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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杭州EVO9撞死人这么大单,这里没人关注?交警发布会上JC被记者围攻得很爽! [打印本页]

作者: ivanzhou    时间: 2009-5-9 12:36
标题: 杭州EVO9撞死人这么大单,这里没人关注?交警发布会上JC被记者围攻得很爽!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638757/281/48/79/1_1.html

里面9分多钟的交警新闻发布会,记者逼得交警太有意思了。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09-5-9 12:51
悲哀  
作者: a09    时间: 2009-5-9 12:52
事情闹大了好

年轻生命逝去 悲!!!!!!!
作者: leohuang    时间: 2009-5-9 12:54
天下乌鸦一样黑
作者: 一路顺风    时间: 2009-5-9 13:01
送的鈔票不夠~~~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09-5-9 14:00
70公里...前面加个1吧! 把人民当傻子的人,最终会被人民当傻子...
作者: 亮仔    时间: 2009-5-9 14:04
唉。。无语啊!!
作者: 老曾    时间: 2009-5-9 16:09
发布会上的那几个交警只是炮灰,挺可怜的。
作者: 滨江御轩    时间: 2009-5-9 16:44
原帖由 老曾 于 2009-5-9 16:09 发表
发布会上的那几个交警只是炮灰,挺可怜的。


发布会主要人是杭州西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建国 等等

个个都博头有花的!!!!
收人一百几十万 ~~~~的益力多菌
真系挺可怜啊....

1241804294442_288.jpg (53.11 KB, 下载次数: 53)

1241804294442_288.jpg

作者: 何B仔    时间: 2009-5-9 16:45
一脸的严肃配搭着游离的眼神,几位交警同志所表演的一切都在侮辱着他们头顶的警徽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09-5-9 17:42
鼠头鼠脑的,很像坏人。
作者: 万紫千红    时间: 2009-5-9 17:53
为富不仁,千夫所指,杀无赦,斩立决。
作者: 农民八八    时间: 2009-5-9 17:59
交警的悲哀~~~
作者: KOBE    时间: 2009-5-9 18:05
金钱的世界
作者: 绿豆红豆    时间: 2009-5-9 18:39
希望不是广州明天的翻版
作者: 鹰仔    时间: 2009-5-9 18:46
唉。。。。有权有势就可以无法无天吗?
作者: 流浪渔夫    时间: 2009-5-9 19:20
TM,富人就可以没人性?

关注下一阶段的结果.........
作者: AMT    时间: 2009-5-9 19:36
光明啊光明!!!
作者: pjgao    时间: 2009-5-9 19:42
關注后續
作者: jason_jim    时间: 2009-5-9 20:04
正pk
作者: 大山仔    时间: 2009-5-9 20:33
应将肇事者凌迟处死。
作者: 酒肉和尚    时间: 2009-5-9 20:45

作者: 郭明    时间: 2009-5-9 21:21
坏事做多了,晚上走夜路会害怕。
作者: C.A    时间: 2009-5-9 21:30
悲哀
作者: 速腾仔    时间: 2009-5-9 21:44
¥的力量 叼距果班傻hi交警
作者: 土匪ADAM    时间: 2009-5-9 21:52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09-5-9 22:02
车是改过的。
作者: 梦多    时间: 2009-5-9 22:24
真的是悲哀。。。
作者: 老赵    时间: 2009-5-9 22:39
公愤    正义
作者: 小师    时间: 2009-5-9 22:47

作者: bengsa    时间: 2009-5-9 22:51
那几个JJ的头分明是站在开车的那边。
作者: 方太    时间: 2009-5-10 00:28
标题: 顶这个主持人(怒骂肇事者)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TAxMzA5MTY=.html
作者: lam_109    时间: 2009-5-10 00:43
上面那个主持太牛了。顶
作者: 极力子    时间: 2009-5-10 03:09
丢俱老母臭化HI,草菅人命!
作者: 清清宝贝    时间: 2009-5-10 09:23
支持人骂得真痛快。
作者: normal    时间: 2009-5-10 09:26
只要持继关注,很快又会有人被“双规”..................
作者: cbhai    时间: 2009-5-10 10:13
一声叹息……
作者: cbhai    时间: 2009-5-10 10:17
马路如虎口…要好似特工甘左顾右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作者: 本田寿司    时间: 2009-5-10 10:48
70公里能把人撞5-6米高,撞飞20多米,明显是挑战人的智商了。
作者: 苹果仔    时间: 2009-5-10 10:49
这种事情,不拿一两个来开开刀,是不可以平民愤的!老这么盖下去要出问题的 !
作者: 梦多    时间: 2009-5-10 11:29
静看交警下一步的表演了~~~~
作者: 傻茵茵    时间: 2009-5-10 12:12
呢D事其实经常发生,,,用钱解决问题,已经成为左见惯不怪既事情..

但今次实在太离铺了,媒体都暴晒光.......如果半灰佬仲够胆未未左几个臭钱包庇果个衰仔....

真系激起民愤!!!!NND...凡事都应该有个度!!!!话之他系主席个仔!!众目睽睽之下仲玩金钱游戏...就迟早玩完!!!
作者: Shawn    时间: 2009-5-10 12:28
杭州媒体已经集体失声,不再主动报道此事,全部都引用新华社文章了

真TMD黑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9-5-10 12:36
作为一个管理部门,如果你真的不懂管理,那么人民就会告诉你如何管理。。。。。。
作者: 萝卜糕    时间: 2009-5-10 13:55
除了沉默着愤怒、绝望,我能做什么?!
作者: 俪日蓝天    时间: 2009-5-10 15:04
有点象艳照门男主角!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09-5-10 15:12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JJ认定70公里的超速是在50%以下,摆明就是帮着尽可能减轻肇事者的责任

然后再拖10个工作日搞定其他舆论,到时候那个脑残就可以唔使坐监,赔钱了事

甩刀杀人于用刀杀人的理念放诸四海而皆准

严重谴责那个撞死人的混蛋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09-5-10 15:15
唉!普通人的愤怒,只能以头撞墙。正因为我们一无所有,所以我们一无所惧。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作者: 人在旅程    时间: 2009-5-10 15:39
撞人后前行50多米才停下来? 换句话说,70KM的时速刹停要50米?而且还是这种跑车? 想想都知道这些JJ是为什么服务了。
作者: 郭明    时间: 2009-5-10 15:53
警察混身不自在,周身罗罗孪,这样的发布会,刁人显眼。
不过,他们还不是最恶心的,比起最近很多事情。
作者: 703    时间: 2009-5-10 20:02
社会的可悲啊
作者: 傻茵茵    时间: 2009-5-10 21:03
宣传部一封信,媒体就乖乖集体收声.........

四川重建既劣质水泥事件一样销声匿迹.........

就简单一两件事,把原来奥运,世博等等积累既民族自豪感瞬间荡然无存..除左可悲,都吾知道仲可以讲乜.

为人民服务?真可笑.
作者: 踯躅的七哥    时间: 2009-5-10 23:07
不反对飚车

不反对改装

但技术不行就少耍逼酷

这回好了

真是耍逼里面了
作者: hege    时间: 2009-5-11 01:02
原帖由 傻茵茵 于 2009-5-10 21:03 发表
宣传部一封信,媒体就乖乖集体收声.........

四川重建既劣质水泥事件一样销声匿迹.........

就简单一两件事,把原来奥运,世博等等积累既民族自豪感瞬间荡然无存..除左可悲,都吾知道仲可以讲乜.

为人民服务?真 ...

唉,同感!!!!!
作者: 老赵    时间: 2009-5-11 01:15
今天网络上突然蹦出一个新物种——“欺实马”。这个词汇是网友为了表示对于杭州警方2009年5月7日晚胡斌(杭州富家子弟)驾驶三菱跑车撞死谭卓(浙大车祸遇害学生)事件的不满而杜撰出来的一个词汇,该词汇本意是70码。

  2009年5月7日晚8时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号三菱牌小型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到横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造成谭受伤经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公布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引来众多质疑,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码左右,而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此报告一出,立即引起现场众多媒体和当事人同事的质疑。类似于“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70吗的速度顶贴顶起5米高20米远”网络流行语迅速流行于网络。暴露网友对此事的处理极度愤慨和不满。

  对于这种欺实马,网友这样解释道:“欺实马,草泥马和河蟹的杂交近亲,没有生育能力。传说古代钱塘今浙江杭州有一口古井,叫交井,相传此井下压着被草泥马排泄物封印的不知名妖孽。

  当时的钱塘富贾中流行着一种风俗,每每遇到灾祸,富贾们都将家中宝物钱财投入此井,以求消灾避祸,少则几万,多则几吨。奇怪的是此井被没有因此而变浅,终年寒气逼人。当地百姓甚为恐惧。

  公元2009年5月,被尘封了几千年的无名妖孽终于冲开了草泥马排泄物的封印,冲出交井,再度祸害人间。经过砖家和教授的一致认定,把此妖孽取名为欺实马。”
作者: 秋色老梧桐    时间: 2009-5-11 01:42
楼上的太有才了!
作者: 包智杰    时间: 2009-5-11 01:52
哈哈哈,操他妈的河蟹,提出河蟹的人真草泥马一个笑柄。
作者: 老老广    时间: 2009-5-11 08:34
反思一下,我们有没有在无交通灯的斑马线上主动让行人?
作者: 天线宝宝    时间: 2009-5-11 09:15

作者: 梦多    时间: 2009-5-11 10:04
哈哈  太有才了~~~
作者: 一脚刹车    时间: 2009-5-11 10:20
黄埔大道西每到晚上11点~凌晨2点左右也有这样的跑车声音..........
作者: 硬派吉普    时间: 2009-5-11 10:37
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从这些事情就可以清楚地看得出来……

在一个钱、权大于法的国度,这或许很正常,却是我中华民族的悲哀,深深的悲哀……
作者: 角马    时间: 2009-5-11 11:10
严惩,飙车去赛道!悲情浙大学生
作者: GUIMIN    时间: 2009-5-11 11:36
原帖由 硬派吉普 于 2009-5-11 10:37 发表
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从这些事情就可以清楚地看得出来……

在一个钱、权大于法的国度,这或许很正常,却是我中华民族的悲哀,深深的悲哀……

那你有排悲哀了,同悲吧
作者: higun    时间: 2009-5-11 11:40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能潦草完事,不看背景,公证裁决,这才能服众
作者: QUEENY    时间: 2009-5-11 11:47
特权阶层的后代已开始为祸社会了
作者: 悠悠然    时间: 2009-5-11 12:31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作者: 切车    时间: 2009-5-11 15:06
默哀~
作者: cupid    时间: 2009-5-11 23:22
人民公扑
作者: 生记    时间: 2009-5-12 10:34

作者: 江南大道    时间: 2009-5-12 12:31
欺实马大战草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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