2011-3-8 11:26
现如今,敢于站出来对抗的,总比那些一天到晚指点江山,自以为看透天下事的无实际作为的好.
作者: 龙虎门    时间: 2011-3-8 22:33
东莞虎门交通局河边的停车场收费也是收费员说了算,平时10一天。但是星期1和星期5就变成要15元一天,我说要投诉他,他竟然说随便你!不给15元,就得走开。 当天我就打电话到他们公司,接电话的就说会处。但是就是不肯给我答复。看来他们公司也是一样黑啊!!!!!!
作者: shangpin    时间: 2011-3-8 23:19
社会缩影,慰问....



作者: 小力水手    时间: 2011-3-9 08:22
完全理解楼主做法,楼主的精神值得敬佩。本人遇到此事,也只是交钱不了了之,最多砍砍价而已。现在的社会,一切向钱看。无言!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9 09:35
谢谢大家的理解,停车缴费是开车人的责任,比如年票,因为有财政收款依据,无论有些人认为是否合法,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其收费不合法,我也是会去买的。

而老干活动中心是老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收费不收费就不是个人说了算的。而且在停车场更无明示停车收费标准,说我一人之词的人可以跑去看看嘛。以前吃饭也经常停三四小时,未见收费,此次停到接近5个小时,如果是有收费依据我一定缴纳,到处吃饭的地方都是要交的。

问题时很明显是那保安或车场承包人的个人行为,自己看车主好欺负,不在意那十元,所以自己收的。那我本来也无所谓,但其态度像我欠了他一样的,摆出一副我的地头我说了算的,否则你就别想走。

要是这样,我也可以包条马路?然后路过的要给点?哈~~~,我就是不愿意,谁愿意谁给。我还是相信制度能给公民一个保障的,宪法还是有效的,我们不要自己把自己的权利放弃了。
作者: 光头二少    时间: 2011-3-9 10:09
顶楼主,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象楼主一样站出来,这些人才不敢乱来。
作者: 乌鸡    时间: 2011-3-9 10:57
没必要跟这种人计较啦……
作者: 紫荆豆    时间: 2011-3-9 11:00
先把路边乱划线的收费站撤了,再谈法治。
作者: 抢杠    时间: 2011-3-9 12:06
敬佩LZ的做法!

可是一般情况下,又不敢学你,因为没人撑腰,没有挡箭牌,我怕没有人身安全的保障。说到底,还是你说的那个“法治”问题。

哎,法治!?不知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
作者: 本田寿司    时间: 2011-3-9 13:30
老毛是这样打天下的

因老蒋体系太贪污腐败了
答应国民,参加革命打老蒋可摆脱贫困,没地主了,人人自己都有地可住,有田可耕。
打赢后,把地主的地都分大伙了。
分了后就土改了,人民公社了,土地都给国家拿去了。
再后来,大家就过着用一生时间租国家70年房的命运了。

其实一切又回到原点了,该贪污的继续贪污,没地的继续没地。
法治?越明白咱体系的优越性,越明白啥叫感觉这体系在集体犯罪。
作者: 海思    时间: 2011-3-9 13:38
乱收费现象,太多了。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1-3-9 22:47
原帖由 KAKA 于 2011/3/9 09:35 发表
谢谢大家的理解,停车缴费是开车人的责任,比如年票,因为有财政收款依据,无论有些人认为是否合法,只要法院一天没有判决其收费不合法,我也是会去买的。
而老干活动中心是老干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收费不收费就不 ...


楼主这一贴的语言平实了好多好多.......基本撇除了那些无关情节的修饰词。
作者: toot    时间: 2011-3-10 07:53
爷爷都说不理解,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了和平的新社会,居然在自己娘家门口都遇到拦路的无赖,的确,只能说时代不同了。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10 10:17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1-3-9 22:47 发表


楼主这一贴的语言平实了好多好多.......基本撇除了那些无关情节的修饰词。


作者: KAKA    时间: 2011-3-10 10:17
谢谢猫姐的表扬
作者: 周游    时间: 2011-3-10 12:30
为LZ的较真喝彩
作者: 一鸣    时间: 2011-3-10 17:15
KAKA  好也..
作者: andylui2008    时间: 2011-3-11 01:10
哈哈,有发字社会呢会时?未听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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