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洪金宝 于 2009-1-11 22:43 发表 就因为10元这么少就可以忍受吗?我就试过为了停车场多收了我2.5元而报警.我们只是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这是原则问题,并不在于钱的多少.
原帖由 飞侠多多 于 2009-1-12 13:37 发表 只要人家贴张纸"外来车辆不准停放"或"不准过夜"得不偿失的还不是楼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