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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的矛盾(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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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松狮旺旺
时间:
2009-3-5 16:07
标题:
事故后的矛盾(转帖)
http://www.doyouhike.net/city/guangzhou/3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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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心急回帖,我慢慢写.
真实的事故就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晴天霹雳,如被车裂割肉,震撼得人心痛不已!
在这里我将事情告诉大家,是希望大家能理性讨论,得到正确处理的办法和心态,及最能安慰伤者追究责任又能保全友情和道义的办法.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和结果,因为这本身就是件不幸的事,还怎么能完美呢?不要冲动不要说气话,现在就有朋友因为这件事和我观点不同,闹翻了,这不是件小事,讨论要理性.
希望大家先不着急回帖,看清楚想明白了再说,不要简单的答案,没有观点的回帖恕不回应.
事情发生在08年10月3日,一场车祸夺走了我的弟弟,也让我身受重伤.
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我想我不能将事情说得那么详细了,妈妈还住院疗伤,受不了刺激.
本来我想要的是一个投票式的结果,因为已没了主意.现在我想大家能讨论个道理,让所有有责任在身的人明白自己要的承担的就好了.
事情简要:
我和弟弟一家坐弟弟媳妇的朋友(称作Z)的车去旅行,司机Z打磕睡,撞路边栏杆,我弟弟就这样走了,我和Z嫂都受重伤,Z自己轻伤.
因为要住院一个多月,所以我没有参加交警的调解,由老婆和弟媳妇去,我们提出:是责任事故,本人是20老司机了,认为所有责任事故中Z打磕睡开车是最不可原谅的,是最漠视他人生命的,考虑到是朋友出去玩的,我们要求按法院判决的数额的一半赔偿我们的损失约40万,刑事责任我们可以不追究了,其实总额也还没有全部计算.Z只答应给10万还要分期.
Z只给我两次电话,一次是道歉和说没钱很穷,另一次是说如果要告他就连他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了,而他买的只是交强险,没有保车内乘客的,废话!直说就是你告我啦.然后一个月我们双方就没有再联系了.
出事两个月Z被拘留了,因为有死亡的事故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时候Z的家属开始联系了,就是没钱,而且让我不要逼他,不要冤冤相报,否则他不放过我;如果Z坐牢了他们就认为没有赔偿的义务了.
这段时间我的一些车主朋友站也在司机的角度来劝说我们放弃,结果我弟媳妇放弃了,我想维护我父母所以不放弃,却有人说我是为私利,说最受伤的是我弟媳,但他们对我家一样是不闻不问的,我妈妈一度病危,现在仍在住院.
现在我也放弃了自己受伤的那部分赔偿要求,我只为父母争取,要争取的不单是经济上的,Z他们一家没有给予我父母的安慰是现在给他们造成的最大伤害.
前天法院开庭了,法庭上Z他们一家仍没有提出赔偿,连原来的给10万还要分期的计划都不提了,估计他们觉得坐1年牢比赔10万好,在法官的吹促下他们给出的方案是3万,或5万分期,而且前提是他人要先出来.
Z他们一家说的困难情况楚楚动人,但和我们一起旅行时的感觉完全对不上,难以置信.
现在似乎是我们不完全原谅他,Z坐牢就是我们的责任,是我们苦苦相逼.我现在已将要求降至一次性给10万加5万分5年给,他们仍然没有答应.
我的立场想法是:朋友约伴出去玩肯定出发点是好的,乘客也很多都事前都口头放弃权利,但责任事故和意外是很明显的两回事,而司机是没有权力拿朋友的生命开玩笑的,所以司机肯定要负责,说到朋友友情和责任追究上,不是那么简单的就是追究和放弃两个选择,可以是有尺度的有分寸的追究,大家可以讨论下这个.
本来希望大家给我多些意见,我从中吸取,好拿个主意的,因为法官给的调解时间就剩1周了,现在看来主意还是要自己拿,想做到全部人都满意是不可能的.
说明一下,前天晚上写的帖,到昨天早上才觉得现在写出来好像有些早了,因为现在还在调解阶段,这样一来可能是对Z的公开审判,而他现在不能说话,对他不公平.另现在将事情抖得太大我也有些担心,我想我要是真的那么大胆的公布所有,我这帖可能会全国闻名了,这样一来对我的家人肯定是有伤害的,这我也很担心.所以昨天早上我将原来详细写的帖删除了.
因为就要宣判了,时间紧迫,我想给自己放过Z找更多理由才写的帖.现在大家各种观点都有,因为我没有给齐详细经过等要件,所以说什么我都不怪大家,是我考虑不周所致.
我来磨房和大家说这件事并不是要大家多支持我,而是希望大家讨论类似问题,从中吸取有用的.
现在可说的是我没办法查Z的财产,通过一些关系查到的都是没有,我现在也相信Z并不富裕,但至于到10万都赔不出就不相信了,连借都借不到就更不信,因为事前的种种看来都不像,他老婆说他是充出来的.又如果他真的就是没有办法了,他是不是就应该心甘情愿的去坐牢呢?我是不是就是要放弃呢?人都有个是不是甘心的问题.
开车才一个小时他就磕睡他是不是太没责任心呢?
上车前我问要不要我来他拒绝了,后来他在法庭上又不承认我该不该再原谅他呢?
开车后我们还有聊天,只是事发前10多分钟没话题了,我才闭了会眼,我确实没有盯着他.
我们现在要求的赔偿相当于全部的10%,有没有酌情处理大家觉得呢?
作者:
松狮旺旺
时间:
2009-3-5 16:12
原帖在这个版块里面:
http://www.doyouhike.net/city/guangzhou/
[
本帖最后由 松狮旺旺 于 2009-3-10 09:39 编辑
]
作者:
万紫千红
时间:
2009-3-5 18:10
前说已判赔几十万,后又说还沒判,乱七八糟。追究刑事责任是公诉,与苦主无关。
[
本帖最后由 万紫千红 于 2009-3-5 18:12 编辑
]
作者:
傲虎
时间:
2009-3-5 18:16
慰问
作者:
鹰仔
时间:
2009-3-5 18:42
作者:
_a_jie
时间:
2009-3-5 19:36
保险费用过高、赔付能力却严重不足,这是我们每个车主所要面对的问题!!!
只要车上搭载了人,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都有可能面对LZ所遇到的问题。
要完全避免的话,除了谨慎驾驶之外,要么六亲不认,不搭载任何人,要么祈求上天保佑,不出事故。
这个基本上很难,但除此之外,却别无他法。
作者:
顺流逆流
时间:
2009-3-5 19:55
标题:
回复 6楼 的帖子
同感。
作者:
大虎
时间:
2009-3-5 21:33
如果有付费用给Z以作劳务费还好说.否则出现这种事故要赔偿真的好麻烦.
作者:
菲常人
时间:
2009-3-6 08:59
一个钱字,就可以看尽人心百态,所以话,“朋友”少的也有好处。。。。。。
作者:
jun-618
时间:
2009-3-6 10:50
都给南京老太搞怕了,现在出去玩或者搭人都要来个免责声明比较好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为了钱,兄弟都可反目,何况朋友!
我觉的那个Z是挺无辜的!出车祸他也不想啊!如果是撞了人要陪还情有可原,同车的人还要赔,那真的说不过了!
作者:
虎假狐威
时间:
2009-3-6 12:11
Z是挺无辜的!出车祸他也不想啊!3万已内安慰一下吧!你自愿坐他的车,要同舟共济!慰问!
作者:
灭火器
时间:
2009-3-6 12:21
完美解确好难 想开的啦
作者:
晨光
时间:
2009-3-8 19:27
所以磨坊现在有同车的免责合同
作者:
snowpeace2008
时间:
2009-3-8 21: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赢在广州
时间:
2009-3-9 16:40
看来以后在网内拼车的都要注意了,最好要有免责合同
作者:
万紫千红
时间:
2009-3-9 17:37
有关人身伤亡的免责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出事后的刑责民责一个也免不掉
作者:
_a_jie
时间:
2009-3-9 18:45
同意楼上。
如果车内乘员伤亡,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任何免责合同都是无效的。
作者:
hege
时间:
2009-3-9 21:26
我的看法,这种事根本没必要在审判阶段调解,要法院直接判就是了
法院判了之后,还得全额申请执行
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的法官肯定再会做执行调解的,那时让步就不同了
作者:
荔湖太子
时间:
2009-3-9 23:11
任何免责合同都是无效的。。。我以后也要注意,,,,那敢乱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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