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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是不行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阿熊    时间: 2009-1-11 20:47
标题: 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是不行的
  周末我们一家3口经常是回岳父母家团聚,用餐及共享天伦之乐。多年来,我们的车就放旁边一个小区(广船)里面,都是露天停车,计费是每小时1元,过夜5元。尽管其没有明确的收费指引与标牌,收费也没有发票,好在价格比较实惠,停车也算方便。

  我们昨天也像往常一样,仍旧停在了广船小区里面,但第二天早上出去,却被告知要收费10元。收费人员说老板通知了,不在里面住的人停车过夜要收费10元,并拿出他们已经收过费的记录(手工记录的)给我们看。然而我们进来的时候却没有任何人告知这样事,也没见到任何的告示。他们坚持说标准就是过夜10元,而我们坚持进来时没有任何人告诉过更改收费的通知,也没有看到告示,包括他们内部的文件。他们的语气及态度,就好像错误就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想付多出的5元钱!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服务出了问题。

  我们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至少事先让消费者明确服务收费的标准,消费者自己可以权衡选择需不需要接受按这样的价格消费这样的服务。反过来,要是只知道收钱,且任意按自己的标准收钱,并不提供经政府部门(物价局)批复,也不提供消费发票,这样的情况下,还态度蛮横,强收强要,最终对业务将造成损害。

  要知道,广船小区现在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严格来说,消费者完全得不到任何保障的,也是不合法的。如果消费者在里面停车的被偷,被破坏,被抢,消费者将面临巨大的损失。由于停车管理服务方没有同你明确保管关系,没有政府批文,也没有发票提供,也就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在这里呼吁大家,认清楚其停车服务的本质,不要贪图方便或价格便宜。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也坚决不要付费,并致电政府部门投诉。也奉劝广船小区停车管理者,尽早办理合法的停车管理牌照,公示停车价格,并改善服务。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不行了!

若您需要阅读全文,可以参考这里:今时今日这样的服务是不行的
作者: zengzzg    时间: 2009-1-11 21:22

作者: andyzhou    时间: 2009-1-11 21:30
过夜才10大元,甘平,好心你啦,唉!
作者: 广天_IC    时间: 2009-1-11 21:30
楼主,只能讲像你这样的中国人太少了
作者: 猿人    时间: 2009-1-11 22:01
都唔知话咩好~~~~~~~~~
作者: 洪金宝    时间: 2009-1-11 22:43
标题: 回复 板凳 的帖子
就因为10元这么少就可以忍受吗?我就试过为了停车场多收了我2.5元而报警.我们只是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这是原则问题,并不在于钱的多少.
作者: KK201    时间: 2009-1-11 23:16
虽然不合理,但是胜在够平呀!
作者: 荷兰仔    时间: 2009-1-11 23:21
原帖由 洪金宝 于 2009-1-11 22:43 发表
就因为10元这么少就可以忍受吗?我就试过为了停车场多收了我2.5元而报警.我们只是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这是原则问题,并不在于钱的多少.

太多人都比鱼肉惯了,比人占的便宜不大都好似赚左甘。。。哈哈。扭曲的心灵。。。
作者: 肥浩    时间: 2009-1-12 06:06
钱多了不在乎,钱少了很在乎,哈哈。。。都是金融海啸惹的祸!!!
作者: 飞鱼    时间: 2009-1-12 09:48
厂区是不能设置公共停车场的吧?
作者: 云哥    时间: 2009-1-12 10:29
原帖由 洪金宝 于 2009-1-11 22:43 发表
就因为10元这么少就可以忍受吗?我就试过为了停车场多收了我2.5元而报警.我们只是争取我们自己的权益.这是原则问题,并不在于钱的多少.


支持TX!
作者: 飞侠多多    时间: 2009-1-12 13:37
只要人家贴张纸"外来车辆不准停放"或"不准过夜"得不偿失的还不是楼主自己.
作者: 子成    时间: 2009-1-12 14:54
原帖由 飞侠多多 于 2009-1-12 13:37 发表
只要人家贴张纸"外来车辆不准停放"或"不准过夜"得不偿失的还不是楼主自己.

认同!有时为一口气,停车反而唔方便
作者: 鹰仔    时间: 2009-1-12 18:34
支持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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