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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燃油税改革 24万人“下岗” [打印本页]

作者: ricohben    时间: 2008-12-4 09:50
标题: 燃油税改革 24万人“下岗”
原来我们的养路费还要养这么多饭桶。
据本报记者了解,到2007年末,全国养路费和航道养护费等收费稽征人员约为14.54万人,其中,12.05万是养路费稽征人员。

针对12.05万养路费稽征人员,方案提出,拟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对工龄满30年,年龄50岁以上的人员,在其自愿基础上,各地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提前退休;二是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通过考试择优录用,充实到税务部门。

显然,上述两种途径“消化”的人数有限,因此,方案提出了第三种途径,即如果通过上述两种途径安置后,还没“着落”的在编人员,则带编制划转公路局

作者: 快手小A    时间: 2008-12-4 09:59
不知道修路和养饭桶的比例各占多少呢?
作者: ONEQ    时间: 2008-12-4 10:01
呢班人系最牛钉子户, 到现在都未下岗,几多人几年前已经下岗了
作者: 自悠人    时间: 2008-12-4 10:06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
作者: 汗马    时间: 2008-12-4 10:49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2
作者: 胜歌    时间: 2008-12-4 10:55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3
作者: 小张非车    时间: 2008-12-4 11:27
分流到养路道班最岩!!
作者: 一路平安    时间: 2008-12-4 11:36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4
作者: SAMMAX    时间: 2008-12-4 11:48
高见
作者: stn2000gsi    时间: 2008-12-4 13:14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5
作者: 蛋挞王子    时间: 2008-12-4 14:54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6
作者: 小师    时间: 2008-12-4 15:02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7
作者: eldan-chen    时间: 2008-12-4 15:44
你相信会下岗?
作者: 广州陈    时间: 2008-12-4 16:23
帮顶!!!!!
作者: hxgil    时间: 2008-12-4 18:55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8
作者: 网悠    时间: 2008-12-4 22:15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10


楼下保持队型。。
作者: gzajian    时间: 2008-12-4 23:43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11
作者: dleung    时间: 2008-12-5 00:51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12
作者: 鹰仔    时间: 2008-12-5 09:51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13
作者: 大萝卜    时间: 2008-12-5 20:25
分流到垃圾场填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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