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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借车俾人做教练车的要小心(特别无牌人士) [打印本页]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10-2-3 10:17
标题: 借车俾人做教练车的要小心(特别无牌人士)
女童当时正在空地骑车玩 肇事司机找表哥当陪练第二次练车

    时间:昨晚9时多

    地点:旧机场5号停机坪空地

    人物:

    六岁小微微

    20岁女司机

    副驾驶表哥

    事件:

    女司机失误 微微被撞死

    文/记者 陆建銮 摄影/顾展旭

    前日晚上9时多,在旧白云机场的5号停机坪空地,一名6岁的女童微微与父母在骑车玩耍时,被一辆正在练车的商务车撞倒,拖行近20米后送院死亡。目睹独生女在眼前遭害,父母一度无法控制情绪,失声跪地痛哭。据了解,肇事司机当时在私下学车,疑把油门当刹车,事故后,两人均被警方带走调查。律师称,司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私下教车者也有连带责任。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10-2-3 10:23
车主\新手女司机\表哥三方赔偿都有排搞; 保险公司肯定唔会睇数;
个女的司机同表哥如果无甘的经济能力赔偿的话,车主要承担唔少。个女的仲要系第二次试开车。马路杀手,估计见到个女童过来,心慌林住刹车点知踩油门,台车唔系教练车无副刹,表哥都搞唔掂。
以后借车俾人练都少搞,分分钟车主都赖野;

白云会议中心个带相比以前其实少左好多的人练车,唔见得个度好练。
作者: 滚水漉脚    时间: 2010-2-3 10:39
学车,正正经经找个教练吧,这钱是不能省的,起码法律上有保证,还有,电视上看到那女好像是穿拖鞋的,真实无知啊!
作者: 土法上马    时间: 2010-2-3 10:47
侥幸心理要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者: 宝蓝手帕    时间: 2010-2-3 11:04
周日刚带老婆在那里练车,个仔放模型车,我就放飞机。。。看来这个地方无得再去咯
作者: 303239    时间: 2010-2-3 11:08
真喺脑笋都未生实,累人又累物!
作者: 小麦光秆    时间: 2010-2-3 11:20
:L
作者: 吴广住    时间: 2010-2-3 11:27
又系新手惹的祸!害人害己!明知自己才第二次摸方向盘,还敢在这些地方练车?而且还是没有副刹的车。
作者: C.A    时间: 2010-2-3 11:48
昨晚看G4报到,现在的电视台也很无良,血淋淋的画面都不黑白处理一下就出街。
作者: shuaizaibai    时间: 2010-2-3 11:54
可以出本書:《馬路殺手是怎樣煉成的 》
作者: sevena    时间: 2010-2-3 11:56
无知啊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10-2-3 12:00
老乡撞老乡,两眼泪汪汪。。。。。。。
作者: 大肥猪仔    时间: 2010-2-3 12:27
又破碎咗一个健康家庭,悲哀!~
作者: 大米2008    时间: 2010-2-3 13:25

作者: ll3388    时间: 2010-2-3 13: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路顺风    时间: 2010-2-3 13:35
新闻有讲啊。。。。。。。悲剧。。。。。。。。。。。。
作者: chize    时间: 2010-2-3 13:40
血的教训,当然要血腥D了。虽然站在所谓的人道主义、所谓的人性是不妥的。

就好像那句话,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

对血腥熟视无睹,就是后患无穷。
作者: 钨睟睟    时间: 2010-2-3 13:49
车主要五要负担刑事责任噶?    近排亲戚问我借车备距仔去大学城练车,下次开始五借先得!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2-3 16:38
我个人分析如下
1、女司机有牌的,只是技术不熟练而已,所以叫“表哥”在旁边指导。
2、女司机撞死人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看原车主买了多少保险,是否足够了。
3、如果保险不足,那就由驾驶员承担,死者可以要求“女司机”赔偿。
4、女司机倾家荡产,还是不够赔偿,那才追究车主的责任,可以买车、现金等等......

总之,这一单案属于“有牌的女司机撞死人”,表哥车主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作者: hoya    时间: 2010-2-3 17:52
自动还是手波,手刹能否充当副刹
作者: dreamfly    时间: 2010-2-3 19:25
原帖由 303239 于 2010-2-3 11:08 发表
真喺脑笋都未生实,累人又累物!


x2
作者: christ    时间: 2010-2-3 20:41
原帖由 浪得虚名 于 2010-2-3 16:38 发表
我个人分析如下
1、女司机有牌的,只是技术不熟练而已,所以叫“表哥”在旁边指导。
2、女司机撞死人承担法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属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看原车主买了多少保险,是否足够了。
3、如果保险 ...


好像因为女童因为未成年,可能赔偿款不会超过20万~
作者: 乐天无忧    时间: 2010-2-3 21:08
又系油门当刹车,已经见过唔少敢的事故。

曾经发过一篇贴关于油门同刹车,希望对新手有帮助。

迟下转过来,不过新手不一定都来看,就象没几个人会体新车的说明书一样。
作者: 盈盈警长    时间: 2010-2-3 21:54
罗命!!!!
作者: pguard    时间: 2010-2-4 00:08
今晚睇G4,讲个女仔是无牌驾驶,刑事责任

LP在学车期间,我都冇俾过台车她练手,原因就是怕出事,自己的车没附刹,就算坐旁边急起来都冇用。
有牌出事是交通事故,有保险出。冇牌出事就是刑责了,差别好大啊,小心小心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10-2-4 10:07
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不会付;
车主麻烦. 新车落地一个月时间就甘样破左;
作者: 浪得虚名    时间: 2010-2-4 14:03
原帖由 pguard 于 2010/2/4 00:08 发表
今晚睇G4,讲个女仔是无牌驾驶,刑事责任
...


详细看了新闻才知道那个“女司机”真的是“初学者”,没有牌的。保险就走不了了,倾自己的能力尽量赔偿吧。没有的话,就要找车主赔了。

另外,赔多一点民事赔偿,可以相对减轻刑事责任(最高封顶3年徒刑),如果同样的花费,可能赔一部分,留一部分用来做“打点费”,可能对判刑人更有利一点。
作者: 4v    时间: 2010-2-4 14:06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10-2-4 14:49
最麻烦就系车主, 好心办坏事;
类似于同学之前提到的借车俾人开出左事故,仲要补借车人的家属索赔;
如果斋系一方事故都好点,万一撞死人呀撞伤路人,个人无经济能力赔偿车主要负连带责任了,一身蚊;

借车俾人都要睇人先借罗。
作者: shuaizaibai    时间: 2010-2-4 15:08
都有名你叫架啦,私家車緊是私人用架啦,點可以隨便借比人呢 ? 如果隨便可以借人,又點叫“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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