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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应该向深圳学习 [打印本页]

作者: 1971    时间: 2009-2-27 11:44
标题: 广州应该向深圳学习
外地车入深不熟道路违反禁行标志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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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2-27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启达、廖嘉明

  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启达、廖嘉明)昨天,深圳市交警宣布从3月1日起全面推行“敬告式”执法,在触犯七类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市民将不再收到“罚单”。

  据介绍,此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的、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在前后窗悬挂和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等7种未影响其他车辆和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作者: 云吞    时间: 2009-2-27 13:08
好高难度, 广州屎政府说开销不够, 开个鸭运会荷包都空了, 不罚你会捐吗?
作者: 穗城戴维    时间: 2009-2-27 16:19
08年在深圳市被拍了两次,一次400元(误入单行道),一次200元(压黄线),幸亏未冲过灯,一次500元!
深圳市内的电子眼隐藏的才叫找不着
作者: eldan-chen    时间: 2009-2-27 19:03
深圳的拍摄是公开的,限速也很合理,通常人们都愿意遵守.
黄灯开始影,这点很多人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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